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 进展公告 2024-10-09

  证券代码:688399      证券简称:硕世生物      公告编号:2024-04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28日、2024年7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个月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3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人民币90.00元/股(含)的价格回购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5)。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9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75.635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9%,购买的最高价为84.99元/股、最低价为75.8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91.76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91.60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27%,购买的最高价为84.99元/股、最低价为69.7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700.71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9日

  证券代码:688399      证券简称:硕世生物      公告编号:2024-043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3个交易日内(2024年9月27日、2024年9月30日、2024年10月8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发函问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2024年10月8日,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3个交易日内(2024年9月27日、2024年9月30日、2024年10月8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必要核实。现说明如下: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绍兴闰康生物医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实际控制人房永生先生、梁锡林先生和王国强先生书面发函核实,截至2024年10月8日,除公司已披露的重大事项外,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正在筹划的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四)经公司核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按规定披露的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一)《关于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询证函》的回函。

  特此公告。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