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24-04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为参股公司武汉海吉星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
(一)为武汉海吉星向农业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
1、历史情况
武汉城市圈海吉星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41%股权,以下简称“武汉海吉星”)系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股公司,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武汉海吉星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公司和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武汉海吉星40%股权,以下简称“湖北联投公司”)各按50%的比例为武汉海吉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夏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申请“项目贷款”4亿元的抵押物不足部分(28,64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其中,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14,320万元,担保期限为自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武汉海吉星股东深圳市豪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武汉海吉星19%股权,以下简称“深圳豪腾公司”)未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其以持有的武汉海吉星股权按各50%的比例向公司和湖北联投公司提供股权质押,并已分别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2020年9月,武汉海吉星按还款计划已偿还农业银行贷款本金1,649.50万元。因武汉海吉星尚处于招商培育阶段,无充足的现金流偿还银行贷款,根据担保协议约定,公司按50%比例代武汉海吉星向农业银行偿还贷款本金并支付贷款利息。其中,2020年9月至2023年12月,公司已按约定比例代偿贷款本金6,543.25万元,支付利息1,878.07万元,该款项已转为公司对武汉海吉星的债权。(具体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30日、2021年4月29日、6月26日、2022年1月6日、6月25日、2023年3月7日、9月29日和12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2、进展情况
2024年1月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继续按约定比例代武汉海吉星向农业银行偿还贷款本金2,005.93万元,支付利息210.96万元。
(二)为武汉海吉星向工商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
1、历史情况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按出资比例为参股公司武汉海吉星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公司与湖北联投公司、深圳豪腾公司分别按出资比例为武汉海吉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申请的不超过24,900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其中,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10,209万元,担保期限自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武汉海吉星实际向工商银行申请贷款17,300万元,公司实际为武汉海吉星提供连带责任担保7,093万元。截至2020年10月,武汉海吉星已偿还工商银行贷款本金1,830万元。因武汉海吉星尚处于招商培育阶段,无充足的现金流偿还银行贷款,根据担保协议约定,公司按41%比例代武汉海吉星向工商银行偿还贷款本金,并支付贷款利息。其中,2020年10月至2023年12月,公司已按约定比例代偿贷款本金2,440.66万元,支付利息893.05万元,该款项已转为公司对武汉海吉星的债权。(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12日、2021年4月29日、6月26日、2022年1月6日、6月25日、2023年3月7日、9月29日和12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2、进展情况
2024年1月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继续按约定比例代武汉海吉星向工商银行偿还贷款本金709.30万元,支付利息128.25万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采取的措施
武汉海吉星正在积极推动市场合作、招商运营和还建项目政府回购事宜,公司将充分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积极与武汉海吉星沟通还款措施,督促武汉海吉星尽快履行还款义务。
本次事项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已对上述相关债务按20%比例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
二、南昌公司为其参股公司南昌冷链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
(一)历史情况
经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南昌公司按出资比例为其参股公司南昌冷链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支持南昌深农冷链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冷链公司”)运营发展,同意南昌冷链公司各股东按照出资比例为其向江西省商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的财政支持资金3,400万元(期限5年)提供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南昌深圳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公司”)按其出资比例(30.17%)实际担保金额为1,026万元,担保期限至2026年1月30日。因前述财政支持资金已到期,且南昌冷链公司尚处于培育阶段,暂无充足的现金流偿还借款,南昌公司根据保证合同的相关约定,代南昌冷链公司向江西省商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偿还625.51万元,该款项已转为南昌公司对南昌冷链公司的债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31日、6月18日和2024年8月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告)
(二)进展情况
近日,南昌公司根据保证合同的相关约定,继续代南昌冷链公司向江西省商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偿还剩余400.27万元,该款项已转为南昌公司对南昌冷链公司的债权,南昌公司上述担保责任已履行完毕。
(三)本事项的影响及采取的措施
南昌冷链公司主要负责南昌冻品市场冷库及配套综合楼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目前正在积极推进招租和综合楼销售工作,公司将敦促南昌冷链公司加大招租和综合楼销售力度,尽快回笼资金,偿还上述债务。截至目前,南昌公司财务状况良好,上述事项不影响公司和南昌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