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70 证券简称:德龙激光 公告编号:2024-04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德龙激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近日公司完成了部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3月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60号),公司获准以首次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84.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30.1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7,985.1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603.15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1,381.97万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26,381.97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4月26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2]000198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4月28日、2024年5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和《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三、 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29日、2024年1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等事项的议案》。同意“精密激光加工设备产能扩充建设项目”结项,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投向新募投项目“激光器产业化建设项目”;同意“客户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终止,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投向新募投项目“激光器产业化建设项目”;同意“纳秒紫外激光器及超快激光器产能扩充建设项目”变更为“激光器产业化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投向“激光器产业化建设项目”;同意“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为“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投向“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月3日和2024年1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等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和《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原募投项目“纳秒紫外激光器及超快激光器产能扩充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客户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已分别转入“激光器产业化建设项目”及“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此外,“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也将不再使用。为便于资金账户管理,公司已于近日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及子公司苏州贝林激光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应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