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72 证券简称:阿特斯 公告编号:2024-05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协议签署时间:2024年8月31日至2024年9月29日
● 被担保人名称: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
● 本期授信担保发生额:折合人民币22.96亿元
● 被担保人中无公司关联方
● 本次担保: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为上述下属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开立保函或备用信用证等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22.96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因授信业务对外担保余额为403.4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8.37%,其中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因授信业务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02.96亿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期新增担保情况
为满足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求,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在2024年8月31日至2024年9月29日期间,累计发生的授信担保金额为22.9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72%。具体情况请参见附件一《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8月31日至2024年9月29日签署的授信担保明细》。
(二)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0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2024年度内对控股子公司授信及资金业务提供担保,年度内签署担保文件之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786.69亿元(或等值外币)。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代表根据担保实际发生情况在担保范围内签署相关担保文件。
本次担保在上述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请参见附件一《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8月31日至2024年9月29日签署的授信担保明细》、附件二《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向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8月31日至2024年9月29日签署的授信担保明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上述担保事项系为了确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开展需要并结合目前业务情况,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规划,有助于满足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业务发展需求。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因授信业务对外担保余额为403.4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8.37%,其中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因授信业务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02.96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自身债务为基础的担保提供反担保外,公司未对其他外部第三方提供担保,亦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30日
附件一: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8月31日至2024年9月29日签署的授信担保明细
单位:万元
注:因金融机构内部核准授信额度时间不同于授信担保协议签署时间,应金融机构要求担保起始时间与其内部核准授信额度时间相一致,故导致担保起始时间不同于授信担保协议签署时间。
附件二: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注:如上财务数据均为单体口径。
证券代码:688472 证券简称:阿特斯 公告编号:2024-056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延期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延期后的召开时间:2024年10月16日
一、 原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0月11日
3. 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二、 股东大会延期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应当对股权激励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公司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为2024年10月11日,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为国庆节假日(非交易日),故无法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因此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向后顺延,会议延期后的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定为2024年10月16日。
延期后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会议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及登记办法等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此次延期召开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 延期后的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延期后的现场会议的日期、时间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0月16日 14点00分
2. 延期后的网络投票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0月16日
至2024年10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 延期召开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其他相关事项参照公司2024年9月24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四、 其他事项
(一)参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或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鹿山路199号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215129
电子邮箱:investor@csisolar.com
联系电话:0512-68966968
联系人:包时清
特此公告。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