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部分资产的公告 2024-09-28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广东榕泰         公告编号:2024-08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东榕泰”)拟将其所拥有的位于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试验区206国道西侧地段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所有权(以下简称“12号地块”)以公开挂牌的形式在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进行转让,本次挂牌转让价格以12号地块的评估值12,905.45万元为依据,首次公开挂牌转让价格为13,900.00万元,最终交易金额以实际成交价格为准;

  2、本次拟挂牌转让12号地块,需履行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程序,交易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公开挂牌转让12号地块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由于目前尚未确认受让方,无法判断是否涉及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过去连续12个月内出售与本次交易标的相关的资产所产生的利润金额累计达到股东大会的审议标准,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为进一步有效整合资源,聚焦主业,同时盘活公司闲置资产,提高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拟将其所拥有的12号地块以公开挂牌的形式在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进行转让,本次挂牌转让价格以12号地块的评估值12,905.45万元为依据,首次公开挂牌转让价格为13,900.00万元,最终交易金额以实际成交价格为准。

  本次交易以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进行,目前尚未签署交易协议,无法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在交易方确认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披露进展情况。

  本次拟公开挂牌转让12号地块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过去连续12个月内出售与本次交易标的相关的资产所产生的利润金额累计达到股东大会的审议标准,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过去连续12个月内出售与本次交易标的相关的资产如下: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拟在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以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转让12号地块,目前尚未确定交易对手方。待交易对手方确认后,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具体包括:位于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试验区206国道西侧地段的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揭东国用(2001)字第555号、揭东国用(2001)字第556号和揭东国用(2001)字第557号】及地上建筑物所有权(宿舍楼、办公楼、门市、车间、仓库等)。土地使用权为公司于2001年通过国有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94,566.00平方米,准用年限50年,终止使用期限为2051年11月2日。房屋建筑物共有17项,分别为公司于2001年至2005年间建成。构筑物共计11项,分别为公司于2001年至2014年间建成。

  截至2024年5月31日,土地使用权账面原值1,608.13万元,累计摊销726.34万元,账面净值881.79万元;房屋建筑物账面原值7,304.99万元,累计折旧4,812.58万元,账面净值2,492.41万元;构筑物账面原值1,533.42万元,累计折旧1,156.78万元,账面净值376.6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均为正常使用状态。

  12号地块的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也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交易的定价依据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公司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4年5月31日为基准日,对12号地块进行评估,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卓信大华评报字(2024)第1059号《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资产涉及的部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遵循交易假设、公开市场假设、资产持续使用假设确定12号地块的评估值为12,905.45万元。《资产评估报告》中采用的评估方法为:对房屋建筑物、构筑物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对土地使用权采用市场比较法、基准地价修正法进行评估。

  本次12号地块的首次公开挂牌转让价格以评估值为依据确定为13,900.00万元;如果首次挂牌转让未能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或最终未能成交,则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按照不低于首次挂牌转让价90%的价格重新挂牌。本次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交易金额以实际成交价格为准。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本次交易以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为主要定价依据,首次公开挂牌转让价格不低于评估值,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因本次交易采取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未确定交易对手方及交易价格,尚未签署交易协议,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挂牌转让公司部分资产,有利于公司整合资源,降低运营成本,聚焦主业,同时盘活公司闲置资产,提高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

  2、因上述拟公开挂牌转让部分资产事项因交易对手方等交易信息尚未确定,公司目前暂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整体影响,待最终签署协议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通过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部分资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公开挂牌转让部分资产拟在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进行,交易对象、成交价格等均存在不确定性,交易过程中可能会受到宏观环境、市场条件、监管要求等不可抗力及其他客观因素的影响,存在交易延期或无法完成的风险,后续推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资产涉及的部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卓信大华评报字(2024)第1059号》。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广东榕泰        公告编号:2024-081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9月25日以书面、电话、微信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9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的董事4名),董事长张微女士主持会议,公司的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部分资产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为进一步有效整合资源,聚焦主业,同时盘活公司闲置资产,提高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拟将其所拥有的位于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试验区206国道西侧地段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所有权(以下简称“12号地块”)以公开挂牌的形式在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进行转让,本次12号地块的首次公开挂牌转让价格以评估值为依据确定为13,900.00万元;如果首次挂牌转让未能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或最终未能成交,则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按照不低于首次挂牌转让价90%的价格重新挂牌。本次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交易金额以实际成交价格为准。

  本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部分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2)。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需要,为保证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确保各项经营活动稳步有序推进,满足公司及子公司运行过程中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为下属子公司北京森华易腾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云众林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北京金云雅创物联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金马达洋智联科技有限公司和张北榕泰云谷数据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不超过275,000万元。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公司可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在相应类别的子公司之间调剂使用。

  在上述额度及额度有效期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对具体担保事项进行审批及签署与具体担保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3)。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4年10月14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84)。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广东榕泰          公告编号:2024-083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榕泰”或“公司”)下属子公司北京森华易腾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华易腾”)、北京云众林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众林”)、北京金云雅创物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云公司”)、北京金马达洋智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马公司”)和张北榕泰云谷数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北榕泰”),无关联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275,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为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

  ●是否涉及反担保:将根据未来担保协议签署情况确认。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预计担保额度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存在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进行担保额度金额预计,且本次预计担保额度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需要,为保证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确保各项经营活动稳步有序推进,满足公司及子公司运行过程中的资金需求,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预计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7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公司可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在相应类别的子公司之间调剂使用。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担保额度预计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为上述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上述担保额度预计情况中不存在关联担保。

  (二)本担保事项需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预计担保额度并非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尚需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本次担保额度预计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在上述额度及额度有效期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对具体担保事项进行审批及签署与具体担保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方基本情况详见附件。被担保方均为公司下属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如超过上述预计担保额度,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下属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状况、资信及偿债能力有充分了解和控制,风险可控。本次担保有利于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的业务开展和资金周转,符合公司整体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视被担保人具体情况要求其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方均为本公司的下属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担保额度预计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未对外提供担保,公司未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8日

  附件: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1、 公司的基本信息

  

  2、 主要财务指标(2024年6月30日/2024年1-6月)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广东榕泰        公告编号:2024-084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0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0月14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33号大厦B座13层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0月14日

  至2024年10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4年9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凡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或代理人于规定时间内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登记时间:2024年10月12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33号大厦B座13层。

  六、 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与交通费自理。

  2、股东在网络投票期间若遇网络投票系统出现异常情况或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0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