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盈祥乐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24年9月11日起进入清算期。《宝盈祥乐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全文于2024年9月28日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byfunds.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300)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8日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宝盈祥乐一年持有期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的公告
宝盈祥乐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24年9月11日起进入清算程序,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进行了清算。目前,本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宝盈祥乐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宝盈祥乐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终止。
备查文件:
1、《宝盈祥乐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宝盈祥乐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3、《宝盈祥乐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4、《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关于宝盈祥乐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事宜之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8日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13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24年9月27日起,对本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富乐德”(股票代码:301297)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待上述股票复牌且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