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7]13号)的要求,经与托管行协商一致,为维护投资者利益,我公司决定自2024年9月26日起对旗下部分基金持有的“海通证券”(股票代码:600837)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调整。待上述股票的交易体现出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7日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7]13号)的要求,经与托管行协商一致,为维护投资者利益,我公司决定自2024年9月26日起对旗下部分基金持有的“海通证券”(股票代码:600837)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调整。待上述股票的交易体现出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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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