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4-09-27

  证券代码:600918       证券简称:中泰证券       公告编号:2024-04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9月2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证券大厦23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共同推举,会议由董事冯艺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9人,董事长王洪先生、独立董事金李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6人,监事会召集人、职工监事安铁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张晖女士出席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确定公司功能界定与分类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确定公司主责主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绩效考核及薪酬情况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绩效考核及薪酬情况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

  2.本次股东会听取一项非表决事项:《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绩效考核与薪酬情况的专项说明》。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

  律师:林泽若明、郭彬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没有提出新议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6日

  ● 报备文件

  1.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