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58 证券简称:永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6
转债代码:113646 转债简称:永吉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贵州永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永吉控股”)持有公司股份151,566,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09%;公司实际控制人邓代兴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3,481,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9%;永吉控股与邓代兴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75,047,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68%。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永吉控股及邓代兴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拟从2024年10月10日至2025年1月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2,599,626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其中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邓代兴先生采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0%,永吉控股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0%。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注1、上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2024年9月7日公司总股本计算,下同。
注2、邓代兴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次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公司实际控制人邓代兴先生实际可减持数量。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发行人控股股东永吉控股承诺: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票的,股票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若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六个月。
(3)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股份数量累计不超过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0%。如超过上述期限本公司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承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本公司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进行公告。
2、实际控制人邓维加、邓代兴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公司股东可能根据自身资金安排、股票市场价格变化、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因素而仅部分实施或放弃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因此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4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减持期间,本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