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09-10

  证券代码:300733          证券简称:西菱动力          公告编号:2024-07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保证人”)于近日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成都银行”或“债权人”)签订协议,为成都西菱新动能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新动能”或“被保证人”)借款人民币1,000万元(主合同编号:H510701240828600)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该担保属于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预计担保额度的授权范围,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名称:成都西菱新动能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12月20日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晋原镇大安路368号

  法定代表人:魏晓林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涡轮增压器、叶轮、涡轮、精密铸件、机械产品、电子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机械设备技术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新动能系公司间接控股的子公司(间接持股比例70%),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被担保人财务状况(单位:万元)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如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没有履行或没有全面履行其债务,或者发生约定的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形,债权人均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2、保证债权范围为债权人尚未收回的贷款债权余额或银行承兑汇票债权余额或票据贴现债权余额或办理商票保融债权余额或押汇债权余额或信用证债权余额或保函债权余额或其他债权余额,包括债务本金和利息(含正常利息、罚息和复利),以及相关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和乙方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等);

  3、保证期间为三年,自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如果主合同债务分期履行,保证期间为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的,为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债务展期的,为展期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业务为开立信用证、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保函、办理票据贴现或办理商票保融,则保证期间为垫款之日起三年,分次垫款则为最后一笔垫款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1、新动能系公司合并范围内间接控股的子公司,其他股东不提供同比例担保或向公司提供反担保,主要原因为公司持有新动能股权比例较高(持股比例70%)、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重大方面均能有效控制,并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被担保公司现金流的能力,财务风险和担保风险可控,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或向公司提供反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2、公司为新动能融资提供担保是为子公司筹措正常经营发展所需的资金提供支持,有利于顺利进行债务融资并降低融资成本。新动能涡轮增压器总成业务近年发展迅速、资产质量较好,不存在重大担保风险,融资符合新动能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促进新动能各项业务的良性发展,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3、新动能是公司合并范围内间接持股的子公司,本次公司为新动能融资提供担保,新动能不提供反担保。新动能业务发展及资产质量良好,不存在重大担保风险,新动能不提供反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10,431.8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6.62%,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 《保证合同》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