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天治天得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协商一致,决定自2024年9月10日起对本公司管理的天治天得利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天治天得利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作相应修改。
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 新增C类基金份额
1、基金份额的分类
自2024年9月10日起,本基金新增C类基金份额(基金简称:天治天得利货币C ;基金代码:022125.OF)。本基金本次增加基金份额后,对不同份额类别设定不同的基金销售服务费率,投资者申购本基金新增C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 0.01%,新增C类基金份额不参与基金份额的自动升降级。本基金原有A类和B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规则、费率结构以及两类基金份额升降级的数量限制及规则均保持不变。
本基金本次增加基金份额后,将形成A类、B类和C类三类基金份额,三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并分别公布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投资人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但依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约定因申购、赎回、基金转换等交易及收益结转份额而发生基金份额自动升级或者降级的除外。
2、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
注:若C类基金份额单个基金账户下存在多个交易账户,则每一个交易账户均需满足最低保留基金份额余额不低于100万份。
3、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业务办理
(1) 投资者可自2024年9月10日起办理本基金C类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换等业务。
(2) 投资者在办理C类基金份额转换业务时,单笔转出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份。
(3) 各销售机构(直销柜台除外)对上述首次申购及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直销柜台除外)为准,但不得低于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最低限额。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在履行相关程序后,调整申购各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限制及规则,基金管理人必须至少在调整实施之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4、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丰谷路315弄24号1-3层
法定代表人:马铁刚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云锦路701号西岸智塔东塔19层
电话:021-60374800
传真:021-60374934
联系人:韩涵
客户服务电话:400-098-4800(免长途通话费用)、021-60374800
网址:www.chinanature.com.cn
电子直销:天治基金网上交易平台“E天网”
网址:https://etrade.chinanature.com.cn/etrading/etrading.jsp
上述销售机构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请详见各销售机构的网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示。
二、《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相关条款修订
为确保本基金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公司已就修订内容与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协商一致。《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天治天得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于2024年9月10日起生效本公司将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进行相应内容更新并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hinanature.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 400-098-4800、021-60374800 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遵守基金交易规则,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7日
附件:《天治天得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