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17 证券简称:绝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4-07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4日、2024年2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0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6)。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8月,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7,479,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065%,回购最高成交价格为12.90元/股,回购最低成交价格为12.12元/股,已支付资金总额为93,230,169.43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4年8月3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3,923,3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2460%,回购最高成交价格为22.51元/股,回购最低成交价格为12.12元/股,已支付资金总额为200,221,732.68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