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24-09-07

  证券代码:688348        证券简称:昱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0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嘉兴汇英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汇英”)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3,328,3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3%,股东嘉兴汇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汇能”)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5,558,0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6%。上述股东为同一执行事务合伙人,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合并计算后持有公司股份8,886,36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69%。上述股份均为公司IPO前及上市后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嘉兴汇英以及嘉兴汇能所持公司IPO前取得的股份已于2023年6月8日上市流通。

  ● 公司近日收到股东嘉兴汇英《关于减持所持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减持计划告知函》,嘉兴汇英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500,000股,减持比例合计不超过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0.96%。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4年10月9日至2025年1月8日)实施。

  一、 减持主体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注1:“其他方式取得”系通过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获得;

  注2:本次减持计划仅嘉兴汇英进行减持,不涉及其一致行动人嘉兴汇能持股部分减持。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注1:上表“持股比例”以公司当前股本总数156,277,435进行测算。

  嘉兴汇英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12个月无减持股份情况,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如下

  

  注1:“减持比例”系根据上述股东实际减持时公司股本总数分别计算。

  注2:“前期减持计划披露日期”为上述股东首次减持日期,因上述股东的减持均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根据当时适用的相关规定,无需披露减持计划。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注:

  1、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2、公司董事长凌志敏,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邱志华通过嘉兴汇英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上述股份已于2023年6月8日上市流通,根据凌志敏、邱志华在公司首发上市时所作承诺,其将继续履行公司上市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等承诺,并实行自律管理。

  3、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将对上述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公司《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等文件,公司股东嘉兴汇英就持股及减持意向相关承诺如下:

  嘉兴汇英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公司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等),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企业同时将遵守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如果公司上市后因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嘉兴汇英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 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综合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持续性经营等产生影响。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股东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