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4 证券简称:美年健康 公告编号:2024-07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年健康”)于2024年1月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及2024年1月23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提供担保和反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担保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70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提供担保和反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签署了《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为无锡美华门诊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美华”)提供最高债权本金人民币500万元整的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海宁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海宁美年健康体检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宁美年”)提供最高债权额人民币1,000万元整的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与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青中心支行(以下简称“天津农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天津滨海新区美欣门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美欣”)提供主债权本金人民币1,000万元整的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以下简称“中国光大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贵州美年大健康康源体检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美年”)提供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800万元整的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海美恒门诊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美恒”)提供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550万元整的连带责任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上述担保在预计额度内,同时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进行调剂。本次公司从上海美年门诊部有限公司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中调剂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至海宁美年,上述担保额度内部调剂完成后,公司为海宁美年提供的担保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公司为上海美年门诊部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18,25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7,25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无需单独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无锡美华门诊部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3月28日
法定代表人:孙福玉
注册地址:无锡市中山路260号五楼部分、六楼全部
注册资本:人民币3,975.3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医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诊所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美年健康间接持有无锡美华100%的股权,无锡美华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无锡美华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2、海宁美年健康体检中心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2月12日
法定代表人:戴明贤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洲街道海宁大道338号白领氏大厦301、302、303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1,800万元
经营范围:内科、口腔科、外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喉科、急症医学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服务:体检、医疗信息咨询、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美年健康间接持有海宁美年67%的股权,海宁美年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
海宁美年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3、天津滨海新区美欣门诊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6月1日
法定代表人:解静
注册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津塘公路1255号天润商业街D201-204\E201-204\F201-208\H201-204号商铺
注册资本:人民币1,382.43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医疗服务;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美年健康间接持有天津美欣100%的股权,天津美欣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天津美欣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4、贵州美年大健康康源体检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10月30日
法定代表人:胡汝发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观水路46号[水口寺社区]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医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美年健康间接持有贵州美年100%的股权,贵州美年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贵州美年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5、上海美恒门诊部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9月30日
法定代表人:尚世英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638号2、3层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医疗服务;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美年健康间接持有上海美恒100%的股权,上海美恒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上海美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向江苏银行签署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
债务人:无锡美华门诊部有限公司
保证人: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江苏银行与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以及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江苏银行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等)。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债权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期间:自保证书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每期债务保证期间均为自保证书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担保金额:所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为人民币伍佰万元整。
2、公司与华夏银行海宁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主合同债务人:海宁美年健康体检中心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
保证人(甲方):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1)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2)上述范围中除本金外的所有费用,计入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但不计入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保证期间:(1)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三年,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确定:1)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甲方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2)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甲方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2)前款所述“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包括主合同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每一笔债务到期之日;还包括依据法律或主合同约定的债权人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之日。(3)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提货担保,则垫款之日视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担保金额: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3、公司与天津农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债务人:天津滨海新区美欣门诊有限公司
债权人: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青中心支行
保证人: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1)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的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用、执行费用、财产保全费用、公告费、评估/鉴定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用及其他合理费用等),以及相应款项的增值税。(2)无论主合同项下还存在其他多项担保(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和保证、保函、备用信用证等担保方式),不论其他担保是否由债务人提供、不论债权人是否向其他担保人提出权利主张、亦不论是否出现第三方同意承担主合同债务,保证人的连带保证责任均不因此减免,仍应承担全部保证担保责任。(3)债权人用于表明任何被担保债务或本合同项下存在的任何应付款项的证明(包括但不限于相关的单据、凭证、记载、通讯记录等),除非有确定的相反证据,均应作为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确定证据,对保证人具有约束力,保证人不得以相关证明是由债权人单方保留或制作而提出异议。
保证期间:(1)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2)如发生垫付款项,则保证期间至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3)如主合同展期,则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所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4、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受信人:贵州美年大健康康源体检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授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
保证人: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差旅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款项(以上各项合称为“被担保债务”)。授信人用于表明任何被担保债务或本合同项下任何应付款项的证明,除非有明显错误,应是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最终证据,对保证人具有约束力。
保证期间:《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因法律规定或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债务提前到期,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日起三年。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所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捌佰万元整。
5、公司与广发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务人:上海美恒门诊部有限公司
债权人(甲方):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保证人(乙方):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保证期间:(1)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2)保证人在此同意并确认,如果甲方依法或根据主合同约定要求主合同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保证期间自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3)在保证期间内,甲方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乙方承担保证责任。如任何一笔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其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4)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所担保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伍佰伍拾万元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9月5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21,255.61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41.73%,其中,公司为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27,210.77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9.52%;子公司为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80,919.85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0.5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向江苏银行签署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无锡美华);
2、公司与华夏银行海宁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海宁美年);
3、公司与天津农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天津美欣);
4、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贵州美年);
5、公司与广发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上海美恒)。
特此公告。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