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09 证券简称:神驰机电 公告编号:2024-061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持股的基本情况:董事欧春梅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5,200股(其中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2,6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2,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2%。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董事欧春梅女士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
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6,300股。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持股总数的25%,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031%。
一、 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减持主体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在减持期间内,董事欧春梅女士将根据法规要求、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因此,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方面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在上述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