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31

  证券代码:600528                  证券简称:中铁工业                编号:临2024-03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和议案等材料已于2024年8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各位董事,会议于2024年8月30日在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西路10号院5号楼711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张威主持。公司全体监事,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宁辉东,副总经理石庆鹏,董事会秘书葛瑞鹏及有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权限清单>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参股投资建设长吉高速公路(长沙至安化段)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中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及长沙市人民政府出资代表成立项目公司投资建设长吉高速公路(长沙至安化段)项目,公司出资金额2049万元,持有项目公司股权比例为0.25%。由于董事杨峰为关联董事,此项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和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全体非关联委员同意。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转让持有的山西铁工经开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的方式转让所持山西铁工经开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全部股权(该公司设立时公司认缴出资金额30万元,持股比例0.1%;因公司未实缴出资,拟以0元对价转让,最终转让价格等以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后签署的交易协议为准)。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部及直属组织机构调整优化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注销秦皇岛山桥多诺芬锰钢硬化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注销其控股子公司秦皇岛山桥多诺芬锰钢硬化有限公司。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经理层成员2024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及2024—2026年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指标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所属企业负责人2023年度薪酬结算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经理层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结算方案>的议案》。由于董事卓普周兼任总经理,此项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528                 证券简称:中铁工业                  编号:临2024-036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和议案等材料已于2024年8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各位监事,会议于2024年8月30日在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西路10号院5号楼711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范经华主持,公司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宁辉东,董事会秘书葛瑞鹏及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会议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定,该报告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主要经营成果;未发现半年度报告所载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半年度报告编制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参股投资建设长吉高速公路(长沙至安化段)项目的议案》。会议对该议案中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各方将按照诚实信用、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开展合作,本次关联交易公开、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

  

  公司代码:600528                                公司简称:中铁工业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528        证券简称:中铁工业      公告编号:2024-035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

  股东持股在一致行动人内部转让完成

  暨减少一致行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内部转让计划实施前,中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原股权”)及一致行动人河南中原古泉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古泉”)、嘉实资本嘉臻7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嘉臻7号”)、嘉实资本嘉臻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嘉臻8号”)共计持有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151,278,558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6.81%。

  ● 公司于2024年8月3日披露了《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

  以上股东持股在一致行动人内部转让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因资产规划需要,嘉臻7号、嘉臻8号拟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将持有的公司25,400,000股股份转让给中原股权。本次内部转让属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成员内部持股变动,其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未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减持。

  ●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收到中原股权发来的《关于持股在一致行动

  人之间内部转让计划实施完成暨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的告知函》,称2024年8月29日,嘉臻7号、嘉臻8号将持有的25,400,000股中铁工业股份(约占中铁工业股份总数的1.14%)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给中原股权,本次股份内部转让计划已实施完毕,中原股权与嘉臻7号、嘉臻8号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解除。

  一、转让主体转让前基本情况

  

  上述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转让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持股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因以下事项披露转让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二)本次实际转让情况与此前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转让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转让是否未达到转让计划最低转让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转让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