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31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以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公司董事长李仙德先生主持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72)。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为国内知名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拥有多年为众多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丰富的执业经验。在以往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中,该所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司拟续聘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具体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与天健事务所协商确定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根据原担保计划的实际使用及剩余额度情况,并考虑公司国内外业务在本年度的后续担保预计情况,为提高决策效率,保证公司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公司本次拟对原担保计划调整。调整后,公司及下属公司在2024年度为合并报表内下属公司(含新设立、收购的下属公司)合计提供19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其中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下属公司的担保额度为42亿元,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下属公司的担保额度为150亿元;为参股公司提供2亿美元的担保额度。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由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4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4年度担保计划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审议售电服务合同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三年的,应当每三年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董事会本次重新审议了公司与关联方签署的关于浙江海宁0.38MW工商业光伏电站、江西上饶5.98MW工商业光伏电站、江西上饶12MW工商业光伏电站、浙江义乌20MW工商业光伏电站、浙江海宁3.5MW工商业光伏电站的《能源管理协议》,并同意继续执行上述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李仙德先生、陈康平先生、李仙华先生、胡建军先生和唐逢源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重新审议长期售电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新审议长期售电关联交易协议事项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署〈能源管理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在关联方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科能源”)指定厂区内投资建设2个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和1个储能项目,项目所发/放电量优先销售给晶科能源下属公司使用。双方下属公司拟就上述合作事宜签署《能源管理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李仙德先生、陈康平先生、李仙华先生、胡建军先生和唐逢源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与关联方签署〈能源管理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能源管理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募投项目“建德市50MW/100MWh电网侧储能示范项目一期25MW/50MWh项目”已完工并投入商业运营,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发挥募集资金效益,公司拟将该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3,057.74万元投入可转债募投项目“工商业分布式46.06MW光伏发电项目”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由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晶科海南20万千瓦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以下简称“海南州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展并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将海南州项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由2024年8月调整至2024年10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由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79)。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3、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1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及其全资下属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近期为被担保人提供新增担保的本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8,470.38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为被担保人提供担保的余额合计为74,650.10万元(含本次)。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无逾期对外担保。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811,981.16万元(外币按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换算),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本次担保存在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满足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需要,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晶科科技”)或其全资子公司拟为被担保人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全资下属公司驻马店晶步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驻马店晶步”)、九江晶源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晶源”)、天津西青晶咚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晶咚”)分别向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本金为人民币955.22万元、1,046.13万元、917.42万元的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期限均为10年,公司为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协议已签署。

  (2)公司全资下属公司六安市晶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安晶金”)向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本金为人民币3,026.80万元的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期限为1年,公司为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协议已签署。

  (3)公司全资下属公司宜昌市晶能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晶能”)、建湖晶科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湖晶科”)、宿迁市盛步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宿迁盛步”)拟向中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分别申请本金为人民币5,500.00万元、5,500.00万元、2,800.00万元的融资租赁业务,租赁期限为10年,公司拟为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分别以宜昌晶能、建湖晶科、宿迁盛步各自100%股权为上述贷款提供质押担保,担保协议尚未签署。

  (4)公司全资下属公司孝感市晶能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孝感晶能”)拟向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本金为人民币1,889.00万元的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期限为10年,公司拟为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协议尚未签署。

  (5)公司全资下属公司晶科电力(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科香港”)向科威特国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开立本金为2,500万沙特里亚尔的投标保函,保函期限不超过1年,公司为上述保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保函已开立。

  (6)晶科香港已向约旦阿拉伯银行公众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开立了本金约1,691.68万美元的履约保函,公司为上述保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保函已于2024年7月31日到期,公司申请将保函的到期日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保函延期已开立。

  (7)公司全资下属公司Jinko Power Energy Holding, S.L.U.(原名“Jinko Power Energy, S.L.U”,以下简称“Jinko Power Energy”)已向西班牙的毕尔巴鄂比斯开银行(Banco Bilbao Vizcaya Argentaria,以下简称“BBVA”)申请了本金为4,700.00万欧元的保函授信额度,BBVA每年对Jinko Power Energy的还款能力、信用情况等进行年审,年审通过后授信额度将自动延续使用。该授信额度可由Jinko Power Energy及其下属公司共同使用。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协议已签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5月25日、2024年6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2024-057)。

  在上述BBVA提供的授信下,Jinko Power Energy全资下属公司Jinko Greenfield Spain 2, S.L.(以下简称“Greenfield 2”)于近日向BBVA申请开立了金额合计为360.00万欧元的并网保函,保函期限为5年。

  2、公司全资下属公司广州市科鸿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科鸿”)租赁丰田纺织(广州)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旗下建筑的屋顶投资建设光伏电站,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晶科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晶科”)、广州科鸿与其签署能源管理协议,协议约定上海晶科为广州科鸿在能源管理协议下的各项义务及违约责任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三方协议已签署。

  (二)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自该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及下属公司为合并报表内下属公司(含新设立、收购的下属公司)提供人民币16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新增担保额度(包括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9日、2023年12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72)及《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178)。本次新增担保金额在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三)担保额度变化情况

  本次担保额度调剂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因Greenfield 2使用Jinko Power Energy的银行授信开具保函,Jinko Power Energy的银行授信担保已占用公司2024年度担保计划额度。本次仅将Greenfield 2作为新增被担保方进行披露,不另外占用担保额度。

  2、上表涉及的外币以2024年7月末人民币兑外币汇率中间价换算(下同);担保余额根据担保的融资款项的实际发放时间确定。担保额度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详见附件。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驻马店晶步、九江晶源、天津晶咚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承租人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满三年时止。

  3、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承租人享有的全部债权,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任何其他义务的履行,债权人为维护及实现主债权和担保权利而支付的各项成本和费用。

  (二)公司为六安晶金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3、担保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全部租金、逾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各项费用以及债务人其他应付款项。

  (三)公司为宜昌晶能、建湖晶科、宿迁盛步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宜昌晶能、建湖晶科、宿迁盛步各自100%股权质押担保。

  2、担保期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租赁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股权质押担保期限为自融资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其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3、担保范围:债务人在租赁合同、转让合同项下对债权人的所有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租金、特殊租金,保证金、零期租金、保险费、期末购买价及租赁合同项下的其他应付款项,逾期利息,损害赔偿金、违约赔偿金、合同解约金,债权人为实现其权益所发生的费用,债务人在租赁合同、转让合同因任何原因被提前终止、解除或被认定无效、被认定成其他法律关系或无法执行情况下需向债权人承担的任何性质的返还责任、赔偿责任、或其它任何责任。

  (四)公司为孝感晶能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后三年。

  3、担保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租赁本金、租息、租赁物名义货价、固定租息、迟延付款违约金、违约金、赔偿金、其他应付款项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执行费、律师费、代理费、咨询费、差旅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认证费、收回和处分租赁物而发生的费用和其他合理费用。

  (五)公司为晶科香港、Greenfield 2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公司为晶科香港向科威特国民银行上海分行提供担保的期限为保函开立日起不超过一年;公司为晶科香港向约旦阿拉伯银行公众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提供担保的期限为保函延期日起至到期日后30天;公司为Greenfield 2提供担保的期限为保函开具之日起五年。

  3、担保范围:保函项下最高赔付金额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六)上海晶科为广州科鸿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能源管理协议有效期内。

  3、担保范围:能源管理协议项下广州科鸿应承担的各项义务及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应由广州科鸿支付的租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债权人为实现前述债权或相关权利所产生的费用和赔偿责任。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相关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担保金额在公司年度担保计划额度范围内,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和资信状况能够及时掌握,担保风险整体可控,不会出现损害中小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下属公司,担保风险整体可控。本次担保有助于满足上述公司下属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资金需求和项目投资的实施需求,董事会认为以上担保事项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811,981.16万元(外币按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换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116.32%,其中,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683,131.95万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附件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附件2:被担保人财务数据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0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上半年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公司2024年上半年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披露如下:

  一、电站项目

  

  注:同一地区存在多个电站项目,各电站的电价不同,本表按照各地区的平均电价进行填列。

  二、储能项目

  

  公司董事会特别提醒投资者,以上数据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了解公司阶段经营状况作参考。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9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9月18日 10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466弄1号晶科中心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18日

  至2024年9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3、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3、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晶科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与本议案存在利害关系的法人或自然人。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9月13日(9:00-11:30,13:30-16:00)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466弄1号晶科中心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自然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委托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股东可以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电子邮件、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等原件提交至公司。

  5、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51833288      传真:021-51808600

  邮箱:irchina@jinkopower.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466弄1号晶科中心

  邮政编码:201106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3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2日(星期四)上午09:00-10: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4年9月5日(星期四)至9月11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发送电子邮件至公司邮箱irchina@jinkopower.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发布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上半年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9月12日(星期四)上午09:00-10:00举行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的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上半年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2日(星期四)上午09:00-10: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李仙德先生,独立董事严九鼎先生,财务负责人兼副总经理刘晓军先生,董事会秘书常阳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9月12日(星期四)上午0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9月5日(星期四)至9月11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china@jinkopower.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51833288

  联系邮箱:irchina@jinkopower.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2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首次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4)。公司已于2023年9月18日将上述可转债募集资金人民币6亿元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4年8月29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可转债募集资金6亿元全部提前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3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事务所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事务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事务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3年审计费用共计660万元人民币,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580万元人民币,内控审计费用为80万元人民币。2024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与2023年度保持一致,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定价原则基础上,根据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与天健事务所协商确定具体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对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认为天健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高效地完成了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审计工作质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续聘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8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

  实施进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募投项目“晶科海南20万千瓦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以下简称“海南州项目”)的实施进度并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不变的情况下对海南州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31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公开发行了3,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971,776,415.09元,上述款项已于2021年4月29日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4月30日出具了“天健验〔2021〕191号”《验证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下:

  

  由于部分募投项目完工结项以及因实施情况变化进行募投变更,公司将剩余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使用。调整后,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下:

  

  注:

  1、序号9、10、11的募投项目正在实施中,序号8的募投项目正在办理结项,其他项目均已完工结项或终止;

  2、上表列示的工商业分布式52.43MW光伏发电项目、工商业分布式49.63MW光伏发电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包含投入该项目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账户实际收到募集资金297,668.00万元,包括募集资金净额297,177.64万元及未支付的发行费用490.36万元。截至2024年8月15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46,140.49万元,其中募集资金项目使用206,106.57万元,支付发行费用33.92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0,000.00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51,527.51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4,929.8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4年8月15日余额合计为56,457.31万元。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的情况说明

  (一)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原因

  海南州项目于2023年5月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纳入可转债募投项目。项目建设容量为250MW,预计建设期为15个月。

  纳入募投项目后,公司积极推进环评批复、接入批复等各项开工前合规手续的办理工作,并于2023年6月完成项目接入系统方案编制,2023年7月通过评审后报送至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进行最终审批,经全力协调,该项目于2024年1月取得电网接入批复。由于本项目位于青海共和县,当地2月、3月的平均气温较低,气候条件不利于土建施工的开展,因此本项目于2024年4月正式开工建设。

  自海南州项目开工建设以后,公司在保证项目施工安全和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全力推进项目的建设。截至目前,海南州项目光伏场区桩基施工已完成99.9%、支架安装已完成98.9%、组件安装已完成96.8%、箱逆变一体机安装已完成100%,110kV升压站土建及一、二次电气安装已完成100%,配套输送线路土建及安装已完成100%,部分光伏电缆、集电线路的敷设以及个别电气安装正在加紧推进中,相关电气试验、并网手续及电力质检等关键工作也在同步推进中。综上,海南州项目的主体工程、升压站及配套输送线路工程已基本完工,项目整体施工已进入冲刺收尾阶段。但由于项目开工时间相比计划推迟,根据当前项目进展,预计难以在原计划的2024年8月完工。为保障项目施工安全和建设质量,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将该项目的预计完工时间延长2个月,调整至2024年10月。

  (二)海南州项目重新论证情况

  由于前述原因,海南州项目开工时间较晚,按照当前施工进度及合同付款安排,募集资金使用比例尚未达到5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公司对该项目的可行性及必要性、预计收益进行重新论证。具体如下: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响应国家“双碳”战略目标,助力能源结构绿色低碳转型

  太阳能是清洁的、可再生的能源,开发太阳能符合国家环保、节能政策,光伏电站的开发建设可有效减少常规能源尤其是煤炭资源的消耗,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而光伏+储能系统的应用,可缓解充电时大电流对电网造成的冲击,充电同时还能实现电力削峰填谷等辅助服务功能,解决光伏发电间歇性和不稳定等问题,有效提升电网运行效率,是“双碳”战略下光伏发电应用的重要发展方向。

  海南州项目为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项目投运后可以将太阳能转换为电量,相当于节约了等量火电所需的标准煤用量,并直接减少二氧化碳及多种空气污染物的排放,配套的储能系统还可以平缓光伏出力、增强电力系统的稳定性。本项目的实施是积极响应国家“双碳”战略目标号召的具体践行,有利于为我国能源消费结构绿色低碳转型添砖加瓦。

  (2)把握发展机遇,进一步提升公司市场地位和竞争实力

  近年来,“双碳”战略目标下能源转型加速,光伏发电步入快速发展阶段。根据国家能源局公布的统计数据,截至2024年6月底,我国光伏电站累计并网容量约712.93GW,同比增长52%。其中,2024年上半年度新增的并网容量约102.48GW,同比增长31%。

  光伏电站开发运营转让业务为公司的主营业务,海南州项目实施完成后,有助于提升公司在光伏发电领域的竞争地位,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和品牌价值。

  2、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国家及地方政策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政策支持与保障

  我国于2020年9月明确提出2030年“碳达峰”与2060年“碳中和”目标,并在“十四五”规划、《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等国家政策文件中明确将“推进以电代煤,大力提升风电、光伏发电规模,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在2030年达到12亿千瓦以上”作为重点任务。青海省紧扣中央部署,奋力推进“一优两高”和“五四战略”,加快清洁能源示范省的建设,积极构建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

  海南州项目已纳入《2022年青海省新能源开发建设方案》,该项目的实施具备政策可行性。

  (2)项目选址适合建设大型光伏电站

  青海省地处青藏高原东北部,光照资源丰富,太阳辐射强度大,光照时间长。根据Solargis数据、GB/T31155-2014《太阳能资源等级总辐射》及多年各月平均日辐射量的统计情况,海南州项目拟建工程场区的太阳总辐射年辐照量等级属“最丰富”等级,太阳能资源稳定程度为“很稳定”,非常适合进行太阳能资源的开发利用。此外,本项目拟建工程场区地势开阔,地形略有起伏,场区及周边无滑坡、泥石流、崩塌等不良地质作用发育,场地稳定。

  综上,海南州项目的选址适合建设大型光伏电站。

  (3)公司拥有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专业保障

  作为新能源领域领军企业,截至2024年6月底,公司已累计投资、建设、运营光伏电站、风力电站、储能项目超过400座,装机容量超6GW,积累了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公司依托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通过结合自身能力和发挥不同业务板块间的协同效应,为本项目的建设及运营提供了有力保障。

  海南州项目已取得备案证、环评批复、电网接入批复等必要的合规文件,项目主体工程、升压站及配套输送线路工程已基本完工,项目整体施工已进入冲刺收尾阶段,预计2024年10月可完成项目建设并投入商业运营,出现颠覆性变化的可能性较小。

  3、项目经济效益评价

  经测算,该项目完工投运后,预计项目运营期内年均发电收入可达9,366.50万元,项目财务评价可行。

  综上,海南州项目的建设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具备较好的经济效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对公司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本次调整海南州项目的实施进度是公司根据项目客观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有利于保障项目施工安全和建设质量,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及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公司已将海南州项目定为重点项目,将继续全力推进项目早日并网运营,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监管要求,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事项。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