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9月18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22楼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公司将在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4、5、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深圳光峰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光峰达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光峰宏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金镭晶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原石激光产业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光峰成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BLACKPINE Investment Corp.Limited。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回复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24年9月13日18:00或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授权书)发送至邮箱ir@appotronics.cn进行出席回复(出席现场会议时查验登记材料原件)。
(二)登记手续
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
非法人组织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由该组织负责人或者负责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非法人组织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该组织的负责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9月13日18:00前送达登记地点。
(三)登记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22楼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股东自行安排交通、食宿等费用。
2、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22楼
联系人:陈雅莎、王魏琦
联系电话:0755-32950536
电子邮箱:ir@appotronics.cn
3、参会代表请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特此公告。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7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届满,为确保工作的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现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现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屹先生、余卓平先生、宁存政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并同意提名陈菡女士、陈友春先生、梁华权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并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陈菡女士、陈友春先生、梁华权先生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陈菡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上述董事候选人届时将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均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高丽晶女士、王茂英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并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届时将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届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对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附件1: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简历
李屹先生个人简历
李屹,男,1970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先后获得清华大学学士学位,美国罗切斯特大学硕士、博士学位。2006年10月,创办公司;2010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现兼任公司总经理。同时,担任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纲要制定专家咨询委员会及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2020年,被评为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创新创业人物和先进模范人物,并荣获“2020年度深圳市科学技术奖励市长奖”。2021年,荣获“2021年高质量发展领军人物”,获聘“深圳招商顾问”。
李屹先生为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李屹先生未直接持有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通过深圳光峰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原石激光产业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光峰达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光峰宏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光峰成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深圳市金镭晶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李屹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合适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余卓平先生个人简历
余卓平,男,1960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获得同济大学机械工程学士学位及硕士学位,清华大学汽车工程博士学位。现任同济大学教授、国家智能型新能源汽车协同创新中心主任、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副监事长、中国氢能联盟副理事长兼专家委员会主任、同济汽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智能新能源汽车科创功能平台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上海机动车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华众车载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余卓平先生与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余卓平先生未持有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余卓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合适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宁存政先生个人简历
宁存政,男,1958年10月出生,美国国籍,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永久居留权,德国斯图加特大学物理博士学位。宁存政先生长期从事半导体光电子器件的研究,创造多项世界纪录和领先成果,系国内外半导体纳米激光及器件领域领军人之一、白光激光的发明者。现任深圳技术大学讲席教授、集成电路与光电芯片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清华大学兼职教授,兼任深圳光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宁存政先生曾任美国国家航天航空总署AMES研究中心任资深科学家,创建并领导纳米光学研究组,后任纳米技术项目负责人。2006年任日本东京大学固体物理研究所ISSP访问教授。2006年起任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电机系终身教授及该校物理学化学和材料科学系兼职教授。2013年在德国柏林工业大学、清华大学等任访问教授。2012年入选国家级高端人才,2014年起任清华大学电子系长聘教授,2018年创建清华大学国际纳米光电子学研究中心,并任首任主任。2016年荣获《科学中国人》年度人物。2023年入选深圳市鹏城孔雀计划A类人才。宁存政先生系国际电子电气工程师学会会士、美国光学学会会士、国际电磁科学院和美国国家发明家科学院成员。
宁存政先生与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宁存政先生未持有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宁存政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合适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2: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简历
陈菡女士个人简历
陈菡,女,1983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会计学)博士。现任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管理会计与财务管理研究所所长,兼任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兴储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非上市)、中国会计学会管理会计专业委员会委员。曾任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独立董事、上海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厦门纳龙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非上市)、厦门大学会计发展研究中心科研助理、厦门市跨国企业会计学会常务理事、美国西伊利诺伊大学访问学者。
陈菡女士与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陈菡女士未持有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陈菡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合适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陈友春先生个人简历
陈友春先生,男,1976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获得西南政法大学和英国诺森比亚大学学士学位、武汉大学硕士学位、西南政法大学博士学位。现任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任深圳光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鑫荣懋果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非上市)。
陈友春先生与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陈友春先生未持有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陈友春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合适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梁华权先生个人简历
梁华权,男,1981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资格、注册税务师。现任上海信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人、正领管理咨询(深圳)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兼任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创想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独立董事、浙江恒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独立董事、深圳市酷开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独立董事、深圳市豪恩声学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独立董事。曾任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财务专员、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员、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
梁华权先生与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梁华权先生未持有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梁华权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合适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3: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高丽晶女士个人简历
高丽晶,女,1980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香港中文大学硕士,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现任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公司知识产权与标准中心副总经理,曾任职于富士康科技集团华南知识产权室、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知识产权及法务中心。
高丽晶女士与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高丽晶女士未直接持有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通过持股平台深圳市光峰达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光峰宏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高丽晶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合适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茂英女士个人简历
王茂英,女,1980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8年9月加入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任行政副总监,曾任职于维也纳酒店集团、深圳光启高等理工研究院、TCL多媒体等公司。
王茂英女士与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王茂英女士未持有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王茂英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合适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5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
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进一步向投资者传递公司对自身长期内在价值的坚定信心和高度认可、增强投资者信心、切实提高股东的投资回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5,842,483股全部予以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
●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65,133,628股变更为459,291,145股,注册资本将由465,133,628元减少为459,291,145元。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为进一步向投资者传递公司对自身长期内在价值的坚定信心和高度认可、增强投资者信心、切实提高股东的投资回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5,842,483股全部予以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一)2022年度回购方案
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2022年3月29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32)。
2022年9月27日,公司该次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公司通过上海证券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900,000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371,239.4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9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6)。
(二)2024年度第一期回购方案
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2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报告书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2024年4月15日,公司该次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公司通过上海证券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351,740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81,548.5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1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三)2024年度第二期回购方案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1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6)。
2024年8月29日,公司该次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公司通过上海证券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590,743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532,119.7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3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第二期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二、本次调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原因及内容
为进一步向投资者传递公司对自身长期内在价值的坚定信心和高度认可、增强投资者信心、切实提高股东的投资回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5,842,483股全部予以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除该项内容调整外,回购方案中其他内容不作调整。
三、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65,133,628股变更为459,291,145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为顺利实施公司本次调整回购股份用途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注销的相关手续。
四、本次调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公司本次调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审慎考虑作出的决定,旨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注销完成后,不会影响公司债务履行能力。公司本次调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调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用途后,公司将对5,842,483股回购股份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拟注销股份数量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2561%。本次调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六、相关履行程序及意见
(一)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调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而影响上市地位,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
特此公告。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9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于2024年8月19日(星期一)以书面或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星期四)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监事会成员3人,实际出席监事会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丽晶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参会监事认真讨论,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专项使用,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的信息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相应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审查,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高丽晶女士、王茂英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如下:
4.01《关于选举高丽晶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02《关于选举王茂英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将通过累积投票方式逐项选举产生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调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而影响上市地位,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8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于2024年8月19日(星期一)以书面或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星期四)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成员8人,实际出席董事会8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屹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参会董事认真讨论,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专项使用,按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2024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符合《证券法》相关规定的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六)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关联董事李屹先生、张伟先生、王英霞女士回避表决)
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为进一步向投资者传递公司对自身长期内在价值的坚定信心和高度认可、增强投资者信心、切实提高股东的投资回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账户中 5,842,483股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调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由465,133,628股减少为459,291,145股,注册资本由46,260.5378万元减少为45,929.1145万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之新增股份2,528,250股已完成归属,公司股本总数由462,605,378股增至465,133,628股。同时,公司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账户中 5,842,483股股份的用途调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故上述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由465,133,628股减少为459,291,145股。综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屹先生、余卓平先生、宁存政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如下:
9.01《关于选举李屹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02《关于选举余卓平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03《关于选举宁存政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将通过累积投票方式逐项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陈菡女士、陈友春先生、梁华权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如下:
10.01《关于选举陈菡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02《关于选举陈友春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03《关于选举梁华权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将通过累积投票方式逐项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租赁产业园及受托管理物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董事李屹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规划需要,公司向控股股东深圳光峰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峰控股”)承租其位于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沙田北片区的光峰创智谷产业园,用作生产、研发、办公等用途。同时,光峰控股拟将光峰创智谷的物业管理服务全权委托给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清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峰物业”)负责,并拟就该事项与清峰物业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租赁产业园及受托管理物业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董事李屹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人民币500万元,主要为与公司关联方深圳市绎立锐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发生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董事会同意公司定于2024年9月18日(星期三)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