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8-31

  证券代码:002620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8月29日,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用北京亚泰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泰国际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公司自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聘请亚太(集团)事务所作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亚太(集团)事务所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切实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经公司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拟聘用亚泰国际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亚泰国际事务所实行一体化管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审计人员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因此,公司拟聘任亚泰国际事务所为本公司提供2024年报审计服务,聘期一年。

  公司董事会对亚太(集团)事务所提供的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此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北京亚泰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成立日期:2016年2月5日

  (4)、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新源大街29号院1号楼14层1401

  (5)、首席合伙人:胡志勇、田梦珺

  (6)、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5,513.7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969.0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10.85万元。2023年度共有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客户5家,审计收费235.00万元;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0家,审计收费163.00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为5,050.00万元(其中: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50.00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000.00万元),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亚泰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人员信息

  (1)、合伙人数量:截至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16人。

  (2)、注册会计师数量:截至2023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6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2人。

  (3)、首席合伙人:胡志勇、田梦珺。

  4.业务信息

  (1)、2023年度业务总收入:5,513.70万元;

  (2)、2023年度审计业务收入:969.03万元;

  (3)、2023年度证券业务收入:310.85万元;

  (4)、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家;

  (5)、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35.00万元;

  (6)、2023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0家;

  (7)、2023年度挂牌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163.00万元;

  附1、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

  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附2、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家。

  2023 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5.执业信息

  (1)、项目合伙人任海春、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魏蔚、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徐成光均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6.诚信记录

  (1)、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及纪律处分0次的情况。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人员0人次、受到行政处罚人员0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人员0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人员0人次。

  (2)、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7.独立性

  亚泰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8.审计收费

  本公司拟就2024年度外部审计相关服务向亚泰国际会计师事务支付人民币90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上述审计费用按亚泰国际会计师事务的审计服务收费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确定。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本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集团)”)。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创建于1984年,是国内首批获得证券期货审计业务资格、金融审计业务资格、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资格的大型综合专业会计服务机构。集团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6号院3号楼20层2001。在执行完2023年度审计工作后,亚太(集团)已连续2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亚太(集团)对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不存在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服务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经公司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拟聘用亚泰国际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亚泰国际事务所实行一体化管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审计人员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因此,公司拟聘任亚泰国际事务所为本公司提供2024年报审计服务,聘期一年。

  四、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公司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与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对本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无异议。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表示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适时积极与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五、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亚泰国际事务所进行了充分了解,并查阅了亚泰国际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认可亚泰国际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认为亚泰国际事务所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聘任亚泰国际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