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C77版)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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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 金鹿商务航空有限公司:注册资本0.5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吴重阳,经营范围:通用航空服务;商业非运输、私用大型航空器运营人、航空器代管人运行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航空商务服务;航空运营支持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票务代理服务;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租赁;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化妆品零售;机械设备销售;日用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办公用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56. 海南新途假期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潘锐,经营范围:旅游业务;出版物零售;食品销售;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国际道路旅客运输;公共铁路运输;城市公共交通;大陆与台湾间海上运输;国际班轮运输;公共航空运输;国内水路旅客运输;省际普通货船运输、省内船舶运输;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票务代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旅客票务代理;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制作;礼仪服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商务秘书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餐饮管理;企业管理;职工疗休养策划服务;旅行社服务网点旅游招徕、咨询服务;软件开发;紧急救援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摄影扩印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日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箱包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化妆品零售;电子产品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钟表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新鲜水果零售;新鲜蔬菜零售;鲜肉零售;鲜蛋零售;水产品零售;谷物销售;豆及薯类销售;玩具销售;礼品花卉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办公设备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搪瓷制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57. 天津一商友谊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2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杨占清,经营范围:药品零售;食品互联网销售【分支机构经营】;食品销售【分支机构经营】;餐饮服务【分支机构经营】;理发服务【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日用百货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针纺织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珠宝首饰零售;珠宝首饰回收修理服务;化妆品零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家具销售;日用品销售;钟表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农副产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纸制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橡胶制品销售;母婴用品销售;化妆品批发;日用电器修理;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柜台、摊位出租;日用产品修理;装卸搬运;包装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洗染服务;物业管理;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分支机构经营】;停车场服务【分支机构经营】;美甲服务【分支机构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投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中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

  58. 方大航空食品(三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0.1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符杰,经营范围:食品生产;粮食加工食品生产;餐饮服务;食品进出口;饮料生产;食品互联网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食品小作坊经营;保健食品生产;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乳制品生产;酒制品生产;酒类经营;生鲜乳道路运输;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保税仓库经营;免税商品销售;食品销售(许可经营项目凭许可证件经营)一般经营项目:餐饮管理;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外卖递送服务;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会议及展览服务;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水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非食用植物油加工;食用农产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新鲜水果零售;新鲜蔬菜零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鲜肉零售;鲜蛋零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日用品销售;化妆品零售;针纺织品销售;水产品零售;航空商务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范围中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向社会公示)(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9. 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注册资金2.15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杨涵涛,业务范围:高等专科。

  60. 沈阳东北制药装备制造安装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25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侯吉柱,经营范围:设备、水暖电器、仪表、通风净化空调安装;金属结构、设备制造;金属表面喷塑加工;土木工程分包;彩钢板加工、销售;焊接技术咨询;环保工程、消防工程、土木工程、建筑智能化、钢结构施工;化工、环保工程技术服务;玻璃钢制品、环保设备、食品加工设备、乳制品加工设备制造及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1. 江西方大特钢汽车悬架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5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雷军,经营范围:汽车、拖拉机、农用运输机械零部件及配件、汽车弹簧专用设备、汽车底盘、汽车弹簧、汽车空气悬架、导向臂、汽车横向稳定杆、扭杆、油气悬挂及举升缸、模具、金属制品研发、制造、加工;国内贸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62.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2.4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徐志新,经营范围: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检验检测服务,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钢、铁冶炼,常用有色金属冶炼,金属材料制造,钢压延加工,黑色金属铸造,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电气设备修理,计量技术服务,装卸搬运,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再生资源销售,耐火材料销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游览景区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3. 昆明方大春鹰板簧有限公司:注册资本0.91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方华,经营范围:汽车、拖拉机零部配件(含钢板弹簧),农林机械,金属铆焊的生产、加工、批发、零售、代购、代销,机电产品(含国产汽车、不含小轿车)、钢材贸易,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64. 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1.6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颜建新,经营范围:建筑用钢筋产品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检验检测服务,餐饮服务,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钢、铁冶炼,钢压延加工,金属材料制造,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货物进出口,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通用设备修理,机动车修理和维护,计量技术服务,装卸搬运,游览景区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5. 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41.56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黄智华,经营范围: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销售:焦炭、焦油、农用化肥(硫酸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耐火材料、氧气、金属门窗制造、加工;建筑材料销售;日用百货、五金、交电销售;建筑安装(凭资质证经营);发电;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工程设计;经济与商务咨询服务、其他专业咨询服务;冶金工程技术研究服务;钒钛产品生产销售;金属制品生产及销售(不涉及审批事项);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再生物资回收与批发;氧(475200000m3)、氮(449280000m3)、氩(13578000m3)生产、销售(凭许可证在有限期限内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6. 天津一都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韩志刚,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业管理;建筑物清洁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餐饮器具集中消毒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房地产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房地产经纪;二手日用百货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设计、代理;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停车场服务;城市绿化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烟草制品零售;酒类经营;餐饮服务【分支机构经营】;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7.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16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屈大勇,经营范围:餐饮服务,食品生产,食品经营,保健食品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药品零售,烟草制品零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出版物零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诊所服务,医疗服务,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化妆品零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箱包销售,钟表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办公用品销售,珠宝首饰批发,家用电器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家具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停车场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企业管理,物业管理,康复辅具适配服务,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汽车新车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二手车经销,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销售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医用口罩零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医用口罩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8. 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5.71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孙贵臣,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许可项目:燃气经营,建筑劳务分包,施工专业作业,危险废物经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货物进出口,保税物流中心经营,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冶金专用设备制造,隧道施工专用机械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矿山机械制造,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租赁,矿物洗选加工,金属加工机械制造,模具制造,淬火加工,模具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电线、电缆经营,轨道交通工程机械及部件销售,装卸搬运,工程管理服务,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汽车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木竹材加工机械制造,金属结构制造,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制造,选矿,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有色金属铸造,黑色金属铸造,喷涂加工,汽轮机及辅机制造,水轮机及辅机制造,金属切削机床制造,金属成形机床制造,铸造机械制造,通用设备修理,金属制品修理,专用设备修理,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制造,物料搬运装备制造,液力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烘炉、熔炉及电炉制造,包装专用设备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金属密封件制造,紧固件制造,弹簧制造,橡胶加工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物业管理,居民日常生活服务,通讯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陆地管道运输,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制造,农林牧渔机械配件制造,农业机械制造,拖拉机制造,营林及木竹采伐机械制造,畜牧机械制造,渔业机械制造,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生活垃圾处理装备制造,高铁设备、配件制造,铁路机车车辆配件制造,摩托车零配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信息安全设备制造,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对外承包工程,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电子过磅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运输设备租赁服务,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矿石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制品销售,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建设工程设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9. 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李虓,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碳素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经营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本企业生产和科研所需的原辅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机械加工;碳素制品科研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

  70. 成都蓉光炭素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邱宗元,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炭素系列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经营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本企业生产和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机械加工、水电安装、科技开发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1.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3.48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郭建民,经营范围:原料药、无菌原料药、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危险化学品制造,液体消毒剂制造和销售(以上经营范围按生产许可证规定项目及地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医药中间体副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妆品制造,医药新产品开发、技术咨询服务、成果转让,污水处理、环保技术服务、环保技术咨询,金属材料销售,厂房、设备租赁,包装材料制造和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2.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0.26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马卓,经营范围: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餐饮服务;医用口罩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石墨烯材料销售;密封件制造;耐火材料生产;耐火材料销售;煤制活性炭及其他煤炭加工;碳纤维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用口罩批发;医用口罩零售;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筑材料销售;酒店管理;餐饮管理;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3.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3.31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居琪萍,经营范围: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检验检测服务,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危险废物经营,旅游业务,住宿服务,餐饮服务,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钢、铁冶炼,通用零部件制造,弹簧制造,弹簧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铁合金冶炼,黑色金属铸造,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制品销售,钢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模具制造,模具销售,电气设备修理,冶金专用设备制造,冶金专用设备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炼焦,煤炭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肥料销售,耐火材料生产,耐火材料销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装卸搬运,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运输货物打包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国内贸易代理,招投标代理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游览景区管理,专业设计服务,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休闲观光活动,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4. 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0.63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李金安,经营范围:炭素制品制造,钢材、冶金材料销售,炭素新产品开发、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海南海航二号信管服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海南海航二号信管服务有限公司控制的主体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公司与海南海航二号信管服务有限公司控制的相关主体构成关联关系。该等关联方的具体信息如下:

  1.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1.85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金川,经营范围:市政基础设施租赁;电力设施和设备租赁;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和设备租赁以及新能源、清洁能源设施和设备租赁;水务及水利建设投资;能源、教育、矿业、药业投资;机电产品、化工产品、金属材料、五金交电、建筑材料、文体用品、针纺织品、农副产品的批发、零售,租赁业务的咨询服务,股权投资、投资咨询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天津航空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0.5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侯丹璐,经营范围:航空资产管理服务;航空资产交易经纪服务;航空资产残值处置服务;航空业务咨询及管理服务;航空资产价值评估服务;航空租赁服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国家专项、专营的,按相关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 渤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30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吕英博,经营范围:普通型保险,包括人寿保险和年金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分红型保险;万能型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1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李光荣,经营范围:各类财产保险、机动车辆保险、飞机保险、船舶保险、货物运输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农业保险、财务损失保险、短期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其他损失保险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开办法定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代理国内外保险公司办理检验、理赔、追偿等有关事宜,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5. 海南供销大集酷铺商贸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王雪,经营范围:谷物批发、种子销售、饲料批发、牲畜批发、农牧产品批发及零售、蜂蜜、蜂王浆、蜂胶、蜂花粉、竹凉席销售、预包装食品销售、食品销售、果品及蔬菜销售、非酒精饮料及茶叶批发、乳制品批发、散装食品销售、瓶(罐)装饮用水批发、直饮水的销售、冷冻食品销售、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图书批发、报刊批发、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批发、饰品批发、文化用品批发、办公用品批发、工艺品批发、纸制品销售、消毒剂销售、煤炭及制品批发、建材、装饰材料批发、化肥批发、农药批发、农用薄膜销售、化工产品(化学危险品除外)批发、农业机械批发、汽车零配件批发、五金产品批发、电气设备批发、计算机销售、计算机软(硬)件销售、计算机辅助设备销售、通讯终端设备批发、广播设备及其配件批发、通信设备销售、手机批发、酒类批发、消防设备及器材的销售、收购农副产品、土特产销售、超级市场经营、日用品零售、粮油零售、禽、蛋及水产品零售、保健品销售、烟草制品零售、豆制品零售、食品添加剂零售、调味品零售、农产品销售及配送,纺织、医疗器械零售、兽用药品销售、摩托车零配件销售、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零售、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零售、贵金属制品零售、钢材零售、通用机械设备零售、机械配件零售、快递类服务、充值卡销售、售电业务、餐饮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农业技术咨询及交流服务。(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公允公平、自愿平等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按现有协议内容执行,定价依据、成交价格、付款方式等主要交易条件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有市场价的参照现行市场价格定价,无市场价的双方按市场原则协商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相关方利益的情形。

  四、进行日常生产性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相关关联方均具有在业务所在行业中的经营资格,且熟悉本公司的业务运作,能为本公司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因此,与上述关联方之间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助于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保障本公司的正常生产运营并降低运营成本。

  本次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客观需要,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平等互利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来源于航空客货运业务,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本公司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五、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调整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生产性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关联董事祝涛、吴锋、丁拥政、邱亚鹏、田海、丁国清、陈垚已回避表决,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7票回避表决通过了上述议案。

  该议案事前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审核意见为:本次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客观需要,交易严格遵守平等互利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方交易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我们同意将以上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221、900945       证券简称:海航控股、海控B股      编号:临2024-067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厂房及设备

  租赁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支持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控股”或“公司”)航空发动机维修项目落地,根据协议安排,海口市国有企业海口市空港航空发动机维修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空港航发工程公司”)出资建设航空发动机维修厂房并采购发动机维修设备,出租给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口美兰空港吉耐斯航空发动机维修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口吉耐斯”)用于生产经营。现海口吉耐斯拟与空港航发工程公司签署厂房、设备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15年,租赁期间累计租金总额不超过18.39亿元人民币,按季度支付,平均每年支付租金约1.23亿元人民币。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购买资产,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租赁期内厂房及设备产权归空港航发工程公司所有,如后续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通过股权交易或资产交易购买前述厂房和设备,相关主体将另行签署交易协议,届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 2024年8月3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厂房及设备租赁协议的议案》,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租赁的航空发动机维修厂房及发动机维修设备,是海口吉耐斯运营的基础设施,通过租赁获取生产经营场地和设备,可极大缓解海口吉耐斯前期厂房、设备等固定资产投资的压力,有利于海口吉耐斯快速形成生产运营能力,从而进一步完善海航控股维修产业链,降低公司发动机维修成本,也有助于公司开拓新的利润增长点。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 交易背景

  2020年8月,海航控股、海口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海口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工集团”)及海南海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控资产”)签署了《合资经营合同》,约定共同出资设立海口吉耐斯,注册资本为2.25亿元人民币,其中海航控股持股60%、建工集团持股35.56%、海控资产持股4.44%,主要经营范围为飞机发动机及其零部件的修理、维护等业务。

  《合资经营合同》签订时,航空运输市场处于低谷时期,公司出于降低项目投资资金压力的考虑,希望合作方出资建设厂房及采购设备用于项目投产。海口市政府积极支持市场稀缺的发动机维修项目落地海口,由海口市国有企业建工集团负责设立建设公司(空港航发工程公司),由该公司投资建设厂房、采购维修设备并租赁给海口吉耐斯用于发动机维修项目生产运营。以上安排在《合资经营合同》中进行了约定。

  2. 交易的基本内容

  海口吉耐斯拟按照《合资经营合同》的上述约定,与空港航发工程公司签署租赁协议,租入航空发动机维修厂房及发动机维修设备,租赁期限为15年,租赁期间累计租金总额不超过18.39亿元人民币,租金按季度支付,平均每年支付租金约1.23亿元人民币。

  (二)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交易时,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上述议案。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企业名称:海口市空港航空发动机维修工程有限公司

  (二)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江东临空经济区海口空港综合保税区1号

  (三)法定代表人:陈廷帮

  (四)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五)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民用航空器零部件制造;民用航空维修技术培训;民用航空器维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货物进出口;保税物流中心经营;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航空运输设备销售;民用航空材料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交通设施维修;通用设备修理;机械设备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航空运营支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六)控股股东:海口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七)主要财务数据: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以上财务数据中,202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1-6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交易标的

  1.厂房:位于海南省海口市江东临空经济区海口空港综合保税区1号的建筑物,包括1-7号厂房,总建筑面积为48,299.13平方米。

  2.发动机维修设备:试车台、荧光检测系统、清洗线等23台/套发动机维修专业设备。

  (二)权属情况:上述资产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也不存在妨碍本次租赁的其他情况。

  四、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一)交易双方

  出租方(甲方):海口市空港航空发动机维修工程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海口美兰空港吉耐斯航空发动机维修工程有限公司

  (二)协议主要内容

  1.租赁标的:位于海南省海口市江东临空经济区海口空港综合保税区1号的建筑物,包括1-7号厂房,总建筑面积为48,299.13平方米;试车台、荧光检测系统、清洗线等23台/套发动机维修专业设备。

  2.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15年,自厂房及设备实际交付日起算。若某项设备的使用年限短于租赁期限的,则该设备租赁期限以使用年限为准。

  3.交易金额:总计不超过18.39亿元。

  4.支付安排

  (1)租金为现金支付,如需变更支付方式,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变更。

  (2)租金支付以自然季度为期,按期支付。

  (3)自主厂房(1-2号及4-7号为主厂房)及第一个(或批)设备实际交付日起两年(24个月)内,租金实行暂缓实际支付,承租方需于两年(24个月)缓租期届满后60天内付清两年缓租期的租金。

  5.押金:厂房及设备押金共计1,000万元人民币,乙方应在主厂房交付后三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现金方式向出租方缴纳。

  6.转租:租赁期间,乙方可将厂房、设备部分或全部转租第三方,经营用途仅限于从事航空发动机维修项目,但应事先获得甲方书面同意。

  7.物业管理:租赁厂房的物业管理由乙方自行聘请,乙方所承租期间发生的水、电、气、网络、物业管理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8.保险:甲方在租赁期限内购买并维持财产险(承保范围包括厂房及附属设施、设备)。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就厂房内的运营、设备的运营购买并维持公众责任险,相关的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9.可分割性:如果厂房或设备租赁协议的部分或某条款依法律、法规被认定为不合法、无效而不能执行,则协议除该部分或该条款剩余部分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可强制执行性不应受影响。双方应相互协商,以便补充合法、有效、可被接受和最接近双方在协议中的初始目的的内容来取代不合法和无效的部分和条款。

  10.厂房及设备租赁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承租。

  11.租赁期内,因不可抗力导致租赁房屋、设备毁损、灭失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赔偿责任,但甲方应退还乙方租赁押金(如有)、预付租金(无息)(扣除实际使用天数的租金及相关费用)。

  五、交易的必要性、定价政策及相关安排

  (一)本次交易的必要性

  1. 海口吉耐斯是中国内地唯一获得GE公司最高等级授权的波音787机型GEnx-1B发动机维修企业,海口吉耐斯投产运营将显著降低公司发动机送海外维修的时间成本(单台次往返物流时间约14天,按发动机租赁费用约1.6万美元/天计算,每台次维修节约替代发动机租赁成本约22.4万美元)、物流成本(单台次往返约70万元人民币)、维修溢价成本等。未来产能提升后,可为国内外第三方航空公司提供全面的航空发动机维修服务,培育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拟租赁厂房、设备为海口吉耐斯生产运营必须的设施。

  2.由于发动机维修业务的特殊性,对厂房建设标准有特别要求,维修设备具有专业性、唯一性的特点,厂房建设及设备采购投资额巨大。通过租赁飞机发动机厂房及维修设备,按季度支付租金,可避免海口吉耐斯因固定资产大额投资对企业现金流造成压力,海口吉耐斯可将更多的资源用于维修业务拓展,提升市场份额。

  (二)定价的政策及定价合理性

  1.租赁定价政策

  空港航发工程公司作为海口市国有企业,已完成发动机维修厂房的建设和设备的采购,根据《合资经营合同》的约定,海口吉耐斯经营期限内支付的租金总额不超过该项目建设总投资加上项目建设的实际融资成本。该安排系海口市政府推进稀缺发动机维修业务落地海口、缓解企业建设投入资金压力的优惠支持政策。

  本次租赁,双方已聘请海南瑞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就厂房及设备租金出具了海南瑞衡咨询报字[2023]第0402号《咨询报告》(以下简称《租金咨询报告》),租金价格内涵为出租人在零利润下的最低成本租金,采用成本法计算:租金价格=出租方营业成本(折旧与摊销)+财务费用+税金及附加,在此基础上保障出租人在租赁期间累计净现金流量为零(按前述租金价格支付的租金无法覆盖出租人还本付息及支付税费时,承租人需以租金形式予以补齐)。

  2.租赁定价合理性

  根据《租金咨询报告》,本次租赁总金额约183,840万元由以下几部分构成:

  (1)营业成本(厂房、土地及设备的折旧与摊销):拟租赁厂房及设备总投资129,832.01万元,其中厂房投资67,130.70万元,土地投资6,700.93万元,设备投资56,000.37万元;各厂房自投入使用之日起按40年平均计算折旧,土地使用权按50年平均摊销,各设备自投入使用之日起按各自使用期限1-20年平均折旧;按以上原则计算租赁期内折旧与摊销费用总额66,553万元。

  (2)财务费用:项目总投资129,832.01万元按年利率4.35%计算租赁期间财务费用总额59,090万元(租赁期内已偿还贷款本金的部分不再计算财务费用)。

  (3)税金及附加:租赁期内出租人需支付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及附加税合计10,103万元;支付租金税费约18,939万元,合计29,042万元。

  (4)现金流补齐:租赁期内保障出租人现金流量累计为零,需补充资金约29,156万元。

  以上定价依据充分、合理,符合发动机维修行业的特点。

  (三)相关安排

  根据《合资经营合同》的约定,未来海航控股与建工集团将促使海口吉耐斯收购空港航发工程公司100%股权,前期已支付的租金可抵扣股权收购款。未来吉耐斯收购空港航发工程公司股权时,将另行签订股权收购协议,届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租赁的航空发动机维修厂房及发动机维修设备,是海口吉耐斯运营的基础设施,通过租赁获取生产经营场地和设备,可极大缓解海口吉耐斯前期厂房、设备等固定资产投资的压力,有利于海口吉耐斯快速形成生产运营能力,从而进一步完善海航控股维修产业链,降低公司发动机维修成本,也有助于公司开拓新的利润增长点。本次租赁前两年租金暂缓支付,前五年依规享受海口市政府优惠政策支持,有利于缓解前期经营资金压力,预计不会对海口吉耐斯及公司现金流平衡造成不利影响。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

  

  公司代码:600221、900945                            公司简称:海航控股、海控B股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221、900945     证券简称:海航控股、海控B股     编号:临2024-071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乌鲁木齐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控股”或“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乌鲁木齐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乌鲁木齐航空”)提供不超过2.2亿元人民币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含本次担保,已实际为乌鲁木齐航空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1亿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有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共享金融机构授信资源,满足公司与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的正常需要,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控股子公司2024年互保额度的议案》,批准公司与控股子公司2024年互保额度为145.00亿元。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人民币92.65亿元,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人民币52.35亿元,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互保额度内办理具体担保手续,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披露的《关于与控股子公司2024年互保额度的公告》(编号:临2023-108)。

  公司和乌鲁木齐航空于2024年8月29日共同与SULACO AIRCRAFT LEASING (IRELAND) DAC(以下简称“苏拉科租赁公司”)签署《LEASE AMENDMENT AND EXTENSION AGREEMENT》(简称“续租协议”),联合续租一架737-800飞机(MSN41179、B-1568)。

  乌鲁木齐航空为上述飞机的实际运营人,公司作为联合承租人,为乌鲁木齐航空履行续租协议项下的承租人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应付的租金等款项)承担担保责任。截至目前,乌鲁木齐航空与苏拉科租赁公司之间尚未产生逾期欠款。

  本次担保金额预计不超过2.2亿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日,不含本次担保,公司已实际为乌鲁木齐航空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1亿元,公司为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3.96亿元,本次担保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乌鲁木齐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迎宾路1341号机场大院内海南航空新疆基地院内办公楼一楼101室

  3.法定代表人:全勇

  4.注册资本:30亿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公共航空运输;食品销售;民用航空器维修;民用航空器零部件设计和生产;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商务服务;航空运营支持服务;航空运输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旅客票务代理;酒店管理;机械设备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化妆品零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广告发布;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日用百货销售;办公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乌鲁木齐航空经审计总资产为19.18亿元人民币,净资产为-19.41亿元人民币;2023年经审计营业收入为24.44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0.53亿元人民币。

  截至2024年6月30日,乌鲁木齐航空未经审计总资产为20.70亿元人民币,净资产为-19.70亿元人民币;2024年1-6月未经审计营业收入为13.92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0.29亿元人民币。

  乌鲁木齐航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所持权益比例为84.02%。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 被担保人:乌鲁木齐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2. 担保方式:作为共同承租人实际承担担保责任

  3. 担保事项:公司和乌鲁木齐航空共同与苏拉科租赁公司签署《LEASE AMENDMENT AND EXTENSION AGREEMENT》(简称“续租协议”),联合续租一架737-800飞机(MSN41179、B-1568)。乌鲁木齐航空为上述飞机实际运营人,公司作为联合承租人,为乌鲁木齐航空履行续租协议项下的承租人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应付的租金等款项)承担担保责任。

  4. 担保金额:不超过2.2亿元人民币。

  5. 保证期间:与续租协议有效期一致。

  6. 反担保情况:乌鲁木齐航空对公司提供连带责任的反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系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必要担保,被担保企业具备正常的债务偿还能力,且其已为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担保风险整体可控,不会影响公司股东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已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控股子公司2024年互保额度的议案》,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互保额度内办理具体担保手续。本次担保在公司2024年度担保授权额度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23.96亿元(不含本次担保),占上市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03.72%。

  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特此公告。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221 、900945     证券简称:海航控股 、海控B股      公告编号:2024-069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9月2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7号海航大厦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20日

  至2024年9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8月30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临2024-066)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海南瀚巍投资有限公司、海南方大航空发展有限公司、大新华航空有限公司、American Aviation LDC、方威、海航飞翔航空俱乐部有限公司、海南尚品易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海口恒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海南航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股东持股东有效证明、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法人股股东临时公告持股权有效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司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须持股权有效证明、本人身份证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于2024年9月19日17:00前到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7号海航大厦8楼东区进行登记,传真及信函登记需经我司确认后有效。

  六、 其他事项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7号海航大厦8层东区

  联系电话:0898-65801619

  电子信箱:hhgfdshmsbgs@hnair.com

  邮编:570203

  特此公告。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21、900945     证券简称:海航控股、海控B股     编号:临2024-066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8月30日,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12名,实际参会董事12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公司董事会审议并表决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报告及报告摘要已经2024年8月2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报告及报告摘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厂房及设备租赁协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并表决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厂房及设备租赁协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厂房及设备租赁协议的公告》(编号:临2024-067)。

  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生产性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日常生产性关联交易的实际执行情况调整2024年部分日常生产性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生产性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编号:临2024-068)。

  该议案事前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审核意见为:本次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客观需要,交易严格遵守平等互利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方交易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我们同意将以上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祝涛、吴锋、丁拥政、邱亚鹏、陈垚、丁国清、田海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7票。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9月20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临2024-069)。

  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