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终止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公告 2024-08-31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国城矿业         公告编号:2024-07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国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城集团”)的通知,国城集团与北京钜豪投资有限公司(代表“钜豪飞马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飞马基金”)于近日签署了《<国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钜豪投资有限公司(代表钜豪飞马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书>之解除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之解除协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2022年4月18日,国城集团和飞马基金签署了《国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钜豪投资有限公司(代表钜豪飞马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书》,国城集团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飞马基金转让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65,0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5.81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协议终止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城集团与飞马基金尚未办理完成相关股份转让手续,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解除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双方确认合同于本解除协议签订之日终止;

  2、双方均无需承担合同项下的任何违约责任,且均确认双方无任何纠纷;

  3、本协议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三、终止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协议转让终止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目前的日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其他说明

  本次协议转让终止事项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及相关承诺、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的情形。

  五、 备查文件

  《股份转让协议之解除协议》

  特此公告。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