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入方式 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 公告 2024-08-31

  证券代码:002876                    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24-05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利谱”)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入方式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本金及其存款利息和部分自有资金共计人民币92,3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合肥三利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三利谱”)进行增资,实施募投项目“合肥三利谱二期TFT-LCD用偏光片生产线项目”(以下简称“合肥三利谱二期项目”)的建设。增资完成后,合肥三利谱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4,018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26,318万元,公司仍持有合肥三利谱100%的股权。

  公司原计划将投入合肥三利谱二期项目的募集资金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借款给合肥三利谱使用,逐步拨付借款。公司已向实施主体合肥三利谱,累计提供募集资金借款71,489.37万元(含息),用以实施募投项目。根据本次增资计划,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入方式,将前述募集资金投入方式由借款调整为股权增资,剩余募集资金及其存款利息20,542.99万元,公司以股权投资的方式对合肥三利谱进行增资。

  本次交易系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因本次增资包含使用募集资金而产生的债权进行投资,故本次增资事项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核准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48号)核准,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8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2.0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4,224,006.97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19,958,034.5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54,265,972.4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33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8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包括利息收入及理财投资收益并扣除手续费等。

  三、 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调整前情况

  2021年12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六次会议和2022年1月13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借款给子公司合肥三利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使用,逐步拨付借款。

  (二)调整后情况

  为了加快合肥三利谱的发展,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入方式,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合肥三利谱二期TFT-LCD用偏光片生产线项目”提供的全部借款调整为股权投资款。其中公司将已使用募集资金而产生的借款71,489.37万元(含息)调整为股权增资款,剩余募集资金及其存款利息20,542.99万元以股权投资款对合肥三利谱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包含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共计92,300万元,全部用于增加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合肥三利谱注册资本由34,018万元增加至126,318万元,合肥三利谱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合肥三利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东方大道与铜陵北路交叉口西南角

  4、法定代表人:左明

  5、注册资本:34,018万元

  6、成立日期:2014年6月26日

  7、经营范围:偏光片、保护膜、太阳膜、光学膜生产、销售;光电材料研发、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者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

  8、股权情况:本次增资前后,公司持有合肥三利谱100%股权

  9、合肥三利谱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将募集资金以增资方式投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本次增资有利于合肥三利谱提升经营水平,提高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本次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本次增资款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由项目实施主体合肥三利谱用于指定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和合肥三利谱分别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入方式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改变募集资金投入方式,使用募集资金及其存款利息和自有资金合计92,300万元对合肥三利谱进行增资。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助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因此,董事会同意该事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入方式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改变募集资金投入方式,使用募集资金及其存款利息和自有资金合计92,300万元对合肥三利谱进行增资。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相关审批程序合规有效,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该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876                    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24-051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2020年度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核准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48号)核准,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8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2.0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4,224,006.97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19,958,034.5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54,265,972.4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33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净额为34,056,148.15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60,744,675.22元,实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00,000元补充流动资金。

  二、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明城支行、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华强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龙华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子公司合肥三利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龙门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三(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三、202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1-6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002876                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24-050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合肥三利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权的议案》,拟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公开竞价方式收购控股子公司合肥三利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三利谱”)少数股东股权。公司拟以人民币3500万元挂牌底价公开竞价收购合肥市工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合肥三利谱1.47%国有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合肥三利谱光电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通过公开摘牌方式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截至2024年3月19日挂牌结束,公司作为唯一竞标方被确认为标的产权的受让方,转让价格为人民币3500万元。交易双方签署了《产权转让合同》,公司已全额支付转让价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2024年5月9日分别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通过公开摘牌方式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关于通过公开摘牌方式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的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证券代码:002876                    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24-052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8月2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及短信方式发出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30日在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楼村社区第二工业区同富一路5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董事长张建军先生,董事阮志毅先生、陶浩略先生、胡春明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张建军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3、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入方式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本金及其存款利息和部分自有资金共计人民币92,3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合肥三利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三利谱”)进行增资,实施募投项目“合肥三利谱二期TFT-LCD用偏光片生产线项目”的建设。增资完成后,合肥三利谱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4,018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26,318万元,公司仍持有合肥三利谱100%的股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议案内容详见在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6)。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876                    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24-053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8月2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及短信方式发出了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30日在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楼村社区第二工业区同富一路5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霍丙忠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入方式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本金及其存款利息和部分自有资金共计人民币92,3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合肥三利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三利谱”)进行增资,实施募投项目“合肥三利谱二期TFT-LCD用偏光片生产线项目”的建设。增资完成后,合肥三利谱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4,018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26,318万元,公司仍持有合肥三利谱100%的股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876                    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24-055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为100,0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

  

  综合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进出口贸易融资等。

  授信额度和品种最终以上述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和品种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银行审批的授信期限终止之日止。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876                    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24-056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星期五)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上午9:15至2024年9月2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表决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12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4年9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楼村社区第二工业区同富一路5号第1-9栋

  二、会议审议事项

  

  特别提示:

  1、上述议案已分别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9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签字)、持股凭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4)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持股凭证、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5)本地或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以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并请进行电话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交完整。身份证复印件均需正反面复印。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慧、董玉钧

  联系电话:0755-36676888

  联系传真:0755-33696788

  电子邮箱:dsh@sunnypol.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楼村社区第二工业区同富一路5号第1-9栋

  邮政编码:518107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76”,投票简称为“三利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相关文件。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委托人姓名/名称(盖章/签字):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性质:                                     委托人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