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8-31

  证券代码:688606          证券简称:奥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4-03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9月10日(星期二)上午11:00-12: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09月03日(星期二)至09月09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yanping.fu@alltests.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8月31日发布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09月10日上午11:00-12:00举行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9月10日上午11:00-12: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高飞先生

  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傅燕萍女士

  独立董事:周亚力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09月10日上午11:00-12: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09月03日(星期二)至09月09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yanping.fu@alltests.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71-56207860

  邮箱:yanping.fu@alltests.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88606          证券简称:奥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4-035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该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财政部2023年10月25日发布了解释第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根据财政部的要求,公司依据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的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根据解释第17号规定的时间,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1、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1)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对于符合非流动负债划分条件的负债,即使企业有意图或者计划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提前清偿,或者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已提前清偿,仍应归类为非流动负债。对于附有契约条件的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在进行流动性划分时,应当区别以下情况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具有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1)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影响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2)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与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无关。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企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2)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企业在对现金流量表进行附注披露时,应当汇总披露与供应商融资安排有关的信息。在披露流动性风险信息时,应当考虑其是否已获得或已有途径获得通过供应商融资安排向企业提供延期付款或向其供应商提供提前收款的授信。在识别流动性风险集中度时,应当考虑供应商融资安排导致企业将其原来应付供应商的部分金融负债集中于融资提供方这一因素。

  (3)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租赁准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租赁准则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因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而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除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专项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审议后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与会委员经讨论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公司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并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公司代码:688606                                公司简称:奥泰生物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的第五部分“风险因素”中详细阐述了可能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606        证券简称:奥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4-033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95号)核准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500,000股,发行价格133.67元/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804,545,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61,278,093.7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643,266,906.2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19日全部到位,并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致同验字【2021】第 332C000116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本公司累计投入使用募集资金项目金额113,980.18万元,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和直接支付发行费用3,642.8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030.90万元,累计收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金额11,812.10万元,本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余额24,158.58万元(不含理财产品本金38,000万元)。

  本报告期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资金余额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尚未收回的理财产品金额为38,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在银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项专户管理,对存放、使用做出了明确的监管要求。

  2021年3月19日,公司与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沙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下沙支行(现更名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学林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钱塘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下沙小微企业专营支行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按照协议的具体要求履行。

  2022年3月17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凡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2年6月16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杭州奥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与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沙支行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2年8月12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凡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全资孙公司爱瑟索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及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按照协议的具体要求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11,767.37万元(其中2024上半年利息收入1,115.32万元)、汇兑损益59.78万元(其中2024年上半年汇兑损益-12.45万元),已扣除手续费及税金15.06万元(其中2024年上半年手续费及税金0.90万元)。

  2、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尚未收回的理财产品金额为38,000.00万元,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余额为0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其他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拟在原审议通过的2亿元(含本数)资金额度基础上增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2亿元(含本数),增加后合计拟使用不超过4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本次增加现金管理额度投资及风险控制要求与前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一致。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

  报告期内,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在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24,713.63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投资公司在建的年产2亿人份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中心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于2021年6月28日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6月12日和2021年6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在建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及《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公司于2022年5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新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6.4亿元超募资金用于投资杭州奥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年产4亿人份体外诊断试剂生产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于2022年5月19日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5月9日和2022年5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新建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实际投入22,115.80万元用于年产2亿人份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中心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公司已实际投入38,780.65万元用于杭州奥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年产4亿人份体外诊断试剂生产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专项说明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8月30日批准报出。

  特此公告。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606                    证券简称:奥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4-036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30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跃灿先生主持召开,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监事会全体成员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后认为:

  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3、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有利于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进一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事项。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