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30

  证券代码:000713                证券简称:丰乐种业                公告编号:2024-045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R适用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R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3年7月17日,合肥建投与国投集团签署《股份转让框架协议》,国投集团拟新设境内全资子公司国投种业以现金收购的方式受让合肥建投持有的丰乐种业122,802,996股。2023年12月6日,合肥建投与国投种业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合肥建投拟向国投种业转让其持有的丰乐种业122,802,996股,拟转让股份数量占丰乐种业股份总数的20.00%。  2024年1月,国投种业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 [2024]31号)。  2024年2月,合肥建投收到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省国资委关于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关事项的批复》(皖国资产权函〔2024〕33 号),原则同意合肥建设将所持有的丰乐种业122,802,996 股股份以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至国投种业。  2024年3月25日,公司接到国投种业的通知,国投集团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国投种业科技有限公司收购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事项的批复》(国资产权〔2024〕106 号),原则同意国投种业通过受让合肥建投所持有的丰乐种业122,802,996股股份的方式取得丰乐种业控股权。  2024年4月,股份转让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书》,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取得了《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4年4月26日,本次股份转让的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过户登记完成后,国投种业持有公司20%股权,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2023-043、052号,2024-001、003、019号公告)

  

  股票代码:000713         股票简称:丰乐种业          编号: 2024-044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8日分别以通讯和送达的方式发出了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8月28日下午以现场会议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冯越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8月30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重新制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重新制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原制度同时废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8月30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3. 审议通过《关于重新制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重新制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原《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8月30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4. 审议通过《关于重新制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及其他适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重新制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原制度同时废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8月30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5. 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聘任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8月30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国投财务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与国投财务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由国投财务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结算等经金融监管机构批准国投财务可以从事的其他金融服务业务。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项关联交易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关联董事冯越先生、戴登安先生、刘静女士、包跃基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8月30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7. 审议通过《关于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公司对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并出具风险评估报告。

  关联董事冯越先生、戴登安先生、刘静女士、包跃基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8月30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公告。

  8.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国投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为保障资金安全,公司制定《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国投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分析可能出现的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并针对相关风险提出解决措施及资金保全方案并明确相应责任人。

  关联董事冯越先生、戴登安先生、刘静女士、包跃基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8月30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公告。

  9.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该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为被保险对象,属利益相关方,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9票回避。

  内容详见8月30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公告。

  10.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于2024年9月18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8月30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公告。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股票代码:000713         股票简称:丰乐种业       编号: 2024-051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8日分别以通讯和送达的方式发出了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8月28日下午在公司五号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俊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8月30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国投财务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与国投财务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由国投财务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结算等经金融监管机构批准国投财务可以从事的其他金融服务业务。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关联监事李俊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8月30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3. 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为公司董监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更好地履行有关职责。该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鉴于公司监事为被保险对象,属利益相关方,全体监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内容详见8月30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公告。

  三、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股票代码:000713         股票简称:丰乐种业          编号: 2024-047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证天通”)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

  2.变更原因: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大华所为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超过规定的连续聘任年限,公司拟聘任中证天通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无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2014年1月2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1号楼13层1316-1326,首席合伙人为张先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证天通合伙人51人,注册会计师28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6人。

  中证天通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45,415.4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4,357.3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563.19万元。

  中证天通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家,审计收费总额1,956.00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中证天通2023年度对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0家,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证天通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0,000.00万元。近三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中证天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

  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4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索还锁,200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在中证天通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吴冬冬,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在中证天通执业,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邵富霞,200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06年7月入职中证天通从事审计工作,2014年5月至今从事质量控制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8家,挂牌公司24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证天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中证天通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费用6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5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华所在执行完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后,已连续13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大华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要求,国有企业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大华所在执行完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后,已连续13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超过上述规定年限。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和对未来审计服务的需求,公司拟聘任中证天通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证天通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进行了认真审核和评价,认为中证天通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中证天通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证天通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0713       证券简称:丰乐种业        公告编号:2024-048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与国投财务有限公司

  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关联交易概述

  1、2024年8月28日,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国投财务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与国投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财务”)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由国投财务为公司办理相关金融业务,主要包括存款服务、贷款、结算服务,以及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国投财务可从事的其他业务。因公司控股股东国投种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种业”)与国投财务同受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集团”)控制,因此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关联董事冯越先生、戴登安先生、刘静女士、包跃基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余五位董事均投票同意。公司独立董事就此项关联交易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3、上述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中股东国投种业需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或子公司法定代 表人具体负责与国投财务洽商并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协议等。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1、名称:国投财务有限公司

  2、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2号18层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崔宏琴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841063

  6、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万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7、成立时间:2009年2月11日

  8、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

  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

  

  10、 历史沿革

  国投财务是2008年底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并核发金融许可证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于2009年2月11日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注册成立。国投财务通过提供综合性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旨在加强国投集团资金集中管理能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实现产融结合,加快国投集团产业发展,提升国投集团竞争优势。

  11、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国投集团直接持有国投财务35.60%的股权,国投财务为国投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丰乐种业控股股东国投种业为国投集团全资子公司,与国投财务同受国投集团控制,属于受同一最终方控制的公司。

  12、主要财务数据:国投财务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11.05亿元,净利润为4.04亿元,截至2023年底总资产为463.65亿元,所有者权益为77.34亿元。2024年1-6月营业收入为5.41亿元,净利润为2.74亿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总资产为457.70亿元,所有者权益为77.19亿元。

  13、国投财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根据协议约定,在协议有效期限内,国投财务为公司提供存款、结算、贷款服务及其经营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公司向国投财务申请不超过人民币捌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保函、承兑汇票开立和贴现等授信品种,以上业务品种在授信额度内循环使用,具体限额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综合授信申请额度为准。同时,国投财务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存款及结算服务,每日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捌亿元。

  四、 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关于存款利率,国投财务吸收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款的利率,由双方参照市场存款利率协商确定。

  2、关于贷款利率,国投财务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由双方参照市场贷款利率协商确定。

  3、结算服务及现时开展的其他金融服务暂不收取服务费。

  五、 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国投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服务原则

  甲、 乙双方之间进行的金融服务应遵循平等、自愿原则。乙方有权根据自己的业务需求,自主选择为其提供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自主决定存贷款金额以及提取存款的时间。

  乙方为国投公司成员单位中的主要公司。甲方承诺,其向乙方提供金融服务的条件,原则上不逊于当时其他金融机构可为乙方提供同种类金融服务的条件。

  第二条 服务内容

  根据甲方现时所持《金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甲方同意向乙方及乙方控股子公司提供以下金融服务:存款服务;贷款服务;结算服务;经金融监管机构批准的甲方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第三条 服务收费

  1、 关于存贷款:甲方吸收乙方存款和向乙方发放贷款的利率,由甲乙双方参照市场存贷款利率协商确定。

  2、 以下服务暂不收取服务费:甲方现时向乙方提供的结算服务;甲方现时免费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

  3、 除上述所提供的金融服务外,甲方亦在拓展开发其他其被许可经营的金融服务,当条件具备时,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甲方将向乙方提供新的金融服务 (以下简称“新服务”)。甲方在此向乙方承诺,甲方向乙方提供新服务的收费遵循以下原则:符合金融监管机构就该类型服务所规定的收费标准;且原则上不高于一般商业银行向乙方提供同种类型金融服务所收取的平均手续费。

  第四条 交易限额

  乙方出于财务风险控制和交易合理性方面的考虑,对于与甲方的金融服务交易作出以下限制,甲方应协助乙方监控实施下列限制:

  1、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吸收乙方及乙方控股子公司的存款,每日最高存款限额不超过人民币捌亿元。乙方应将其控股子公司的清单提供给甲方备案,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甲方。

  2、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及乙方控股子公司向甲方申请发放的贷款额度,应不超过人民币捌亿元的综合授信申请额度,具体限额以乙方股东大会批准的综合授信申请额度为准。乙方应将其股东大会批准的综合授信申请额度提供给甲方备案,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甲方。

  3、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向乙方提供其他金融服务的收费,由双方参照本协议协商确定。

  第五条 协议的生效及期限

  1、 本协议有效期自生效之日起叁年。

  2、 本协议经乙方股东大会批准,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章)并加盖企业公章后生效。

  上述协议具体内容以双方签署的协议为准。

  六、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与国投财务开展相关业务,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符合公司长期战略规划理念和经营管理的要求。上述关联交易的价格及交易模式依照“自愿、平等、公允”原则,参考市场情况,在合理范围内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在人员、财务、机构设置等方面与国投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保持独立,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主要业务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七、 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与该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

  八、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国投财务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将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九、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0713       证券简称:丰乐种业        公告编号:2024-049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管理需要,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具体情况如下:

  一、 董监高责任险方案

  1、 投保人: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2、 被保险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人员

  3、 赔偿限额: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

  4、 保险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数据为准)

  5、 保险期限:12个月/期(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方案内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购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人员责任保险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被保险人增加公司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后续责任保险合同期限届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相关规定, 鉴于公司董事、监事均为被保险对象,属利益相关方,全体董事、监事均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为公司董监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更好地履行有关职责。该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公司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有助于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审议该事项的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0713       证券简称:丰乐种业        公告编号:2024-050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9月18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8日下午14:30 。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9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有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11日。

  7.出席对象 :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合肥市长江西路6500号丰乐种业大楼18楼五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2.上述议案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其中,议案2属于关联事项,关联股东国投种业科技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传真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及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应在2024年9月14日下午17:00点前以传真或信函送达本公司;以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在出席现场会议时应提交上述材料的原件。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9月12日—9月14日(工作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合肥市长江西路6500号丰乐种业证券投资部。

  4.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合肥市长江西路6500号丰乐种业大楼1713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政编码:231283

  联 系 人:朱虹

  电话:(0551)62239916

  传真:(0551)62239957

  电子邮箱:flzy000713@163.com

  5.其他事项:本次会议为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13”,投票简称为“丰种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9月1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案代为行使表决权。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2024年   月   日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8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独立董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名。经与会独立董事推举,会议由独立董事王宏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经各位独立董事审议,会议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国投财务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国投财务有限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可为公司提供丰富的金融服务选择和支持。公司与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可为公司获取更多的资金保障,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整体的、长远的利益,相关风险评估报告和风险处置措施能有效规避风险,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条款符合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公司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有助于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审议该事项的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实际情况。鉴于公司董事、监事均为被保险对象,属利益相关方,全体董事、监事均回避表决本议案,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0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票回避。

  独立董事:郑晓明 刘松 王宏峰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