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4-08-30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4-06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所回购股份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七条规定在三年内出售,逾期未实施出售的将依法予以注销,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4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回购报告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6月28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4年7月2日披露了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二)2024年8月28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22,88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7%,回购最高价格14.23元/股,回购最低价格10.73元/股,回购均价13.11元/股,使用资金总额29,997.7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6月26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回购报告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在此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

  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系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根据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3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