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参公大集合产品中期报告提示公告 2024-08-30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集合计划中期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旗下参公大集合产品中期报告全文于2024年8月30日在本公司网站(www.ebscn-am.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95525)咨询。

  本集合计划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本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集合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