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30

  证券代码:300175              证券简称:朗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1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R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R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R适用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R适用 □不适用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R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4年4月30日,王贵美、新疆尚龙与东方行知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借款协议》、《股份质押协议》。王贵美、新疆尚龙将其合计持有的公司112,752,96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23.95%)所享有的表决权、提名和提案权、参会权、监督建议权等股东权利不可撤销地委托给东方行知行使。同时,东方行知向王贵美、新疆尚龙提供2.00亿元借款,王贵美、新疆尚龙将其合计持有的公司112,752,96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23.95%)质押给东方行知。该《表决权委托协议》已生效,东方行知成为公司控股股东,赵征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赵征、王贵美、戚永楙及新疆尚龙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新疆尚龙及王贵美已将其持有的全部股份质押给东方行知。

  2、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2024年5月31日分别召开了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优世联合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上海虞长翊实业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广东优世联合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资产出售协议》,将优世联合资产(包括公司持有的优世联合74.63%股份、公司对优世联合享有的借款债权本息以及公司享有的业绩补偿义务人对优世联合承诺业绩未完成形成的全部业绩补偿款债权)整体打包出售给虞长实业,交易对价为人民币8,500万元。本次交易已于2024年6月25日交割完成,优世联合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3、因前期优世联合涉嫌参与虚假交易,其关键管理人员张涛涉嫌虚假交易形成资金占用11,369,148.45元,收购前虚增资产形成资金占用25,127,733.52元。由于虚假交易形成的资金占用是在优世联合报表层面,形成的资金占用金额属于优世联合资产的一部分,公司将持有的优世联合74.63%股份对外处置后,资金占用形成的其他应收款将不再对公司财务报表造成影响。本次交易已于2024年6月25日交割完成,优世联合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资金占用问题得以解决。

  4、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2022、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2)第202024号、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3)第202091号、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4)第202009号)。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2021、2022、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所涉非标事项的影响已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