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30

  证券代码:002899         证券简称:英派斯         公告编号:2024-07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刘洪涛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与会董事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67),报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6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2.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6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99         证券简称:英派斯        公告编号:2024-071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上午10: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军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与会监事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67),报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6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2.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和管理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6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99              证券简称:英派斯              公告编号:2024-069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539号)核准,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派斯”或“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16.05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81,5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48,294,558.2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33,205,441.72元。截止2017年9月11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33,205,441.72元已全部到位,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更名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和信验字(2017)第000098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开设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68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A 股)27,796,976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13.89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86,099,996.6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6,441,317.9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79,658,678.74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4年4月12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和信验字(2024)第000011号)。公司开设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和当前余额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4年1-6月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情况及2024年6月30日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情况及2024年6月30日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制订了《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做了具体明确规定。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将募集资金人民币433,205,441.72元分别存放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专项账户(账号853110010122610114)人民币204,979,041.72元、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专项账户(账号853110010122610105)人民币90,848,600.00元、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专项账户(账号853110010122610123)人民币61,847,400.00元、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专项账户(账号12050000001193975)人民币26,825,300.00元、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即墨支行专项账户(账号372005583018000037743)人民币48,705,100.00元。

  2017年9月,本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即墨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7年12月,本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崂山支行、青岛英派斯体育器材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派斯销售”)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协议各方均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2017年11月20日,公司使用存放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即墨支行专项账户(账号372005583018000037743)的募集资金,向子公司青岛英派斯健康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派斯发展”)增资48,819,520.92元,同时英派斯发展向子公司英派斯销售增资48,819,520.92元,存入英派斯销售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崂山支行开立的专项账户(372005570018000042894)。公司已于2018年3月办理完毕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即墨支行专项账户(账号372005583018000037743)的注销手续,上述专户注销后,公司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即墨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018年6月29日,由于公司募投项目变更,公司将存放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专项账户(账号12050000001193975)的募集资金及其利息27,032,859.73元,存入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专项账户(账号853110010122610114)。公司已于2018年10月办理完毕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专项账户(账号12050000001193975)的注销手续,上述专户注销后,公司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由于公司对国内营销网络升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转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019年9月24日,公司将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专项账户(账号853110010122610123)的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24,713,013.74元转入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专项账户(账号853110010122610105)。公司已于2020年7月17日办理完毕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专项账户(账号853110010122610123)的注销手续,上述专户注销后,公司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由于公司终止健身器材连锁零售项目,2020年6月28日,将该项目存放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崂山支行开立的专项账户(372005570018000042894)的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20年8月11日办理完毕上述专户的注销手续。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及利息金额合计为24,417,874.18元。上述专户注销后,公司、英派斯销售、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崂山支行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022年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并签订相关保荐协议,公司变更保荐机构后,2023年1月,公司、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与承接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新就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专项账户(账号853110010122610105)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专项账户(账号853110010122610114)2个募集资金专户签署了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由于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经结项,该项目存放在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开立的专项账户(账号853110010122610105)的结余募集资金共计2,581.46元已全部转至公司自有账户。公司已于2024年5月30日办理完毕上述专户的注销手续。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7150199765700001088),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4月16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表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表4:《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信息披露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的违规情形。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本报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附表4:《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投入进度超过100%,为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投入所致。

  附表2: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附表3: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4: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002899           证券简称:英派斯         公告编号:2024-072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上半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资产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评估,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总金额及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4年6月30日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9,669,882.75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和应收款项融资,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1、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本公司在收入确认时对应收账款进行初始确认后又将该应收账款转为商业汇票结算的,按照账龄连续计算的原则,将应收票据账龄起算点追溯至对应的应收款项账龄起始日计算账龄。

  2、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在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初始确认应收账款时开始计算账龄,自初始确认时至资产负债表日为实际账龄期间。

  3、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其他应收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在其他应收款初始入账时开始计算账龄,自初始确认时至资产负债表日为实际账龄期间。

  4、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存货跌价准备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期末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计量,但如果某些存货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可以合并计量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可以按照存货类别计量成本与可变现净值。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可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企业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2、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编制合同资产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本次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19,669,882.75元,相应减少公司2024年上半年利润总额19,669,882.75元。

  特此公告。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99                                  证券简称:英派斯                              公告编号:2024-068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股份回购

  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39元/股(含),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于2024年3月1日全部实施完毕。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256,700股,约占公司截至报告期末总股本的1.05%,最高成交价为13.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6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5,334,175.00元(不含交易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20日、2024年2月23日、2024年2月28日、2024年3月2日、2024年3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1)、《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及回购股份比例达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2、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68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796,976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13.8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86,099,996.64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6,441,317.9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79,658,678.74元。新增股份于2024年4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刘洪涛

  2024年8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