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30

  公司代码:688169                                公司简称:石头科技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五、风险因素”相关的内容。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昌敬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69        证券简称:石头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6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8月16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到会董事5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主席昌敬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孙佳女士列席会议。与会董事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2023年11月14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9191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131,477,47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73,050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131,404,420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120,773,802.42元(含税)。2023年11月20日,公司已完成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

  2024年8月1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4.67067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5位),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转增比例不变),不送红股。截至该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31,579,27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9,764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131,569,506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614,517,744.59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总额差异系每股现金红利的尾数四舍五入调整所致),合计转增股本52,627,802股。2024年8月8日,公司已完成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在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后至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据此,董事会同意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24.641元/股调整为13.608元/股,授予数量由112.8088万股调整为157.9323万股。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及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265,554股。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139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由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8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3名激励对象2023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未达到规定标准,当期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以上两种情形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5,336股,并由公司作废。

  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办理限制性股票第四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期间,如有激励对象提出离职申请,则已获授尚未办理归属登记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2024年度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拟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向银行新增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借款、长期借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理等。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不超过30亿元。

  授信起始时间、授信期限及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在授信期限内,以上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时间及金额将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全面核查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执行情况,同意《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69        证券简称:石头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9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同意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24.641元/股调整为13.608元/股,授予数量由112.8088万股调整为157.9323万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进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0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0年8月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独立董事黄益建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4、2020年8月1日至2020年8月1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5、2020年8月1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6、2020年8月17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7、2020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进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8、2021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进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此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9、2021年7月2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10、2021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进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11、2022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进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12、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进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13、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进行回避表决,公司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 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调整事由

  2023年11月14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9191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131,477,47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73,050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131,404,420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120,773,802.42元(含税)。2023年11月20日,公司已完成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

  2024年8月1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4.67067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5位),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转增比例不变),不送红股。截至该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31,579,27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9,764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131,569,506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614,517,744.59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总额差异系每股现金红利的尾数四舍五入调整所致),合计转增股本52,627,802股。2024年8月8日,公司已完成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

  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在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后至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

  1、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1)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归属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 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归属价格。

  (2)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归属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归属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24.641- 0.91910-4.67067)/1.40=13.608元/股。

  2、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数量的调整方法如下: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 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根据以上公式,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数量=112.8088*1.4=157.9323万股。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 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及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实施,公司董事会根据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24.641元/股调整为13.608元/股,授予数量由112.8088万股调整为157.9323万股。

  五、 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本律师事务所认为:

  “1.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调整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第四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2.公司调整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事项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3.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已进入第四个归属期,第四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相关归属安排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4.公司作废本次激励计划第四个归属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 上网文件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调整、第四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