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30

  证券代码:688097          证券简称:博众精工            公告编号:2024-04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9日以邮件通知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吕绍林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议案经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定期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5元(含税)。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446,647,765股,扣减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3,019,34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7,708,415.36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9.35%。公司2024年半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52)。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 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上半年具体举措实施情况。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4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公告编号:2024-053)。

  (五)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并重新论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并基于审慎性原则,在不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的情况下,对将募投项目“新能源行业自动化设备扩产建设项目”、“消费电子行业自动化设备升级项目”、“新建研发中心项目”进行重新论证并延期,认为三个募投项目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和股东的利益,仍然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实施该项目,并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并重新论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六)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和广大投资者利益、降低公司运营风险,同时促进公司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因该事项与全体董事存在利害关系,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以公司另行发出的股东大会通知为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24-056)

  特此公告。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97         证券简称:博众精工          公告编号:2024-057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王欣华女士、副总经理时良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王欣华女士因工作安排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去董事职务后,仍在公司任职;时良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副总经理职务,辞去副总经理职务后,时良先生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欣华女士、时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王欣华女士、时良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王欣华女士辞去董事职务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亦不会对公司的日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

  王欣华女士、时良先生分别在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对公司规范运作和稳健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谨向王欣华女士、时良先生在任职期间为本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97        证券简称:博众精工        公告编号:2024-056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9月1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心西路 666 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18日

  至2024年9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文件已于2024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公司将在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登载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 人委派代表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 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电子邮件、传真或者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电子 邮件、传真或者信函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 系电话,并需提供上述 1、2 条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5、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二)登记地址

  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心西路666号博众科技园。

  (三)登记时间

  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9月17日 09:00-11:30,;14:00-17:00。

  以电子邮件、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4年9月17日17:00前送达。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自行安排交通、食宿等费用。

  2、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心西路666号博众科技园

  联系电话:0512-63931738

  联系传真:0512-63931889

  电子邮箱:zhengquanbu@bozhon.com

  联系人:公司证券与战略投资中心

  3、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参会代表请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特此公告。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