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8-30

  证券代码:605081       证券简称:太和水        公告编号:2024-05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9月19日  10 点 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区蟠龙路899弄兰韵文化中心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19日

  至2024年9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会议登记办法:

  (1)拟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和股权登记日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他人代理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和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拟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须持有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和股权登记日持股凭证及出席人个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内采用传真、信函方式办理登记,参会当日须凭证件原件进行登记确认方可视为有效登记。

  2、会议登记时间:2024年9月18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3、会议登记地点:上海市青浦区蟠龙路899弄兰韵文化中心16楼

  4、以上文件报送以2024年9月18日17:00前收到为准。

  六、 其他事项

  与会者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区蟠龙路899弄兰韵文化中心16楼

  邮政编码:201702

  电话:021-65661627

  传真:021-65661626-8002

  联系人:葛艳锋

  特此公告。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081           证券简称:太和水       公告编号:2024-054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文辉先生的提名函,提名李伟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李伟刚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根据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文辉先生的提名,董事会同意增补李伟刚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把本议案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了《关于增补李伟刚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认为:李伟刚先生的履职能力、专业能力、从业经历等情况,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将李伟刚先生作为第三届董事会增补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伟刚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增补完成后,上市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伟刚先生,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出生,本科学历。先后担任西门子华中区销售总监、阿尔卡特华中区销售总监、深圳追一科技南区/西南区销售总监、京东科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AI服务部商务总监。2024年8月入职太和水,目前担任全资子公司上海微瑆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证券代码:605081           证券简称:太和水       公告编号:2024-052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董斌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补李伟刚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增补李伟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董事的公告》。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5081           证券简称:太和水         公告编号:2024-056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彭正飞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上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4年上半年度,公司在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管理上,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制度要求进行管控,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募投项目需要,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募集资金实际投向情况均已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律审批程序,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投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8月30日

  

  公司代码:605081                                公司简称:太和水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081                证券简称:太和水              公告编号:2024-053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做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953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43.30元/股,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5,649,0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49,542,266.89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796,106,733.11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于2021年2月3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78,109,447.6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第230Z0022号)验证。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8,279.64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于2021年2月3日会同保荐机构中原证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杨浦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田林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在使用募集资金过程中,公司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接受保荐机构的监督,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表:

  

  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3,324.0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1]230Z1290号)。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尚未建设完成,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1: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鉴于行业市场、宏观环境的变化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总部运营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进展相对缓慢,公司将视市场情况变化合理安排项目投资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