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07 证券简称:上海汽配 公告编号:2024-02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的规定,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上海汽配公司”)将2024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50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433.5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4.23元,共计募集资金120,008.71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0,900.78万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109,107.92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535.93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06,572.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576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浙江海利特汽车空调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海利特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蔡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4年06月30日,本公司及浙江海利特公司共有7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截至2024年06月30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3,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截至2024年06月30日暂存于上述账户用于现金管理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公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浙江海利特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有利于实现公司内部研发实验试制流程一体化,推动公司及子公司产品结构优化升级,对提高公司整体自主创新能力具有积极促进作用,为公司可持续经营和快速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但不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贷款可以缓解短期偿债压力,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满足日益增长的流动资金需求,但不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其他
根据2023年12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保本型金融产品。上述现金管理的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4年0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3,000.00万元。
特此公告。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1-6月
编制单位: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浙江海利特汽车空调配件有限公司年产490万根燃油分配管及其他汽车零部件产品建设项目建设进度为: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搬迁工作已完毕,扩产部分正按照计划有序推进,2024年1-6月实现效益560.56万元
证券代码:603107 证券简称:上海汽配 公告编号:2024-025
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上午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9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林欢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07 证券简称:上海汽配 公告编号:2024-024
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上午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9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朝晖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李改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公司代码:603107 公司简称:上海汽配
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107 证券简称:上海汽配 公告编号:2024-029
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9月18日(星期三)下午16: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09月09日(星期一)至09月13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zqb@saaa.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8月30日发布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09月18日下午16:00-17:00举行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9月18日下午16:00-17: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总经理:王游沼
董事会秘书:高明
财务总监:陈昀
独立董事:牛建军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09月18日下午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09月09日(星期一)至09月13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zqb@saaa.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李改
电话:021-58442000
邮箱:zqb@saaa.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07 证券简称:上海汽配 公告编号:2024-028
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和通知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及《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对会计政策予以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和通知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的调整情况
1.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财政部于2023年8月1日发布的《暂行规定》,主要内容为规范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强化相关会计信息披露,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2.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暂行规定》和《准则解释第17号》要求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解释和通知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07 证券简称:上海汽配 公告编号:2024-027
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李改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李改女士简历详见附件,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莲溪路1188号
邮政编码:201204
电话:021-58442000
电子信箱:zqb@saaa.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附件:
李改,女,1997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董秘资格证书。曾任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务、电光防爆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法务,2022年6月起兼任江苏嘉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监事,2024年6月至今就职于公司证券事务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