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4-08-29

  证券代码:000856           证券简称:冀东装备          公告编号:2024-40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公司控股股东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名焦留军先生、张建锋先生、吴建雷先生、李洪波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提名傅万堂先生、张俊民先生、邹积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 7 名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一,且不存在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

  上述独立董事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其中张俊民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同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正常履职。

  特此公告。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9日

  焦留军先生简历

  焦留军,男,汉族,1979年11月出生,2002年7月参加工作,毕业于华北理工大学(原河北理工大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焦留军先生历任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员、助理工程师、责任工程师、设备部副部长,冀东水泥丰润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设备处处长,冀东水泥滦县有限责任公司设备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唐山冀东水泥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总经理助理、设备部部长、副总经理。包头冀东水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内蒙古亿利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经理,包钢冀东水泥有限公司董事、经理,内蒙古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内蒙古伊东冀东水泥有限公司董事,冀东水泥阿巴嘎旗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

  2020年7月至2022年1月,任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唐山冀东发展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22年1月至2023年8月,任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董事长,唐山冀东发展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2023年8月起任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董事长,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焦留军先生除担任冀东集团党委委员、副董事长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李洪波先生简历

  李洪波,男,汉族,1976年10月出生,2000年7月参加工作,毕业于河北工业大学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现任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李洪波先生历任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机电设备分公司机械部技术员、助理工程师、责任工程师;冀东水泥工程公司机电安装公司副经理、经理,维修公司经理,冀东水泥工程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唐山盾石筑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唐山盾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执行董事;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2020年7月至2020年10月,任唐山盾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

  2020年10月至2020年12月,任唐山冀东发展燕东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唐山盾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

  2020年12月至2023年8月,任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唐山冀东发展燕东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唐山盾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

  2023年8月起任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唐山盾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

  2023年9月起任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唐山盾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

  李洪波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张建锋先生简历

  张建锋,男,汉族,1975年8月出生,1998年8月参加工作,毕业于武汉工业大学外语系英语专业业,文学学士,助理翻译。现任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工作部部长;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张建锋先生历任北京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经处干部、处长助理、对外合作部副部长;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公共关系部副部长、办公室副主任、董事会工作部副部长。

  2016年3月至2021年7月,任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工作部部长、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工作部部长;

  2021年8月起任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工作部部长;

  2016年11月起任公司董事。

  张建锋先生除担任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工作部部长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吴建雷先生简历

  吴建雷,男,汉族,1978年5月出生,2000年12月参加工作。毕业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会计学专业,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吴建雷先生历任河北威远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石家庄分所审计二部项目经理、税务咨询部副部长;北京金隅矿业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水泥事业部干部、三部副经理;冀东砂石骨料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保定太行和益水泥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涞水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兼)、涞水京涞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兼)。

  2019年6月至2021年3月,任保定太行和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涞水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涞水京涞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兼);

  2021年3月至2024年3月,任河北金隅鼎鑫水泥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灵寿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兼)、赞皇金隅水泥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

  2024年3月起任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

  2024年4月起任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吴建雷先生除担任冀东集团财务总监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傅万堂先生简历

  傅万堂,男,汉族,1966年12月出生,1991年6月参加工作,1997年11月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金属材料及热处理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现任燕山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傅万堂先生历任燕山大学材料工程系助教、讲师;日本京都大学工学部博士后研究员;燕山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校聘教授。

  2001年12月至2003年1月,任燕山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

  2003年2月起任燕山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2004年3月至2007年1月燕山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

  2007年1月至2010年1月燕山大学教务处副处长;

  2010年1月至2016年3月燕山大学教务处处长;

  2016年3月至2019年11月历任燕山大学人事处处长兼人才工作办公室主任、博士后管理办公室主任、人才交流中心主任、党委教师工作部部长(兼);

  2022年12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傅万堂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张俊民先生简历

  张俊民,男,1960年6月出生,管理学(会计学)博士。天津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退休)。现任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002820)独立董事;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俊民先生历任天津商业大学教师;天津财经大学会计系教授;会计系副主任;天津财经大学商学院会计学系主任、党总支书记、副院长。

  2016年4月至2023年6月,任天津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会计系教授;

  2023年6月,天津财经大学退休。

  2023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张俊民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邹积玉先生简历

  邹积玉,男,汉族,1964年4月出生,机械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现任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建材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总工程师、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科技评价专家、全国建材行业技术革新奖评审专家、全国建材装备标准化技术委会副秘书长、中国材料与试验团体标准委员会委员、国家建筑材料工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顾问、中国设备监理协会会员、建材企业内部质量体系审核员,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邹积玉先生历任朝阳重型机器厂水泥机械分厂技术员;朝阳重型机器厂质检处科长;质量处助理工程师;国家建材局建材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科员、检验科副科长;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建材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检验科长、综合办公室副主任、中心副主任、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2019年1月至2023年12月,任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建材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常务副主任(主持工作)、最高管理者;

  2024年1月起任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建材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总工程师。

  2024年4月起任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邹积玉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0856                证券简称:冀东装备                公告编号:2024-29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于 2024年2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对参股子公司热加工公司增资 既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冀东集团按出资比例以现金方式对热加工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15,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 资2,250万元,占注册资本15%,冀东集团出资12,750万元,占注册资本8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2日 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对参股子公司热加工公司增资既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3)。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完成对热加工公司的增资。

  

  证券代码:000856        证券简称:冀东装备        公告编号:2024-27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8月16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及资料。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七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七名。三名监事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焦留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董事的人数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29日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28)及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29)。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焦留军、李洪波、张建锋、吴建雷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经公司控股股东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以下人员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非独立董事:焦留军先生、李洪波先生、张建锋先生、吴建雷先生。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以下人员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傅万堂先生、张俊民先生、邹积玉先生。

  第八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有关监管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同等规模上市公司董事薪酬水平,拟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非独立董事薪酬:由股东大会决定。

  独立董事薪酬:8万元人民币/年(税前),独立董事履职产生的必要费用,由公司另行支付。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限一年。结合审计工作实际情况,拟订公司 2024 年度审计费用为88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53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5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3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9月19日在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通岛路金隅冀东科技大厦11层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32)。

  三、备查文件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焦留军先生简历

  焦留军,男,汉族,1979年11月出生,2002年7月参加工作,毕业于华北理工大学(原河北理工大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焦留军先生历任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员、助理工程师、责任工程师、设备部副部长,冀东水泥丰润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设备处处长,冀东水泥滦县有限责任公司设备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唐山冀东水泥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总经理助理、设备部部长、副总经理。包头冀东水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内蒙古亿利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经理,包钢冀东水泥有限公司董事、经理,内蒙古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内蒙古伊东冀东水泥有限公司董事,冀东水泥阿巴嘎旗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

  2020年7月至2022年1月,任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唐山冀东发展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22年1月至2023年8月,任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董事长,唐山冀东发展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2023年8月起任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董事长,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焦留军先生除担任冀东集团党委委员、副董事长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李洪波先生简历

  李洪波,男,汉族,1976年10月出生,2000年7月参加工作,毕业于河北工业大学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现任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李洪波先生历任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机电设备分公司机械部技术员、助理工程师、责任工程师;冀东水泥工程公司机电安装公司副经理、经理,维修公司经理,冀东水泥工程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唐山盾石筑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唐山盾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执行董事;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2020年7月至2020年10月,任唐山盾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

  2020年10月至2020年12月,任唐山冀东发展燕东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唐山盾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

  2020年12月至2023年8月,任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唐山冀东发展燕东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唐山盾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

  2023年8月起任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唐山盾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

  2023年9月起任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唐山盾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

  李洪波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张建锋先生简历

  张建锋,男,汉族,1975年8月出生,1998年8月参加工作,毕业于武汉工业大学外语系英语专业业,文学学士,助理翻译。现任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工作部部长;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张建锋先生历任北京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经处干部、处长助理、对外合作部副部长;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公共关系部副部长、办公室副主任、董事会工作部副部长。

  2016年3月至2021年7月,任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工作部部长、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工作部部长;

  2021年8月起任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工作部部长;

  2016年11月起任公司董事。

  张建锋先生除担任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工作部部长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吴建雷先生简历

  吴建雷,男,汉族,1978年5月出生,2000年12月参加工作。毕业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会计学专业,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吴建雷先生历任河北威远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石家庄分所审计二部项目经理、税务咨询部副部长;北京金隅矿业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水泥事业部干部、三部副经理;冀东砂石骨料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保定太行和益水泥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涞水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兼)、涞水京涞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兼)。

  2019年6月至2021年3月,任保定太行和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涞水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涞水京涞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兼);

  2021年3月至2024年3月,任河北金隅鼎鑫水泥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灵寿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兼)、赞皇金隅水泥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

  2024年3月起任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

  2024年4月起任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吴建雷先生除担任冀东集团财务总监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傅万堂先生简历

  傅万堂,男,汉族,1966年12月出生,1991年6月参加工作,1997年11月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金属材料及热处理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现任燕山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傅万堂先生历任燕山大学材料工程系助教、讲师;日本京都大学工学部博士后研究员;燕山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校聘教授。

  2001年12月至2003年1月,任燕山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

  2003年2月起任燕山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2004年3月至2007年1月燕山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

  2007年1月至2010年1月燕山大学教务处副处长;

  2010年1月至2016年3月燕山大学教务处处长;

  2016年3月至2019年11月历任燕山大学人事处处长兼人才工作办公室主任、博士后管理办公室主任、人才交流中心主任、党委教师工作部部长(兼);

  2022年12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傅万堂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张俊民先生简历

  张俊民,男,1960年6月出生,管理学(会计学)博士。天津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退休)。现任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002820)独立董事;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俊民先生历任天津商业大学教师;天津财经大学会计系教授;会计系副主任;天津财经大学商学院会计学系主任、党总支书记、副院长。

  2016年4月至2023年6月,任天津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会计系教授;

  2023年6月,天津财经大学退休。

  2023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张俊民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邹积玉先生简历

  邹积玉,男,汉族,1964年4月出生,机械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现任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建材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总工程师、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科技评价专家、全国建材行业技术革新奖评审专家、全国建材装备标准化技术委会副秘书长、中国材料与试验团体标准委员会委员、国家建筑材料工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顾问、中国设备监理协会会员、建材企业内部质量体系审核员,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邹积玉先生历任朝阳重型机器厂水泥机械分厂技术员;朝阳重型机器厂质检处科长;质量处助理工程师;国家建材局建材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科员、检验科副科长;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建材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检验科长、综合办公室副主任、中心副主任、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2019年1月至2023年12月,任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建材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常务副主任(主持工作)、最高管理者;

  2024年1月起任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建材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总工程师。

  2024年4月起任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邹积玉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0856         证券简称:冀东装备        公告编号:2024-31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8月16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三名,实际表决监事三名。会议由车宏伟先生主持,会议对通知所列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并审议通过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陈述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29日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28)及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29)。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已任期届满,公司控股股东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名以下人员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非职工监事:车宏伟先生、张廷秀先生

  上述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民主选举的职工监事李继良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有关监管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如下:

  非职工监事薪酬:由股东大会决定。

  职工监事薪酬:只领取在公司的其他职务薪酬,不另行领取监事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车宏伟先生简历

  车宏伟,男,汉族,1970年3月出生,1991年8月参加工作,毕业于河北师范大学物理系专业。现任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

  车宏伟先生历任遵化市闫屯中学教师;遵化市文教局督察室科员、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办公室综合科科长、政策研究室主任、办公室副主任;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工业处副处长、工业处处长、工业交通处处长、综合三处处长。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部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部长。

  2019年5月起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2020年8月起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

  2023年8月起任公司工会主席。

  车宏伟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张廷秀先生简历

  张廷秀,男,汉族,1975年12月出生,2001年7月参加工作,毕业于辽宁科技大学,法学学士、燕山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具有国有企业二级法律顾问资格,公司律师执业资格。现任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法律顾问;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张廷秀先生历任冀东水泥集团纪委、监察审计部、水泥股份审计部法务室法律事务员、法务主管;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滦津大区审计部长;冀东水泥马达加斯加项目审计部长、冀东水泥丰润有限责任公司审计部长、冀东水泥保定项目部审计部长、唐山盾石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中心助理总监、法务部部长助理、审计部部长助理;唐山盾石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副部长、审计部副部长;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律事务部副部长、部长。

  2018年7月至今,任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律事务部部长;

  2021年10月至今,任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法律顾问;

  2011年6月至今,任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张廷秀先生除担任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法律顾问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的

  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查验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下称“金隅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审阅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的金隅财务公司的定期财务报告,对金隅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金隅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金隅财务公司于2013年9月26日经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13〕492号文批准开业。中文名称为“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BBMG FINANCE CO., LTD.”注册资本为30亿元人民币,由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额出资。

  法定代表人:黄文阁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1号楼B2101-2107房间

  注册资本:30亿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1)吸收成员单位存款;(2)办理成员单位贷款;(3)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4)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5)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6)从事同业拆借;(7)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8)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和消费信贷;(9)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二、金隅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金隅财务公司按照《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章程》中的规定,建立了董事会、监事会,并对董事会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在风险管理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治理结构健全,管理运作规范,建立了分工合理,职责明确、互相制衡、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为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提供必要的前提条件。

  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是董事会的决策支持机构,是风险管理战略、政策和制度的审议机构。风险管理委员会受董事会委托,审议风险管理基本原则,制定风险管理长远目标、工作规划,检查和监督风险管理战略、方针、政策的贯彻和执行情况,并对授信整体运营情况进行评价。风险管理委员会经董事会授权,履行以下主要职能:

  1.对国内、外同行业经济运行形势和变化趋势进行分析判断,结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方针政策,按照风险管理战略、政策、内部控制规章制度,制定、审核执行风险管理的工作方针和基本办法;

  2.审议风险管理的中长期战略和总体规划,制定风险控制的指导性原则,审议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等重大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操作管理办法、制度;

  3.审议风险管理年度目标和计划,并对风险管理年度目标和计划进行调整;

  4.审议授信资产风险状况,对有关职能部门监控和改善资产质量、加强风险管理情况进行总体评价,提出改进意见;

  5.审议风险管理部门报送的风险管理工作报告;

  6.检查有关职能部门落实风险管理委员会决议情况,检查有关部门制定的风险管理政策、措施,检查各部门的风险管理工作,审议各部门经营中与风险管理有关的重大异常情况的处理方案;

  7.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为董事会有关决策提供咨询或建议,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审计委员会应在符合并遵守相关监管机构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履行下述义务和职责:

  (1)根据董事会授权组织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2)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3)监督检查的内部控制管理工作;

  (4)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5)审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6)审批年度审计计划,审核内部审计报告;

  (7)对内部审计工作及内部审计负责人进行考核评价;

  (8)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宜。

  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具体执行,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金隅财务公司将加强内控机制建设、规范经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以培养员工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与专业素质及提高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作为基础,通过加强或完善内部稽核、培养教育、考核和激励机制等各项制度,全面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金隅财务公司设立综合管理部、财务部、风险管理部、金融市场部、结算业务部、客户服务部、稽核部、信息部和党群工作部九个部门。

  综合管理部是综合办事与协调的行政机构,主要负责行政事务、办公事务和人力资源等管理工作。

  财务部负责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税务、资金计划、全面预算及银行基本账户的管理,合理安排资金头寸。负责汇总统计季度和年度绩效考核数据,做出考核初步结果。

  风险管理部负责制订内部控制体系和风险管控政策、制度,对风险体系运行状态的日常监测及对各部门业务的日常监督;负责合规管理工作,对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和工作流程,开展监督与评价,确保合规运营。

  金融市场部负责制定金融市场业务运营制度、计划及日常执行控制管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存放同业、同业拆借、票据转贴现等同业业务以及有价证券投资、债券承销等金融市场业务。

  结算业务部主要负责建立资金结算体系,实施资金结算业务;设计成员单位资金结算管理方案;管理成员单位结算账户和金隅财务公司银行一般账户,进行金隅财务公司日常资金调拨。

  客户服务部负责制定信贷业务运营制度、计划及日常执行控制管理;负责成员单位资信管理;对成员单位进行授信业务及信贷业务管理;负责金融产品推介及客户关系维护。

  稽核部负责拟定年度稽核工作计划,对执行金融法规及各项业务制度情况实施稽核,督促内部各项管理措施和规章制度的贯彻实施;审查评价治理及各项经营活动的效果;实施的专项稽核、离任审计及其他事项。

  信息部负责信息化管理工作,包括:信息系统整体架构的搭建和优化,各类信息化建设,办公自动化、网站、业务系统等信息系统的统一管理和维护,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保障及应急处理等工作。

  党群工作部负责公司支部党务相关工作,包括:牵头支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和支部党建考核,组织支委会等会议的筹备及会议记录、纪要整理、议决事项的督办工作,支部手册填写,支部考核管理办法的修订与完善等工作。

  金隅财务公司的组织架构图如下:

  (二)风险识别与评估

  金隅财务公司制定有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体系,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由经营层组织,各业务部门根据各项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各自不同的标准化操作流程、作业标准和风险防范措施,稽核部门对内控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自营操作中的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

  (三)重要控制活动

  1.贷款及融资租赁业务的内部控制

  (1)建立以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风险控制为核心,以资产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原则的信贷管理制度。

  (2)信贷业务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以及“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的三查制度。

  (3)建立和健全客户服务部和信贷岗位工作责任制。客户服务部的岗位设置应当做到分工合理、职责明确。明确信贷业务人员为贷款的第一责任人,层层把关,层层负责。

  (4)建立完善的贷款风险预警机制,包括风险的评估监测制度、考核指标体系及管理人员的道德风险防范系统等,并对不良贷款适时采取必要的资产保全措施。

  (5)建立资产质量监测报告体系,严密监测资产质量的变化,分析不良资产形成的原因,及时制订防范和化解风险的对策。

  (6)发放贷款时,应与借款人签订规范的贷款合同。担保贷款还应与担保人签订规范的担保合同,办理担保手续。需要办理登记的,应依法办理登记;需要交付质押物的,应依法交付。

  (7)建立贷款台账及档案,及时完整地反映贷款申请、审批、发放、回收和使用效果等情况,并将有关资料归档保存。

  (8)按照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正确进行会计核算和业务记录,建立完整的会计、统计和各种业务档案,并妥善保管,确保原始记录、合同契约和各种信息资料的真实完整。

  (9)对不良贷款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取损失准备,并按照冲销的条件和程序处理。

  (10)为成员单位办理融资租赁参照信贷业务的内部控制执行。

  2.投资业务的内部控制

  (1)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投资业务,必须坚持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的原则。

  (2)开展投资业务应实行分级管理、明确授权、规范操作、严格监管的原则。

  (3)投资决策应当有充分的依据,有科学的研究报告和风险分析支持,并有决策记录。

  (4)根据投资的实际情况按规定提取投资跌价准备和减值准备。

  (5)对金融机构进行股权投资应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在充分考虑风险的情况下,报金隅财务公司董事会讨论,并提交股东批准。根据对被投资企业的投资规模和控制程度委派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参与被投资企业的经营决策或日常管理。对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状况、投资回报、发展前景等进行及时跟踪和定期评价,并适时对投资进行调整。

  (6)金融市场部承担投资的管理工作,负责投资的实施、追踪、调整。

  3.票据业务的内部控制

  (1)贴现、承兑的票据应是以真实的交易背景为基础而签发的商业汇票。

  (2)办理成员单位商业汇票的承兑与贴现时,应核实汇票项下各项交易合同、增值税发票和单据等的有效性、真实性。

  (3)办理贴现业务时,应核实取得的商业汇票的合法性;仔细核对汇票记载的事项及印章是否正确、齐全。对于通过背书方式取得的汇票,还应审查背书的连续性和被背书人名称以及背书人签章的完整性。

  (4)办理商业汇票的贴现时,应对申请贴现的企业和承兑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检查汇票的真伪,取得承兑人的查复确认书,对符合金隅财务公司要求的商业汇票方可办理贴现。

  (5)办理商业汇票的承兑时,对符合要求的企业可办理承兑。

  (6)办理商业汇票贴现应符合国家的有关利率规定,同时考虑市场利率的变化,以防范利率风险。

  4.会计、结算业务的内部控制

  (1)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订并执行规范化的会计、结算操作规程,按照责任分离、相互制约的原则分别设置会计、结算岗位的工作权限和岗位责任,各级会计部门、会计人员应当在各自的权限内办理有关业务,凡超越权限的,须经授权后,方可办理。严禁兼岗或一人独立操作全过程。

  (2)对前台临柜人员实行交叉复核;对会计凭证、结算凭证、账表内容和会计数据均要复核,按照管理权限实行复核和事后监督;对货币有价单证的保管与账务记录必须相分离,重要空白凭证保管和使用必须相分离,使结算、核算和管理达到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共同负责。

  (3)确保会计工作的独立性。确保会计部门、会计人员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独立地办理会计业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强令会计部门、会计人员违法或违规办理会计业务。

  (4)对会计、结算账务要坚持账账、账据、账款、账实、账表及内外账务核对。对不同账务分别采用每日核对或定期核对办法,并建立和完善外部对账制度,定期按户对账。

  (5)制订完善的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会计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会计档案的查阅手续,防止会计档案的替换、更改、损毁、散失和泄密。

  (6)按照专人管理、相互牵制、适当审批、严格登记的原则,加强对合同、票据、印章、密押等的管理。重要合同和票据应有连号控制、作废控制、空白凭证控制以及领用登记控制等专门措施。

  (7)要求会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同时应加强对会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会计部门的人员必须具备与其担当岗位相适应的专业资格和技能。

  (8)对会计岗位实行定期或不定期轮岗。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必须在监交人的监督之下,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严格执行监交程序。

  5.信息系统的内部控制

  (1)建立科学的信息系统风险控制制度。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项目立项、开发、验收、运行和维护整个过程实施有效管理。

  (2)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有效的用户管理和密码(口令)管理,对用户的创建、变更、删除、用户口令的长度、时效等均应当有严格的控制。

  (3)严格管理各类数据信息,数据的操作、数据备份介质的存放、转移和销毁等均应有严格的管理制度。

  (4)运用计算机处理业务,应具有可复核性和可追溯性,并为有关的审计或检查留有接口。

  (5)建立和健全网络管理系统,并对接入国际互联网实施有效的安全管理。

  (6)采用合适的加密技术和措施,保证网上交易数据的保密性、真实性,保证通过网络传输信息的完整性和不可否认性。

  (7)及时更新系统安全设置、病毒代码库、软件补丁程序等,通过认证、加密、内容过滤、入侵监测等技术手段,不断完善安全控制措施,确保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

  (8)建立计算机安全应急系统,制订详细的应急方案,并定期进行修订和演练。

  (9)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时对信息系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及时更新系统安全保障技术和设备。

  三、金隅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金隅财务公司资产规模为2,575,076.35万元,负债总额2,172,869.29万元,所有者权益402,207.06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净收入43,722.12万元,净利润31,628.94万元。(经审计)

  截至2024年06月30日,金隅财务公司资产规模为2,257,375.31万元,负债总额1,870,763.25万元,所有者权益386,612.06万元;2024年6月份实现营业净收入18,964.27万元,净利润12,905.01万元。(未经审计)

  (二)管理情况

  金隅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

  到目前为止,金隅财务公司从未发生过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也未发生可能影响金隅财务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也从未受到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和责令整顿。

  (三)监管指标

  截止2024年06月30日,金隅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财务指标均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34条规定要求,具体指标如下:

  1.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0%,金隅财务公司的资本充足率20.96%。

  2. 流动性比例不得低于25%:金隅财务公司的流动性比例52.6%;

  3.贷款余额不得高于存款余额与实收资本的80%:金隅财务公司的比率56.5%;

  4.集团外负债总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金隅财务公司的比率0%;

  5.票据承兑余额不得超过资产总额的15%:金隅财务公司的比率6.68%;

  6.票据承兑余额不得高于存放同业余额的3倍:金隅财务公司的倍数0.31倍;

  7.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金隅财务公司的比率37.01%;

  8.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不得超过存款总额的10%:金隅财务公司的比率0.07%;

  9.投资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70%:金隅财务公司的比率49.47%;

  10.固定资产净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20%,金隅财务公司的比率0.21%。

  (四)本公司(含子公司)存贷款情况

  截至2024年06月30日,公司在金隅财务公司存款为10,492.51万元,占公司存款余额的81.51%;贷款余额为5,000万元,占公司贷款余额的25.86%。

  公司与金隅财务公司的存贷款业务均按照双方签订的《金融服 务协议》执行,存贷款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公司在金隅财务公司的 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因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付款的情 况,截止报告日,公司不存在重大经营性支出计划,上述在金隅财 务公司的存贷款未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2.公司在其他金融机构的存贷款情况

  截至 2024年06月30日,公司在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余额为 2,380.12万元, 占公司存款余额的18.49%;公司在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余额为14,332万元,占公司贷款余额的74.14%。

  3.公司对外投资理财情况

  截至2024年06月30日,公司无对外投资理财。

  四、经营宗旨及业务优势

  金隅财务公司的经营宗旨为发展战略与金隅集团发展相结合;业务发展与提高服务质量相结合;产品创新与规范运作、谨慎经营相结合;集约化管理与金融风险防范相结合;提升金隅财务公司价值与维护成员单位利益相结合。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金隅财务公司将始终坚持“审慎经营、规范管理、稳健发展、开拓创新”的经营方针,坚持“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和服务性”的经营原则,依法合规地开展各项业务,创造性地运用多种金融工具,围绕金隅集团总体发展战略,加强金融市场研究,整合内外部金融资源,拓展投融资渠道,力争成为内部综合金融服务提供商,为金隅集团跨入世界500强作出应有的贡献。

  金隅财务公司在做好现有结算、存贷款业务的基础上,通过拓展投融资渠道,开展有价证券投资、承销成员单位债券、担任财务顾问等方式全面提升服务能力,提高资金管理能力,拓展集团融资渠道,优化资金运作;通过开展资本运作的专业化咨询、财务顾问服务,支持集团战略实施;通过与银行、证券、保险建立深入合作,扩大同业关系,提高对金融市场的驾驭能力,一方面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另一方面协助金隅集团整合外部金融资源,为金隅集团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金融环境。

  五、风险评估意见

  本公司认为:金隅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金隅财务公司严格按银监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经营,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该办法规定要求。根据公司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金隅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金隅财务公司之间开展存款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8日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关联交易决策委员会

  关于《关于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的

  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关联交易决策委员会对拟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的《关于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为依法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其设立及营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银监部门的严格审查并受到银监部门的持续监督;未发现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未发现公司与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存、贷款等金融服务业务存在风险问题。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并同意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

  张俊民            傅万堂            邹积玉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董事薪酬的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拟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的《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由年度股东大会决定,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薪酬标准充分考虑了同行业及同规模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薪酬标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并同意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

  焦留军            张俊民            邹积玉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关于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

  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对拟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会议审议的《关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进行认真审阅,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冀东集团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核查意见

  1.经审阅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冀东发展集团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焦留军先生、李洪波先生、张建锋先生、吴建雷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

  2.焦留军先生除担任冀东集团党委委员、副董事长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李洪波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张建锋先生除担任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工作部部长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吴建雷先生除担任冀东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3.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二、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核查意见

  1.独立董事候选人傅万堂先生、张俊民先生、邹积玉先生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等条件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傅万堂先生、张俊民先生、邹积玉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书。

  2.独立董事候选人傅万堂先生、张俊民先生、邹积玉先生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等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也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

  3.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焦留军            傅万堂            邹积玉

  

  证券代码:000856         证券简称:冀东装备         公告编号:2024-41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的议案》。公司控股股东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名车宏伟先生、张廷秀先生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监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民主选举的职工监事李继良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特此公告。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车宏伟先生简历

  车宏伟,男,汉族,1970年3月出生,1991年8月参加工作,毕业于河北师范大学物理系专业。现任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

  车宏伟先生历任遵化市闫屯中学教师;遵化市文教局督察室科员、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办公室综合科科长、政策研究室主任、办公室副主任;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工业处副处长、工业处处长、工业交通处处长、综合三处处长。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部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部长。

  2019年5月起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2020年8月起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

  2023年8月起任公司工会主席。

  车宏伟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张廷秀先生简历

  张廷秀,男,汉族,1975年12月出生,2001年7月参加工作,毕业于辽宁科技大学,法学学士、燕山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具有国有企业二级法律顾问资格,公司律师执业资格。现任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法律顾问;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张廷秀先生历任冀东水泥集团纪委、监察审计部、水泥股份审计部法务室法律事务员、法务主管;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滦津大区审计部长;冀东水泥马达加斯加项目审计部长、冀东水泥丰润有限责任公司审计部长、冀东水泥保定项目部审计部长、唐山盾石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中心助理总监、法务部部长助理、审计部部长助理;唐山盾石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副部长、审计部副部长;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律事务部副部长、部长。

  2018年7月至今,任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律事务部部长;

  2021年10月至今,任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法律顾问;

  2011年6月至今,任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张廷秀先生除担任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法律顾问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