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29

  证券代码:002422                证券简称:科伦药业                公告编号:2024-100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590,876,008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证券代码:002422证券简称:科伦药业公告编号:2024-094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伦药业”)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6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均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革新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就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与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见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半年报摘要同时刊登于2024年8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发表了明确的审核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此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定中期现金分红方案如下: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元(含税);不转增,不送股。

  详细内容见公司2024年8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4名激励对象离职,以及11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系数未达到100%,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将前述激励对象涉及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48万股予以回购注销,具体见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

  因上述回购注销,公司的总股本将变更为1,601,497,373股,注册资本将变更为1,601,497,373元,并据此修订《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

  详细内容见公司2024年8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细内容见公司2024年8月29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8月)。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为适应行业发展需要,公司持续推进研发体系改革,对管线建设进行了调整优化和重点聚焦。为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并保障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经公司审慎研究,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监事会对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进行了审议,详细内容见公司2024年8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债务融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加强公司债务融资活动的管理,降低融资成本,有效防范资金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债务融资管理制度》(2024年8月)。

  详细内容见公司2024年8月29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债务融资管理制度》(2024年8月)。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细内容见公司2024年8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此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4年9月13日在成都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见公司2024年8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经公司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22证券简称:科伦药业公告编号:2024-093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伦药业”)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6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在科伦药业总部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万鹏先生主持,与会监事就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相关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见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半年报摘要同时刊登于2024年8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上。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定中期现金分红方案如下: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元(含税);不转增,不送股。    详细内容见公司2024年8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为适应行业发展需要,公司持续推进研发体系改革,对管线建设进行了调整优化和重点聚焦。为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并保障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经公司审慎研究,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

  具体内容见公司2024年8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经公司监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22证券简称:科伦药业公告编号:2024-099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授权董事会向公司股东派发2024年度中期股息的议案》,鉴于公司已满足2024年度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1)公司2024年上半年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实际需求。为加大对投资者的回报力度,分享经营成果,公司拟定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4年半年度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00,111,225.00元,母公司报表净利润890,162,660.00元,合并报表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1,080,446,841.00元,母公司报表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8,134,853,095.00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134,853,095.00元。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盈利水平、财务状况、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元(含税);不转增,不送股。

  按公司2024年6月30日的总股本1,601,592,173股,扣除公司存在通过回购专户持有本公司股份10,716,165股后,以股本1,590,876,008股为基数,预计现金红利总额为413,627,762.08元,占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2.98%。实际现金分红的数额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数量计算金额为准。如在该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注销股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或有权参与分红的股份总数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

  公司已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授权董事会向公司股东派发2024年度中期股息的议案》,同意2024年度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及决定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无需再经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推出的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已披露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推出的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已披露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和已披露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