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06 证券简称:骏成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2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R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在报告期内持续实施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2023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公司拟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方式购买徐锁璋、姚伟芳、徐艺萌和丹阳精易至诚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所持江苏新通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375.0000万股股份(占该公司截至目前总股本的75%),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本次交易因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至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作为一致行动人将持有公司超5%的股份,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序推进。
公司已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重大资产重组草案等相关议案,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目前已按照审核要求回复第一轮反馈问询,截至本报告日,本次交易处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