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8-29

  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4-123

  转债代码:127043             转债简称:川恒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15:30

  (2)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9:15-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和交易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出现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公司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10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4年9月10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龙潭总部城华盛路58号55栋。

  二、会议审议的事项

  1、审议事项

  

  2、审议事项的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由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118)及其他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9:00-12:00、13:00—15: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标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15:00,且来信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贵州省黔南州福泉市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建

  联系电话:0854-2441118

  联系传真:0854-2210229

  电子邮箱:chgf@chanhen.com

  联系地址:贵州省黔南州福泉市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550505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95”,投票简称为:“川恒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0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且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

  

  注:①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其他符号的视同弃权统计。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明确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可以自行投票表决。②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③委托人为法人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期限:年月日至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4-127

  转债代码:127043             转债简称:川恒转债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质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期收到控股股东四川川恒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恒集团”)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川恒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二、备查文件

  《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4-125

  转债代码:127043             转债简称:川恒转债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进展公告(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证券简称:川恒股份,证券代码:002895)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合计额度不超过60,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并授权公司的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在实施期限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2024-008、2024-012、2024-019、2024-032)。

  一、 报告期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二、备查文件

  1、 银行回单等。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4-126

  转债代码:127043             转债简称:川恒转债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部分资金解除冻结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福泉市新型矿化一体磷资源精深加工项目——30万吨/年硫铁矿制硫酸装置)因烟台某材料有限公司诉本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被冻结人民币3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近日,公司收到贵州省福泉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4)黔2702民初2349号之一),明确因贵州省福泉市人民法院已裁定烟台某材料有限公司按撤诉处理,该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裁定解除对本公司的所有财产保全措施。本裁定立即执行。

  经本公司与开户银行确认,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银行账户冻结资金已解除冻结。

  备查文件

  《民事裁定书》((2024)黔2702民初2349号之一)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4-119

  转债代码:127043             转债简称:川恒转债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 重要事项

  1、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于2024年1月11日上市,该部分股票发行价格为16.40元/股,发行股数为4,025.00万股。同时公司根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对可转债转股价格进行调整,转股价格由19.98元/股调整为19.71元/股,该部分股票锁定期限为6个月,已于2024年7月12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2024-014、2024-100)。

  2、四川万鹏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鹏时代”)为本公司持股比例30%的参股子公司,其他股东四川蓝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烟台鹏云一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陈勇出分别持有30%、30%、10%的股权,万鹏时代申请各股东按持股比例合计增资10,000.00万元,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通过,本公司同意按持股比例增资3,0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2024-005、2024-017、2024-021)。

  3、川恒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恒生态”)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通过,本公司同意根据其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情况对其增资5,000.00万元,用以满足经营及建设资金需求。本次增资完成后,川恒生态的注册资本由5,000.00万元变更为10,0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2024-010、2024-022)。

  4、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19.71元/股(因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配,回购价格自2024年5月16日起调整为不超过18.72元/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为3,259,9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0%,已支付的回购资金总额为56,198,118.90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2024-026、2024-027、2024-031、2024-033、2024-036、2024-037、2024-038、2024-040、2024-044、2024-060、2024-075、2024-085、2024-096)。

  5、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川恒转债”于2022年2月18日进入转股期,并在报告期内触发《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通过,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发展、资本市场环境等诸多因素,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内在价值的判断,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川恒转债”转股价格,且自2024年2月21日至2024年8月20日期间,如再次触发“川恒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2024-034、2024-035)。

  6、为解决广西鹏越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鹏越”)项目建设所需部分资金缺口,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同意与广西南国铜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国铜业”)对广西鹏越按股权比例同比进行增资,合计增资金额10,00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广西鹏越的注册资本由62,000.00万元变更为72,0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2024-052)。

  7、因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配,川恒转债转股价格于2024年5月16日起由19.71元/股调整为18.7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

  8、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届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公司在报告期内完成解限手续,实际解除限售股票合计336.55万股,涉及激励对象437人;并对在限售期内退休、离职的激励对象未解除限售股份予以回购注销,回购注销5.50万股,涉及激励对象13人,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回购注销手续业已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2024-054、2024-079、2024-109)。

  

  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4-118

  转债代码:127043             转债简称:川恒转债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证券简称:川恒股份,证券代码:002895)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有彭威洋、金钢、李双海、陈振华,合计4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段浩然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4-119)。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募集资金2024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募集资金2024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24-120)。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公司基于公司现状和未来发展前景,拟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建设“福泉市新型矿化一体磷资源精深加工项目—30万吨/年硫铁矿制硫酸装置”、“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研究中心”,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小坝磷矿山技术改造工程项目”,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1)。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4、审议通过《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前期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与所有股东的利益,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2024年度审计费用合计150万元人民币,其中内控鉴证费用为2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2)。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各子议案分别表决:

  5.01  审议通过《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根据规则对信息披露审批流程予以修改确定,修订后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与本公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5.02  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根据相关规则的变化,对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权限予以调整,修订后的《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与本公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5.03  审议通过《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根据相关规则,对提名委员会职责予以调整,修订后的《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与本公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5.04  审议通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根据相关规则,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职责予以调整,修订后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与本公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5.05  审议通过《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战略委员会职责及议事规则予以调整,修订后的《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与本公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本次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的有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议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123)。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4-124

  转债代码:127043             转债简称:川恒转债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证券简称:川恒股份,证券代码:002895)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有陈明福、刘蕾,合计2人。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陈明福先生召集并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予以审阅,达成如下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4-119)与本公告同时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2、 审议通过《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公司基于公司现状和未来发展前景,拟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建设“福泉市新型矿化一体磷资源精深加工项目—30万吨/年硫铁矿制硫酸装置”、“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研究中心”,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小坝磷矿山技术改造工程项目”,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1)。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4-122

  转债代码:127043             转债简称:川恒转债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京财会许可【2011】0056号)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60人。

  信永中和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64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审计收费总额4.56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3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具有相应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具体如下: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何勇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8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夏翠琼女士,200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超过3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陈洪涛先生,200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的情况,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项目合伙人近三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一次,详见下表: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费用15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130万元,内控鉴证费用20万元,较上年审计费用有所增加,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信永中和为公司长期合作的审计机构,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及人员配置,符合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要求,具备履行审计工作的专业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续聘其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及稳定性,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同时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3、生效日期

  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