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93 证券简称:大连圣亚 公告编号:2024-046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二次监事会会议于2024年8月16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长倪金荣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内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有关信息请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593 证券简称:大连圣亚 公告编号:2024-045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吴健先生、朱琨先生对本次董事会第1项议案投弃权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圣亚”或“公司”)第九届二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8月16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子平先生召集并主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2票。
董事吴健先生、朱琨先生对上述议案投了弃权票,具体理由为:大连星海湾金融商务区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只是大连圣亚大股东,并非控股股东,除此之外,本人确认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有关信息请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公司代码:600593 公司简称:大连圣亚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及除吴健、朱琨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吴健、朱琨董事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理由是:大连星海湾金融商务区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只是大连圣亚大股东,并非控股股东,除此之外,本人确认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不进行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