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2024-08-28

  证券代码:688231          证券简称: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黄伟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黄伟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黄伟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黄伟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黄伟先生的辞职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伟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无锡云上印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50,300股。黄伟先生自离职后,仍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其本人所作的相关承诺。

  黄伟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黄伟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31        证券简称: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7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9月12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翔云路18号,三楼1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12日

  至2024年9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8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股东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有关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和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证;如委托他人出席会议,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非自然人的,还应持非自然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非自然人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上述出席现场会议的投资者,在会议召开当日办理现场登记时,除现场出示上述登记材料原件外,还需另行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需股东本人签字,非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会议登记时间:

  2024年9月10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3:00-14:00。

  (三)会议登记地点:

  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翔云路18号,隆达股份三楼1号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本次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0-88532566

  电子邮箱:stocks@wxlongda.com

  特此公告。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31          证券简称: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6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监事辞职暨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辞职情况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孙艳莉女士的辞职报告,孙艳莉女士因其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辞职后,孙艳莉女士将继续在公司任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孙艳莉女士辞职后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因此其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此期间,孙艳莉女士仍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孙艳莉女士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此,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孙艳莉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吕斌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吕斌先生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特此公告。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8月28日

  附件:

  吕斌先生简历

  吕斌先生,1976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8年10月至 2000 年6月任锡山新闻广告有限公司业务员;2000年7月至 2004年9月任无锡市隆达铜业有限公司办公室文员;2004年9月至今任公司科技管理部部长,2023年8月至今任贵州安吉航空精密铸造有限责任公司监事,2021年1月至2024年8月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吕斌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云上初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00,102股股份,持股比例为0.04%。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231        证券简称: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2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4月2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93号),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达股份”或“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171.4286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9.0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411,794,296.88元,扣除总发行费用210,522,712.4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201,271,584.4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7月15日出具了“中汇验字【2022】号第6002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46,449.98万元,其中支付发行费用21,052.27万元,投入募投项目金额41,397.71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72,000万元,超募资金回购股份12,000.00万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2,280.02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差异说明:

  截至2024年6月30日,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72,000万元,用超募资金回购股份12,000万元(详见本专项报告三(八)之说明),期末用于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69,000万元,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26,875.60万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理财收益2,425.46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安镇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2年6月30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2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江苏隆达超合金航材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厚桥支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41,397.71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6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了26,875.60万元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额度。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约定的金融机构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信托理财产品、收益凭证等),且该类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且于2022年8月17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6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3年8月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6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7%。

  截至2024年6月30日,该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流已从募集资金账户全部转出,其中归还银行贷款60,630.88万元,支付货款11,369.12万元。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公司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 3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9)。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从超募资金专户转入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共计12,000.00万元,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6,441,29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6093%,成交总金额为10,400.47万元,产生佣金、手续费及利息净额0.08万元,证券账户可用资金余额1,599.45万。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问题。

  特此公告。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之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231        证券简称: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1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8月26日,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6日通过以电子邮件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浦晓中先生召集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公司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的信息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规模暨变更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规模及内部投资结构,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未来发展战略,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规模及内部投资结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规模暨出售部分资产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出售部分资产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资产出售事项的交易标的价格经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方法合法、合理。本次交易双方遵循自愿、公正、公平等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部分资产出售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规模暨出售部分资产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能够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3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孙艳莉女士因其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职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监事会同意提名吕斌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监事辞职暨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 8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31       证券简称: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0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 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浦益龙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逐项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公司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的信息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三)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规模暨变更募投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适度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年产1万吨航空级高温合金的技术改造项目”中的变形高温合金原设计产能建设规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规模暨出售部分资产的公告》。

  (四) 审议通过《关于出售部分资产的议案》

  依据“新增年产1万吨航空级高温合金的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募投技改项目”)的最新建设情况,并综合考虑公司产品所属行业、市场需求及未来发展规划,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隆达超合金航材有限公司将公司募投技改项目中的部分土地使用权和在建厂房出售予无锡金开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规模暨出售部分资产的公告》。

  (五)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六)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吕斌先生因工作重点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书面辞职报告。为保证董事会工作顺利开展,经公司董事长浦益龙先生提名、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同意聘任陈佳海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七)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4年9月12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31          证券简称: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3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规模

  暨出售部分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依据“新增年产1万吨航空级高温合金的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最新建设情况,并综合考虑公司产品所属行业、市场需求及未来发展规划,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变形高温合金原设计产能建设规模由6,000吨调整为3,000吨。

  ● 为有效解决由于上述调整所导致的原募投项目部分厂房及土地出现的闲置问题,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时为降低资产闲置可能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拟将与之相关的部分在建厂房(“目标房产”)和土地使用权(“目标地块”,与目标地块合称“目标资产”)一并出让给无锡金开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金开资产”)。

  ● 目标资产本次交易作价(含税)73,930,776.00元,交易买方向卖方支付价款(含税)56,336,080.11元,由买方支付应付而未付的工程款尾款(含税)17,594,695.89元。

  ● 本次募投项目生产规模调整及资产出售事项已经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资产出售事宜未构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资产出售事宜未构成关联交易。

  一、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规模暨出售部分资产概述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规模暨变更募投项目的议案》及《关于出售部分资产的议案》,同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年产1万吨航空级高温合金的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中的变形高温合金原设计产能建设规模由6,000吨调整为3,000吨。鉴于公司拟对募投项目中的原设计产能进行调整,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隆达超合金航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材公司”)拟与无锡金开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关于无锡金开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向江苏隆达超合金航材有限公司购买资产之意向金协议》(以下简称“《意向金协议》”)及《江苏隆达超合金航材有限公司与无锡金开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之资产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资产转让协议》”),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新增年产1万吨航空级高温合金的技术改造项目”中涉及的部分土地使用权和在建厂房进行出售,该部分资产由公司募集资金投入。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会将资产出售事宜中所涉及的全部资金存入“新增年产1万吨航空级高温合金的技术改造项目”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按募集资金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专项管理。本次资产交易事项已经无锡市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交易涉及募集资金变更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4月2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93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171.4286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9.0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411,794,296.88元,扣除总发行费用210,522,712.4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201,271,584.4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7月15日出具了“中汇验字[2022]号第6002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子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分别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募投项目的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如下:

  单位:万元

  

  (二)调整后的募投项目投资金额情况及内部投资的具体情况

  1、公司拟将募投项目中的变形高温合金原设计产能建设规模由6,000吨调整为3,000吨,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单位:吨

  

  2、公司“新增年产1万吨航空级高温合金的技术改造项目”本次调整前后的投资金额及投入结构情况如下:

  

  注:合计金额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规模的情况及具体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根据《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新增年产1万吨航空级高温合金的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调整募投项目规模的具体原因

  1、新增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提升募投项目建设效率

  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营效率、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提高项目建设效率,公司于2022年9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增加“新增年产1万吨航空级高温合金的技术改造项目”之子项目“铸造高温合金母合金2,000吨”的实施地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截至2024年6月30日,该项目已进入设备调试阶段。

  2、构建全球发展策略,国际化战略稳步推进

  为进一步整合国际、国内的资源和人才优势,深化国际化发展战略,加强公司与国际市场的交流、合作及战略布局,构建公司在全球的价值链,公司基于长期战略发展规划的考虑,通过在新加坡设立全资子公司,布局国际运营平台,建立国际业务总部、研发中心和投资平台,并计划在东南亚地区投资建设产业基地开展铸造高温合金母合金、特种合金和金属材料生产基地一期项目。公司新加坡子公司已于2024年6月16日取得注册证书,目前公司就马来西亚生产基地建设事宜签署了土地交易合同,正在积极推进各项前期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8日、2024年6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新加坡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新加坡全资子公司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2024-033)。随着公司国际化战略的稳步推进,后期高温合金业务板块的部分产能预计将在海外释放。

  3、控制募投项目风险,增强公司整体营运能力

  截至2023年末,公司具有高温耐蚀合金总产能8,000吨,其中铸造高温合金及镍基耐蚀合金产能3,000吨、变形高温合金产能5,000吨;2023年度高温耐蚀合金总产量为3,524.5吨,产能利用率为44.06%,产能利用率尚需提升。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始终坚持以经济实用、节省资源、高效作业为宗旨,截至2024年6月30日,“新增年产1万吨航空级高温合金的技术改造项目”中的3,000吨变形高温合金项目建设工作按计划顺利开展,并已进入设备调试阶段;2,000吨变形高温合金棒材项目也正按计划顺利推进。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状况,预计到2024年末,公司高温合金板块将形成年产5,000吨铸造高温合金母合金、8,000吨变形高温合金的产能规模。该等产能能够满足公司未来一段时间内需求,适度调减募投产能规模有利于控制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增强公司整体营运能力。

  三、变更后部分募投项目资产拟出售的情况

  鉴于公司拟对募投项目中的原设计产能进行调整,公司全资子公司航材公司拟与无锡金开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签署《意向金协议》《资产转让协议》,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新增年产1万吨航空级高温合金的技术改造项目”中涉及的部分土地使用权和在建厂房进行出售,该部分资产由公司募集资金投入。本次资产交易事项已经无锡市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基于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2024年7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江苏隆达超合金航材有限公司拟转让在建工程及部分土地使用权所涉及的相关资产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24]第01-864号)(以下简称“《评估报告》”)和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2024年7月31日为基准日出具的《对江苏隆达超合金航材有限公司TB楼项目在建工程和土地使用权的成本投入及款项支付情况执行商定程序的报告》(中汇锡专审[2024]0104号)(以下称“《商定程序报告》”),公司及无锡金开资产在《评估报告》及《商定程序报告》基础上经充分协商,确定目标资产本次交易作价(含税)73,930,776.00元,其中由交易买方支付应付而未付的工程款尾款(含税)17,594,695.89元,交易买方向卖方支付价款(含税)56,336,080.11元[未含评估基准日至合同签署日之间需要新增的相关费用,该等费用经双方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确认并出具相关专项报告后,在上述费用额度范围内(暨人民币17,594,695.89元)调整本次交易的最终支付价款]。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无锡金开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5MA1XJPFP05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4、成立日期:2018-12-03

  5、注册地址:无锡市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威路2号

  6、法定代表人:杨洪

  7、注册资本:217,300万人民币

  8、主营业务:从事企业资产的收购、重组、转让;利用自有资产对外投资;受托资产管理;自有房屋租赁;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土地平整;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集成电路制造;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情况:香港云林国际有限公司(持股62.03%)、无锡能达热电有限公司(持股22.78%)、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持股15.19%)

  10、实际控制人: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11、关联关系说明: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也无关联关系,亦无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12、经公司查询,无锡金开资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3、无锡金开资产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拟出售的资产为公司募投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安泰一路北、走马塘东路,宗地面积为92,486平方米(“原地块”)其中的一处宗地面积(测绘面积)为23,767.9平方米(约占募投项目土地面积的25.70%)的土地使用权及目标地块上正在建设的建筑面积(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面积)为21,916平方米(约占募投项目厂房建筑面积的37.76%)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项目名称为“ 新增年产1万吨航空级高温合金以及新建研发中心的技术改造项目-TB#楼在建工程”,项目取得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尚处于建设阶段,施工许可证建筑规模21,916平方米,层高22米,局部14米,共计4跨;23,767.9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位于无锡市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安泰一路北,走马塘东路,产证未单独办理。系出让取得,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权证号为苏(2023)无锡市不动产权第0183011号,土地到期日2072年5月31日。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截至 2024年7月31日,交易标的的主要财务信息如下:

  

  (三)交易标的的审计评估情况

  一)交易标的的审计情况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2024年7月31日为基准日出具的《对江苏隆达超合金航材有限公司TB楼项目在建工程和土地使用权的成本投入及款项支付情况执行商定程序的报告》(中汇锡专审[2024]0104号)(以下称“《商定程序报告》”),执行本次商定程序所涉及的TB楼项目截至2024年7月31日的土地、建造成本不含税金额为人民币61,710,463.82元(其中: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成本金额为人民币16,552,944.83元、在建工程-土建工程成本金额为人民币45,157,518.99元);成本含税金额为人民币65,640,960.29元(其中: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成本金额为人民币16,554,290.18元、在建工程-土建工程成本金额为人民币49,086,670.11元);已付款金额为人民币48,046,264.40元。

  具体报告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对江苏隆达超合金航材有限公司TB楼项目在建工程和土地使用权的成本投入及款项支付情况执行商定程序的报告》。

  二)交易标的的评估情况

  1、评估目的: 江苏隆达超合金航材有限公司拟将所持的“新增年产 1 万吨航空级高温合金以及新建研发中心的技术改造项目-TB#楼在建工程”及 23,767.9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转让给无锡金开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本次评估目的是确定江苏隆达超合金航材有限公司拟转让的相关资产的市场价值,为委托人提供价值参考。

  2、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对象是江苏隆达超合金航材有限公司拟将所持的“新增年产1万吨航空级高温合金以及新建研发中心的技术改造项目-TB#楼在建工程”及23,767.9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的市场价值。评估范围为“新增年产1万吨航空级高温合金以及新建研发中心的技术改造项目-TB#楼在建工程”及23,767.9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

  3、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4、评估基准日:2024 年 7 月 31 日。

  5、评估方法:对在建工程采用成本法,对土地使用权采用市场法。

  6、评估结论:经评估,江苏隆达超合金航材有限公司及无锡金开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委估的在建工程及部分土地使用权于评估基准日2024年7月31日的市场价值合计为67,826,400.00元(不含交易税费),含9%增值税销项税的评估结果为73,930,776.00元(柒仟叁佰玖拾叁万零柒佰柒拾陆元整)。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限自评估基准日2024年7月31日至2025年7月30日。

  具体评估报告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隆达超合金航材有限公司拟转让在建工程及部分土地使用权所涉及的相关资产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四)交易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意向金协议》

  卖方:江苏隆达超合金航材有限公司

  买方:无锡金开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第一条:在卖方向买方开具发票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共计48,046,264.40元作为本次交易的意向金。

  第二条:双方同意并确认:本协议所述意向金在双方后续签署的正式《资产转让协议》生效后,自动转为本次交易的资产转让价款。

  二)《资产转让协议》

  1、协议主体

  卖方:江苏隆达超合金航材有限公司

  买方:无锡金开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目标资产的转让及交付

  (1)于本协议所约定的首期款完成支付的1个工作日内,卖方指定人员应与买方指定人员完成目标资产的交接工作。

  (2)自本协议所约定的首次支付价款完成支付之日起,目标资产的使用权转移给买方。目标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以及目标房产的所有权应于载明买方为目标资产权利人的不动产权证书的颁发日期起转移给买方。

  3、交易作价

  (1)交易各方结合《评估报告》及《商定程序报告》,考虑到本次买方承担目标资产截至2024年7月31日应付而未付的工程款尾款(含税)17,594,695.89元,该等尾款及后期预计会发生的款项均由买方进行支付。经双方协商同意,本次交易作价(含税)73,930,776.00元,交易买方向卖方支付价款(含税)56,336,080.11元,由买方支付应付而未付的工程款尾款(含税)17,594,695.89元。

  (2)双方约定,评估基准日至合同签署日之间,由卖方代为买方支付的上述所规定的应付而未付的工程款尾款,经双方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确认并出具相关专项报告后,买方应调整向卖方支付的价款金额。

  4、价款的支付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后的2个工作日内,买方应向卖方以意向金方式支付价款人民币48,046,264.40元(“首次支付款项”)。

  (2)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及双方确认由卖方代为买方支付的应付而未付的工程款尾款后2个工作日内,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剩余价款。

  5、违约

  由于一方原因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违约方应当根据守约方要求:(1)继续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或(2)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以保证本协议继续履行;或(3)向守约方支付因其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全部费用以及蒙受的实际损失金额作为赔偿金。

  6、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并自隆达股份的股东大会审批通过起生效。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授权安排

  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规模暨变更募投项目的议案》及《关于出售部分资产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外,鉴于评估基准日至合同签署日之间会新增相关费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双方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确认并出具相关报告后,在上述费用额度范围内(暨人民币17,594,695.89元)调整本次交易的最终支付价款,并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人员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规模暨出售部分资产事宜是依据募投项目的最新建设情况并综合考虑公司产品所属行业、市场需求及未来发展规划而做出的审慎决定。随着公司募投项目及海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稳步推进,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原设计产能建设规模事宜,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将原募投项目中的部分在建厂房及土地使用权进行出售事宜能有效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资产闲置问题。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会将资产出售事宜中所涉及的全部资金存入“新增年产1万吨航空级高温合金的技术改造项目”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按募集资金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专项管理,不会对募投项目后续实施及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将结合当前法规政策及募投项目建设等情况,积极探究能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更具支撑作用的项目,以便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回报率。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后续工作,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主要风险提示

  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规模及出售部分资产事宜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以及对高温合金行业市场的判断而决定的,但未来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市场竞争、科研技术等情况均存在不确定性,可能会对调整后的募投项目产生不确定性影响。

  本次交易后续仍需交易双方根据相关不动产权交易过户的规定,支付款项、交割并办理产权过户登记等相关手续后方能正式完成,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专项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规模及内部投资结构,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未来发展战略,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时,本次资产出售事项的交易标的价格经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方法合法、合理。本次交易双方遵循自愿、公正、公平等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规模及内部投资结构和部分资产出售事项。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规模暨出售部分资产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以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的评估价值为基础协商确定,具备公允性,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规模暨出售部分资产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