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28

  证券代码:002248                证券简称:华东数控                公告编号:2024-033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1、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2、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3、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三)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1、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2、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1、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2、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五)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六)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此页为《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之签字盖章页

  法定代表人:连小明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48         证券简称:华东数控         公告编号:2024-031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7日以电话、微信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上午9时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连小明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程序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33)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的《关于召开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6)。

  三、备查文件

  1、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48         证券简称:华东数控         公告编号:2024-032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7日以电话、微信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上午1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大鹏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程序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33)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三、备查文件

  1、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48          证券简称:华东数控          公告编号:2024-035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24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任一时点最高额度合计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用于委托理财,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有效,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员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一步拓宽资金投资渠道,不断丰富公司阶段性的现金管理方式,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存量资金收益。

  2、投资额度

  使用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资金可以在额度内滚动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金额(含相关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

  3、投资方向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基金公司发行的各类产品等。

  4、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将结合资金需求,平衡资金流动性和收益性,合理搭配各投资产品的期限结构。如单笔理财的存续期超过了有效期限,则有效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理财终止时止。

  5、实施方式

  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员在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具体执行。

  6、资金来源

  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公司资金安全和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风险可控,公司将对具体投资项目的风险与收益进行充分的预估与测算,确保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与主营业务的发展造成影响。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进行风险投资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金融市场波动风险、收益回报率不可预期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资产价值可能因市场波动而大幅贬值,影响公司业绩;

  2、公司对投资方向或投资产品的判断可能出现失误,导致所投资资产的收益达不到预期,甚至可能危及本金安全;

  3、投资期限结构可能搭配不合理,或受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的影响,导致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4、相关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导致的风险等。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及时根据证券市场环境的变化,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工作,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及规模,严控风险;

  2、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尽量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

  3、公司将实时跟踪和分析资金投向,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48          证券简称:华东数控          公告编号:2024-034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拟改聘致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公司已就本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表示无异议。

  4、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6月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不再聘任大华,改为聘任致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2023年末,致同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25名,注册会计师1,364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54人。

  致同2023年度业务收入27.0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02亿元。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55亿元;2023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3家,审计收费3,529.17万元。公司同行业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客户1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年末职业风险基金815.09万元。

  致同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1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健,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江磊,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付玉,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工作量确定报酬。

  二、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华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4年。大华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经公司审慎评估和研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经过与大华、致同友好沟通,公司拟聘任致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的需要,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大华、致同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致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致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用期一年,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工作量确定报酬。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48           证券简称:华东数控           公告编号:2024-036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拟定于2024年10月24日(星期四)召开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会议届次: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本次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三)本次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0月24日(星期四)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0月24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24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本次会议现场投票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崮山镇金诺路130号)进行。股东可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平台(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表决方式。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4年10月17日(星期四)。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10月17日(星期四)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崮山镇金诺路130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编码表

  

  (二)特别强调事项

  1、全体社会公众股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通过互联网参加网络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28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代理人及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来信请寄:公司证券部(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崮山镇金诺路130号),邮编:264205(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二)登记时间

  2024年10月18日(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3:00—16:00。

  (三)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公司证券部(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崮山镇金诺路130号)

  联系电话:0631-5912929

  联系传真:0631-5967988

  联 系 人:刘璐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公司证券部(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崮山镇金诺路130号)

  联系电话:0631-5912929

  联系传真:0631-5967988

  联 系 人:刘璐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提前20分钟到场。

  六、备查文件

  1、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48。

  2、投票简称:“华东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对于上述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4、本次会议不设总议案。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0月24日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0月24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经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按如下授权代为行使表决权,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相关文件。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委托人对会议议案表决如下:(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表示按持股数行使相应表决权。)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性质及数量: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请认真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本委托书有效期至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附件三:

  股东参会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