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50 证券简称:中国船舶 公告编号:2024-02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类型及金额:出口合同。因合同金额涉及商业秘密,根据《公司信息披露暂缓及豁免管理办法》豁免披露。
● 合同生效条件:签约生效。
● 合同履约期限:从签约到交船。
●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江南造船将根据收入准则确认收入,对本公司当期利润不构成重大影响(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若本次交易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未来的营业收入和利润产生一定积极影响,有利于提高公司中长期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 特别风险提示:由于合同履行期较长,合同履行可能受到航运与船舶市场变化等因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南造船)联合中国船舶工业贸易有限公司与Eastern Pacific Shipping Pte. Ltd.(以下简称“EPS”)旗下单船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签订了6艘15万立方米乙烷运输船建造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审议程序情况
上述日常经营合同无需经本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同对方情况
EPS拥有超过60年历史,是一家致力于绿色和技术驱动航运业发展的全球吨位供应商;总部设在新加坡,拥有6,000多名工作人员,是一家由3,000万载重吨组成的多样化船队,其中包括集装箱船、化学品船、干散货船、天然气船、汽车船和油轮船,其使命是成为航运业首选的安全和高效的运输供应商。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标的:6艘15万立方米乙烷运输船建造合同。
2.合同金额:因合同金额涉及商业秘密,根据《公司信息披露暂缓及豁免管理办法》豁免披露。
3.支付货币:本合同采用离岸人民币支付。
4.合同签署时间和地点:2024年8月26日,上海。
5.订单交期:在2027年内交付。
6.争议解决方式:伦敦海事仲裁员协会(LMAA)伦敦仲裁。
四、对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的签订使江南造船成为全球第一家承接15万立方米级超大型乙烷运输船的船厂。本项目的承接拓展了江南造船液化气运输船的型谱,对于后续推出更多创新产品具有积极作用。
2.本次承接的15万立方米超大型乙烷运输船是江南造船顺应国际最新乙烷运输船设计理念、完全自主研发设计、满足目前最新规范规则的气体船,具有可靠、节能、环保等特点,综合经济性能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3.由于合同履行期较长,江南造船将根据收入准则确认收入,对本公司当期利润不构成重大影响(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若本次交易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未来的营业收入和利润产生一定积极影响,有利于提高公司中长期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五、风险提示
由于合同履行期较长,合同履行可能受到航运与船舶市场变化等因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