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28

  证券代码:688789            证券简称:宏华数科         公告编号:2024-05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本次的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7日通过专人、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小团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董事会同意《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60)。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79,451,33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5,890,266.40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7.93%。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发布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为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制定出明确的工作方向。2024年上半年,根据行动方案内容,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积极措施“提质增效重回报”,致力于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运行。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2024年上半年具体举措实施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4年9月12日以现场表决加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62)。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88789        证券简称:宏华数科         公告编号:2024-063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9月30日(星期一)下午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09月23日(星期一)至09月27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honghua01@atexco.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0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为加强与投资者的深入交流,使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拟以网络互动的方式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公司现就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广大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并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9月30日下午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金小团先生,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俞建利先生,独立董事杨鹰彪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09月30日(星期一)下午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09月23日(星期一)至09月27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honghua01@atexco.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71-86732193

  邮箱:honghua01@atexco.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88789            证券简称:宏华数科           公告编号:2024-059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次的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7日通过专人、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葛晨文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6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分配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88789        证券简称:宏华数科        公告编号:2024-062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9月1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盛路3911号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九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12日

  至2024年9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4年9月11日(上午 09:00-11:00、下午 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盛路3911号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八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9月11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方式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或传真登记需附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四)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须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俞建利、胡静

  联系方式:0571-86732193

  联系传真:0571-86732193

  电子邮箱:honghua01@atexco.cn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盛路3911号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310052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本次会议预期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789           证券简称:宏华数科          公告编号:2024-061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半年度合并利润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00,171,789.32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350,008,210.4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79,451,33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5,890,266.40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7.9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红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通过后实施。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方案。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88789            证券简称:宏华数科          公告编号:2024-060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华数科”“公司”或“本公司”)对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78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0.28元,共计募集资金57,532.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188.68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3,343.32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003.3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0,339.9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66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30号),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94.4444万股,发行价格为144.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999,999,936.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2,065,672.16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87,934,263.8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3〕27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21年7月6日,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江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省府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塘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截至2022年5月31日,公司、杭州宏华软件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分别与募集资金监管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江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注],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注]本公司共开立5个募集资金专户,其中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省府路支行账号811080101190224527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塘支行账号571902018910506已完成销户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二)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杭州宏华软件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分别与募集资金监管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注]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拟增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为便于公司募集资金的结算和管理,公司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增加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年产3,520套工业数码喷印设备智能化生产线项目部分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增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2月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前一次授权期限届满之次日(2024年2月8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亦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9,00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2月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含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1] 补充营运资金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系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的净额

  附表2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1]补充营运资金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系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的净额。

  [注2] 截至2024年6月30日,年产3,520套工业数码喷印设备智能化生产线建设项目尚处于投入建设期间,暂未产生效益。

  

  公司代码:688789                    公司简称:宏华数科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五、风险因素”部分内容。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5,890,266.4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因公司已于2024年7月19日完成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总股本由发布中期分红提议公告前的120,437,136股增加至179,451,332股,故在保持原有分配总额不变的前提下,相应调整分配比例,即由“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98元(含税)”调整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应分配股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