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28

  证券代码:688383           证券简称:新益昌         公告编号:2024-048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在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和秀西路锐明工业园C8栋3F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肖龙先生主持。会议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4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特此公告。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88383          证券简称:新益昌         公告编号:2024-047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益昌”)就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28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53.36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9.5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47,888.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57,686,577.0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2,261,310.97元。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23日全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4月2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21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112.09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7,103.80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销户转出系募集资金户民生银行深圳南海支行680168881,2022年11月30日销户转出资金至普通账户,2024年4月22日已转入普通账户;

  [注2]其他系普通账户采购退款供应商打错至募集资金账户,2024年4月23日已转入普通账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已与开户银行、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中国银行深圳桥和支行751074674405,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已使用完毕,并于2023年5月24日办理销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沙井支行79180078801400001338,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已使用完毕,并于2023年6月7日办理销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79180078801700002333,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已使用完毕,并于2024年6月24日办理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37,910.82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9,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截至2024年4月18日,公司已将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9,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37,910.82万元,募集资金节余金额为7,103.80万元。公司节余募集资金将用于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益昌智能装备新建项目”尾款以及投入募集资金新建投资项目“新益昌高端智能装备制造基地项目”。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及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公司2024年1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9,087.79万元向全资子公司中山市新益昌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进行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及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调整“新益昌智能装备新建项目”投资规模,将“新益昌智能装备新建项目”项目投资总额由43,095.08万元调减至24,951.61万元;将使用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由28,376.08万元调减至17,482.18万元,同时进行结项,并将节余的11,195.91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益昌高端智能装备制造基地项目”。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事项,保荐机构无异议。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及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4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1、“新益昌智能装备新建项目”已结项,节余的11,195.91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益昌高端智能装备制造基地项目”;

  2、新益昌智能装备新建项目截至期末投入进度未达100%,系小部分装修工程款未达到合同约定付款节点未支付所致;

  3、“新益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累计投入进度达到103.59%,系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后净额投入使用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至2024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代码:688383                                          公司简称:新益昌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部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