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86 证券简称:陕西能源 公告编号:2024-04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切实落实“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能源”或“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公司管理层将持续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盈利能力和全面风险管理能力,以期实现长足发展,积极回馈广大投资者。为此,公司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如下:
一、 聚焦主责主业,推动高质量发展
陕西能源是陕西省属煤炭资源电力转化的龙头企业,是国务院国资委确定的第一批深化国企改革“双百企业”。近年来,公司始终践行煤电一体化战略发展路径,依托煤炭资源优势,优化煤电协同,强化组织生产,不断凸显煤电一体化核心竞争力,同时持续发挥成本管控优势和资源资本优势,紧抓项目建设,拓展业务领域,持续壮大主责主业。2021年至2023年,公司销售毛利率、销售成本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核心指标稳居同行业上市公司前列,实现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12.1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复合增长率151.53%、利润总额复合增长率70.85%,经营业绩持续稳健。
未来,公司将依托西部和陕西煤炭等资源优势,围绕主责主业,以新型能源体系布局为导向,以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为目标,拓展发展空间、优化产业布局、延伸产业链条,不断巩固发展优势、夯实增长后劲,提升公司煤电一体化核心竞争力,高质量融入新型电力系统,服务国家能源安全。
二、 夯实公司治理,强化规范运作
公司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了“结构合理、优势互补、协作高效”的运作管理体系,促进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的“三会一层”治理结构高效运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和专门委员会“事前研判、风险控制、决策优化”的专业作用,提升决策的科学性及合理性,规范公司与股东的权利义务,严控治理边界,引导中小股东积极参与公司治理与决策,增强中小股东的股东权利实现。
未来,公司将以规范公司治理为核心,不断提升规范运作意识,优化治理机制、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强化风险管理,进一步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盈利能力和全面风险管理能力,为公司股东合法权益提供有力保障。
三、 规范信息披露,做好投关管理
公司围绕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不断提高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透明性,构建高质量合规信息披露体系,采用多渠道、多形式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方式,构建了以投资者为本的多维度、立体式的沟通渠道。公司通过投资者热线、互动易、官方邮箱、业绩说明会、机构投资者业绩交流会、路演、反路演以及参加券商策略会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深度交流,努力实现信息的全方位触达投资者,全力构建真实透明合规的上市公司形象。
未来,公司将坚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公平披露原则,不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开展更多形式丰富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高效传递公司内部治理信息和市场投资价值,努力为投资者的投资价值判断提供充分依据,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四、 以投资者为本,共享高质量发展成果
公司不断提升投资者回报意识,自2023年上市以来,坚持了高比例分红政策,累计实施现金分红26.63亿元,占累计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比例高达52.96%,占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的36.99%,以良好经营业绩和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回报股东,持续彰显内在发展动力和长期投资价值。
未来,公司将始终坚持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构建“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回报机制,实现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以良好的经营业绩和分红政策保障投资者利益,推进上市公司的高质量发展。
“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是上市公司义务。公司将积极响应“质量回报双提升”专项活动,不断落实本方案的相关举措,稳步提升内部治理和经营业绩,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助力信心提振、资本市场稳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