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2024-08-27

  证券代码:300603股票简称:立昂技术编号:2024-06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立昂云数据(成都简阳)一号基地一期建设项目(Ⅰ期)”进行延期。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年11月1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意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08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17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7,380,499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82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47,096,001.18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38,096,623.8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08,999,377.37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2月2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0115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根据《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以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投资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金额为截至2024年6月30日数据。

  立昂云数据(成都简阳)一号基地一期建设项目(I期)已完成两栋算力中心主要土建工程建设、机电设备安装及辅助配套功能楼建设;部分设备已安装调试完毕,人员已招聘且培训到位,拟进入试运营。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决定在募投项目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实施主体不变的情况下,对以下募投项目建设周期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目前立昂云数据(成都简阳)一号基地一期建设项目(I期)已完成主要土建工程建设、机电设备安装及辅助配套功能楼建设,拟进入试运营阶段,目前业务拓展情况良好,已和部分客户签订正式合同和意向协议。鉴于立昂云数据(成都简阳)一号基地一期建设项目(I期)为客户提供定制化服务,机柜需要根据客户需求提供定制化安装,无法一次性安装到位,为充分保障资金使用效率,本着降低成本的原则,公司审慎决定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根据客户定制化需求逐步安装,逐步投入募集资金。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调整是为了充分保障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募投项目建设目标,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将继续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关注市场环境变化,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 董事会意见

  2024年8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立昂云数据(成都简阳)一号基地一期建设项目(Ⅰ期)”的建设周期由18个月延长至24个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的情形。

  (二) 监事会意见

  2024年8月25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均未发生变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300603股票简称:立昂技术编号:2024-067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修订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调整后的组织架构及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部分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制度中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其余各制度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修订后的相关制度已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修订后的相关制度。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300603股票简称:立昂技术编号:2024-068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栾凌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栾凌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栾凌先生上述职务的原定任期为2022年2月14日至2025年2月13日。辞职报告生效后,栾凌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栾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栾凌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的人数不足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辞职报告将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后生效,在公司补选新任独立董事之前,栾凌先生将按照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职务职责。

  栾凌先生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栾凌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提名熊希哲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选举为独立董事后,熊希哲先生将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熊希哲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意见

  经审议,根据提名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充分了解独立董事候选人熊希哲先生的职业、学历、工作经历及专业资格等相关情况,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本次所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规范运作知识及专业能力,熊希哲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其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熊希哲先生能够胜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的要求,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和独立性要求。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纪要。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熊希哲先生简历:

  熊希哲,男,1982年5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4年7月至2005年7月,任职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务;2005年7月至2007年2月,任职北京市证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2007年3月至2010年3月,任职北京东易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律师;2010年4月至2020年6月,任职北京雍文律师事务所律师;2020年7月至今,任职北京融鹏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熊希哲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及3.5.4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300603股票简称:立昂技术编号:2024-069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

  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提前召开了独董专门会议并审议通过此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对资金的需求,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区分行营业部直属营业室申请不超过3,000万元授信额度(额度为敞口额度),期限1年,授信业务种类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本次授信采用的担保方式为知识产权(含专利等)质押,并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刚先生及其配偶无偿为上述公司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无需向王刚先生及其配偶支付担保费用,公司亦无需提供反担保。

  王刚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王刚先生及其配偶为公司关联自然人。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王刚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中国国籍,住所位于乌鲁木齐市。王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1,024,7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58%,王刚先生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属于公司关联人。王刚先生非失信被执行人。

  王刚先生配偶闫敏女士,住所位于乌鲁木齐市,未持有公司股份,闫敏女士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及其配偶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公司无需向王刚先生及其配偶支付担保费用,公司亦无需提供反担保。具体担保金额与期限等以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与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区分行营业部直属营业室申请不超过3,000万元授信额度(额度为敞口额度),期限1年,授信业务种类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本次授信采用的担保方式为知识产权(含专利等)质押,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刚先生及其配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担保最终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王刚先生及其配偶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解决了公司申请银行融资需要担保的问题,且此次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公司为受益方,体现了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支持。此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偿为公司提供担保,不存在其他相关利益安排,不存在导致未来对公司可能形成潜在损害的安排或可能。此次接受关联人为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亦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本年年初至目前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接受上述关联方提供担保余额为16,163.95万元(不含本次)。本年年初至今,除接受上述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无偿担保外,公司未与上述关联方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七、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5日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为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对资金的需求,同意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区分行营业部直属营业室申请不超过3,000万元授信额度(额度为敞口额度),期限1年,授信业务种类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本次授信采用的担保方式为知识产权(含专利等)质押,并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刚先生及其配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上授信额度申请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需求决定。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及其配偶无偿为公司向以上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无需向王刚先生及其配偶支付担保费用,公司亦无需提供反担保。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经对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充分了解,及对本事项涉及的相关资料进行了事先审查,我们认为本次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及其配偶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无偿提供担保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支持公司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并且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九、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5日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发展需求及公司资金需求情况,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区分行营业部直属营业室申请不超过3,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风险可控,可以进一步补充公司可用的流动资金。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及其配偶无偿为公司向以上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无需向王刚先生及其配偶支付担保费用,公司亦无需提供反担保。以上事项有利于公司融资事项的开展,保障了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有效促进公司的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 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及其配偶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的授信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公正的原则,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长远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且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或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十一、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300603                          证券简称:立昂技术                           公告编号:2024-073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R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私募基金的事项

  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北京恒盛融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其他有限合伙人共同签署《青岛盛通顺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共同出资设立私募基金青岛盛通顺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投资标的为武汉新芯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本次投资设立的基金目标募集规模为10,640万元人民币,公司以自有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出资,出资比例为9.398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私募基金的公告》。2024年2月27日,青岛盛通顺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并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青岛盛通顺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最终募集资金金额为7,065万元,公司认缴出资额为1,000万元,占认缴出资比例的14.154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私募基金的进展公告》。

  2、公司组织架构调整

  公司于2024年1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公司对自身的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3、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1430 号)《审计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510,382,934.57元,未弥补亏损金额为1,510,382,934.57元,实收股本为464,798,231.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4、回购公司股份事项

  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均含本数)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00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和2023年5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截至2024年5月11日,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回购公司股份4,500,03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9682%。

  5、关于部分应收账款进行债务重组的事项

  公司于2022年12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实施债务重组的议案》,为加快公司应收账款回收,防范经营风险,落实往来款项的债务偿付问题,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相关行政单位(以下简称“经开区行政单位”)拟以部分资产用于向公司偿还债务中的24,599,289元债务。上述债务重组事项审议披露后,在实际推进过程中受客观因素影响未能实施。2024年5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债务重组方案变更的议案》,拟变更前述债务重组方案。经开区行政单位拟以部分房产用于抵偿截至2024年5月18日经开区行政单位确认的尚未向公司支付的16,277.61万元工程款中的8,942.06万元债务,剩余7,335.55万元债务经开区行政单位以现金方式向公司支付。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收到7,335.55万元现金回款。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应收账款进行债务重组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603股票简称:立昂技术编号:2024-064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昂技术”)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

  2、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25日在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燕山街518号立昂技术9楼会议室采取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葛良娣女士、王子璇女士、独立董事栾凌先生、刘煜辉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刚先生召集并主持,监事会主席张玲、职工监事宋键、监事蓝莹、副总裁李刚业、董事会秘书宋历丽、财务总监何莹、风控总监徐珍、运营总监祁娟列席会议,保荐机构代表通讯参会。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编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同意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立昂云数据(成都简阳)一号基地一期建设项目(Ⅰ期)”的建设周期由18个月延长至24个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保荐人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运作,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部分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进行修订,本次公司制度的修订及董事会审议情况如下:

  4.01《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02《关于修订公司<总裁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03《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04《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05《关于修订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06《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07《关于修订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08《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09《关于修订公司<管理制度汇编>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制度。

  5、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栾凌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职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提名熊希哲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熊希哲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选举为独立董事后,将一并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熊希哲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为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对资金的需求,同意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区分行营业部直属营业室申请不超过3,000万元授信额度(额度为敞口额度),期限1年,授信业务种类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本次授信采用的担保方式为知识产权(含专利等)质押,并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刚先生及其配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上授信额度申请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需求决定。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及其配偶无偿为公司向以上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无需向王刚先生及其配偶支付担保费用,公司亦无需提供反担保。

  关联董事王刚先生、王子璇女士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亦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人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相关议案涉及股东大会职权,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定于2024年9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纪要;

  4、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纪要;

  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6、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300603股票简称:立昂技术编号:2024-065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昂技术”)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

  2、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25日在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燕山街518号立昂技术9楼会议室采取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职工监事宋键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玲女士召集并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均未发生变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发展需求及公司资金需求情况,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区分行营业部直属营业室申请不超过3,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风险可控,可以进一步补充公司可用的流动资金。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及其配偶无偿为公司向以上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无需向王刚先生及其配偶支付担保费用,公司亦无需提供反担保。以上事项有利于公司融资事项的开展,保障了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有效促进公司的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