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8-27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24-06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9月05日(星期四)上午09:00-10: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08月29日(星期四)至09月04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linglongdsb@linglong.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8月27日发布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09月05日上午09:00-10:00举行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9月05日上午09:00-10: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总裁:王锋先生

  董事会秘书:孙松涛先生

  财务总监:吕晓燕女士

  独立董事:温德成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09月05日上午0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08月29日(星期四)至09月04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linglongdsb@linglong.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35-8242726

  邮箱:linglongdsb@linglong.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24-063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均无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2024年3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规定对因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营业成本。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需对原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上述会计准则的施行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执行。除上述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规定,将因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从销售费用调整到营业成本。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的规定进行变更,对本公司2023年6月30日的合并利润表和母公司利润表影响如下: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各委员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五、监事会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政策变化进行的调整,符合财政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24-064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营业范围

  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实力,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现拟变更公司营业范围,增加“检验检测服务”,并对《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订: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最终营业范围需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已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营业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本次调整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24-062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年8月26日,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截止2024年6月30日的存货、应收票据、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项等进行了减值测试,拟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存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4年上半年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拟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7,852.3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1、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除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已发生信用减值的款项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外,其他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2024年上半年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共685.19万元。

  单位:万元

  

  2、资产减值损失

  存货跌价准备按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可变现净值按日常活动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将存货进行减值测试,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进行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4年上半年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共17,167.14万元。

  单位: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上半年公司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7,852.33万元,减少2024年上半年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7,852.33万元。本期转销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3,329.11万元,增加2024年上半年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3,329.11万元。综上所述,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合计减少2024年上半年合并报表利润总额4,523.22万元。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战略发展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并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1、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24-061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

  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积极响应落实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积极回报投资者,努力实现高质量上市公司的发展目标,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6日发布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根据行动方案内容,公司积极开展和落实相关工作,现将2024年上半年行动方案的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持续提升经营质量

  2024年公司聚焦做强主业,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积极推进产品升级,在国内外零售和配套市场持续开展结构调整,稳步推进各项工作。2024年上半年累计实现销量3,990.64万条,同比增长约10.88%;实现营业收入103.80亿元,较去年增长12.3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25亿元,较去年增长64.95%。

  (一)深化落实全领域数智化转型的先进制造业发展战略,加快打造新质生产力。

  2024年以来,公司持续运用工业互联网、大数据、边缘计算、AI等技术,实现各类业务系统从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运维服务等环节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打造精益管理模式和智能制造工厂,提升制造能力,提高产品质量!

  2024年塞尔维亚工厂一期卡车胎、乘用车胎已进入产能释放阶段,该工厂通过高智能化、高自动化、高精细化的智造能力,结合高品质的产品和更高效的交付能力服务于市场,为海外市场产销快速增长提供动力源,成为公司产销收入增长以及利润增长的新引擎。

  2024年上半年,公司新玲珑大师系列产品,以其卓越的品质、精湛的工艺以及独特的创新设计,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脱颖而出。为了更进一步响应商用车市场需求,公司重磅发布了新一代商用车轮胎产品——新玲珑终结者系列,该系列产品均采用了玲珑首创的蜂巢技术,赋予了轮胎卓越的性能和出色品质,使得终结者系列在高端商用车轮胎市场中独树一帜。

  (二)以标准化的数字化营销体系、可视化的大数据系统,构建多渠道、多品类、全生命周期的生态型轮胎营销模式。

  2024年上半年,公司配套领域实现新突破。商用车胎国内配套新项目13个,涵盖国内外多家商用车一线品牌;乘用车胎国内配套新项目21个,其中包括比亚迪、吉利、领克、五菱、一汽红旗等国内知名汽车厂商。此外,在海外配套领域,共有16个新项目获得突破,包括德国大众途观、德国宝马X3和2系等车型。

  2024年上半年,卡友之家累计开发完成22省70个地级市运营商,完成约1000家卡友之家授权门店和32家卡友之家旗舰店,通过遍布全国的阿特拉斯卡友之家形象店,线上线下为1000万卡友提供一致性的轮胎、轮保、非轮项目等综合服务,全力打造一个以“产品+服务+价值”为核心的综合性城市服务平台。玲珑养车驿站依托其前端配套优势,精心塑造驿站招牌服务——新能源轮胎专业修补、“底盘医生”——轮胎+底盘特色业务、门店零售营销——单店会员、运营商业务能力培养等专业项目,助力汽后市场实现高质量发展。

  2024年4月,玲珑轮胎与京东养车达成战略合作共识,双方正式建立长期、稳固、全方位的战略合作关系,围绕产品销售、全渠道服务网络以及全域营销等多个维度展开深度且全面合作。凭借京东庞大车主用户群体,充分借助电商渠道的海量流量优势,本次成功登陆京东平台无疑为玲珑品牌赢得了更多曝光和销售契机。

  (三)高标准推进全球ESG体系,加快研发、制造、产品、体系的全流程生态化,履行社会责任,落实双碳目标。

  公司始终将绿色发展作为企业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对标可持续发展标准,打造轮胎全产业链绿色化管理。2024年上半年,公司围绕2030年碳达峰、2050年碳中和的目标对碳中和路径进行探索优化,首次开展范围三碳排放的盘查,并聘请专业的三方机构完善制定公司碳战略,驱动加速碳中和进程。同时公司积极推动绿色智造体系建设,将创新理念、智能生产、绿色环保等要素巧妙结合,凭借卓越的绿色发展理念和智创科技实力,在“2024年中国汽车行业可持续发展实践案例”中荣获“绿色发展”和“智创科技”两项荣誉。

  公司积极践行ESG理念,连续七年发布年度ESG报告,多角度展示公司履行社会责任情况,并持续提升ESG绩效,根据华证指数发布的最新ESG评级结果,公司ESG评级达到AA级,在所处行业上市公司中处于前列。未来公司将继续打造与ESG 相匹配的硬实力,使其成为实现品牌向上的强力加速器。

  二、重视投资者回报,维护投资者权益价值

  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致力于为投资者提供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持续与投资者分享经营发展成果。自2016年上市以来累计现金分红约29.29亿元。并根据市场情况,实施了两次股份回购方案,累计回购金额约5.6亿元。

  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完成2023年年度及2024年一季度现金红利派发,2023年度派发现金红利约41,856.18万元,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10%。为持续落实“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增强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2024年度公司增加现金分红频次,进行季度现金分红,2024年一季度派发现金红利约13,317.87万元。公司将以2024年第二季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

  三、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加强投资者沟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尊重中小投资者,平等对待所有股东,不断增强公司信息透明度与沟通坦诚度,做好公司价值的传递。2023年10月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了《沪市上市公司2022至2023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结果》,公司在本次考核中荣获最高考核评级A级,至此,公司已连续四年荣获上交所信息披露工作A级评价。

  2024年,公司积极建立公开、公平、透明、多维度的投资者沟通渠道,继续通过上证路演中心、“上证e互动”平台、投资者邮箱、投资者专线等各种形式与投资者积极沟通。形成定期且良好的沟通机制,主动召开业绩说明会,并建立投资者建议反馈机制,对于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及建议,及时传递给管理层。

  四、完善公司治理,推动高质量发展

  2024年公司持续加强规范运作,不断健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持续深入开展治理活动,努力提高公司法人治理水平,为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提供有力保障。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持续完善法人治理。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修订完善了《公司章程》《独董工作细则》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管理制度。

  五、强化“关键少数”责任,创建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约束机制

  2024年上半年,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保持密切沟通,例行在窗口期或重大事项筹备前对董监高进行合规提醒,持续增进关键少数人员对信息披露、重大事项报告、内幕信息管理职责的了解,进一步巩固增强“关键少数”合规意识。积极组织参加证券交易所、证监局等监管机构举办的培训,加强规范意识,提高履职能力。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章制度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形。

  公司将持续评估“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实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继续专注主业,进一步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不断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盈利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稳定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维护公司市场形象,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24-058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三号——化工》等要求,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4年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2024年第二季度公司轮胎销量同比增长8.62%,销售收入同比增长9.52%。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1、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

  2024年二季度由于市场结构变化及公司内部产品结构的调整,第二季度公司轮胎产品的价格环比2024年第一季度降低4.17%,同比2023年第二季度提升0.83%。

  2、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受天然胶、合成胶等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影响,公司第二季度天然橡胶、合成胶、炭黑、钢丝帘线四项主要原材料综合采购成本环比2024年第一季度上涨7.25%,同比2023年第二季度上涨14.88%。

  三、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本季度未发生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2024年二季度财务数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24-060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二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4年第二季度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不包括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数量),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主要内容

  公司2024年第二季度实现营业收入533,478.53万元,实现利润总额54,978.2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429.85万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7,945.53万元。截止2024年6月30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34,333.92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考虑到公司的股东利益及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将以2024年第二季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若按照公司截至2024年8月26日的总股本1,473,522,713股,扣除回购专户中的10,020,030股计算,分配现金红利总额为14,635.03万元,占2024年第二季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22%。除此之外,公司不进行其他形式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此次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此次利润分配方案。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能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股东大会

  公司已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2024年一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4年其他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在年度现金分红合计数占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不低于30%、不高于50%的前提下,制定公司2024年各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24-059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2024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本报告所指募集资金为2022年3月募集的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资金(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3月2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2]395号文《关于核准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本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非公开发行112,121,212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45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2,404,999,997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0,193,77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84,806,219元,上述资金于2022年3月30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276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本公司本年度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人民币89,393,556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103,567,722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83,293,915元,含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人民币2,055,418元。其中,人民币250,000,000元系经2023年3月17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人民币33,293,915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本公司开立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招远支行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账号:724899991013000042937)已于2023年度予以销户。

  2022年4月1日,本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吉林玲珑轮胎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以及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远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招远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关协议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中第十三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相关公告所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的相关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注1:本表中“募集资金总额”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确定。“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  长春年产120万条全钢子午线轮胎和300万条半钢子午线轮胎生产项目于2023年8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由于承诺效益的计算以整个项目全部达产之后连续12月为效益计算期间,因此截至2024年6月30日,所实现效益尚无法与承诺效益进行对比。

  注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人民币 300 元系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投项目于本年度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6日

  

  公司代码:601966                                公司简称:玲珑轮胎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将以2024年第二季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若按照公司截至2024年8月26日的总股本1,473,522,713股,扣除回购专户中的10,020,030股计算,分配现金红利总额为14,635.03万元,占2024年第二季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22%。除此之外,公司不进行其他形式分配。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24-056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志伟先生主持,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以及《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5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弃权都是零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2、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5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弃权都是零票。

  3、关于公司2024年第二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将以2024年第二季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若按照公司截至2024年8月26日的总股本1,473,522,713股,扣除回购专户中的10,020,030股计算,分配现金红利总额为14,635.03万元,占2024年第二季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22%。除此之外,公司不进行其他形式分配。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二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弃权都是零票。

  4、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弃权都是零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5、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弃权都是零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24-055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锋先生主持,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以及《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5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弃权都是零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2、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5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弃权都是零票。

  3、关于公司2024年第二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将以2024年第二季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若按照公司截至2024年8月26日的总股本1,473,522,713股,扣除回购专户中的10,020,030股计算,分配现金红利总额为14,635.03万元,占2024年第二季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22%。除此之外,公司不进行其他形式分配。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二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弃权都是零票。

  4、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公告编号:2024-06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弃权都是零票。

  5、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弃权都是零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6、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弃权都是零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7、关于变更公司营业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营业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弃权都是零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6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弃权都是零票。

  三、备查文件

  1、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24-054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8日和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市场信心,基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和价值增长考虑,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回购股份用途进行调整,由原计划“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本次拟注销股份数量为10,020,03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8%。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473,522,713元变更为人民币1,463,502,683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用途、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注销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上述注销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有效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4年8月27日至 2024年10月10日(现场申报接待时间:工作日上午 8:00 至下午 17:00)。

  2、申报地址:山东省招远市金龙路777号玲珑轮胎办公大楼证券处。

  3、申报方式:债权人可通过现场、邮寄、电子邮件方式申报。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4、联系人:证券处

  5、联系电话:0535-8242726

  6、邮箱:linglongdsb@linglong.cn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24-053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8月2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招远市金龙路777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锋先生主持会议。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独立董事刘惠荣、温德成、潘爱玲及董事李伟通过腾讯会议方式参加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监事赵华润通过腾讯会议方式参加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孙松涛出席会议;副总裁魏胜、徐永超列席本次会议;副总裁吕晓燕、李建星、郭昆涛通过腾讯会议方式参加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均已审议通过;

  2、议案2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且以特别决议通过,获得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青岛)律师事务所

  律师:朱云霄、刘建岐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中伦(青岛)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表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中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6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