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74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27

  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74次会议于2024年8月13日以邮件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8月23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10号中国有色大厦南楼1622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有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上半年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关联董事刘宇、秦军满、高顺清、马引代4人回避表决)。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有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上半年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3.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开具保函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色股份印度尼西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色印尼”)负责的印尼阿曼铜选厂扩建项目顺利执行,同意公司开立以中色印尼为被担保人、PT Amman Mineral Nusa Tenggara为受益人的公司保函,保函金额不超过《印尼阿曼铜选厂扩建项目施工合同》总金额的33%,即14,15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102,741万元),保函期限至项目质保期期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开具保函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2024年度经理层任期制契约化经营业绩责任书的议案》(董事秦军满与本议案利益相关,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

  5.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部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

  公司本部成立工程技术中心,8个部门进行名称变更,8个部门涉及职责调整。调整后,公司本部共设18个部门,其中职能管理部门14个,业务中心4个。

  6.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与十五冶建筑工程(印尼)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宇、秦军满、高顺清、马引代4人回避表决)。

  同意公司子公司中色股份印度尼西亚有限责任公司与十五冶建筑工程(印尼)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五冶印尼”)签订《印尼阿曼铜选矿厂扩建项目施工承包合同(标段二)》,合同金额189,907,413.44美元。此外,若十五冶印尼提前于业主合同约定工期完成工作内容,业主将根据完工节点通过中色印尼向其支付累计不超过310万美元的奖金。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子公司与十五冶建筑工程(印尼)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7.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法治委员会2024年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2024年8月)》,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8.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8月修订)》。

  9.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8月修订)》。

  10.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8月修订)》。

  11.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12.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 第九届董事会第74次会议决议签字盖章件;

  2. 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3. 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5次会议审查意见;

  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2次会议审查意见。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4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开具保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被担保的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审批的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开具保函的概述

  2024年8月10日,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色股份印度尼西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色印尼”)与PT Amman Mineral Nusa Tenggara(以下简称“业主”)签署《印尼阿曼铜选厂扩建项目施工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金额为42,876.88万美元(不含增值税)。根据合同,中色印尼负责印尼阿曼铜选厂扩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铜选厂扩建项目”)的施工安装、采购和运输管理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为保障项目按期启动,公司拟开立以中色印尼为被担保人、业主为受益人的公司保函,保函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33%,即14,15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102,741万元)。

  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7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开具保函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铜选厂扩建项目项下开具以中色印尼为被担保人、业主为受益人的公司保函,保函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33%,即14,15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102,741万元),保函期限至项目质保期期满之日止。

  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色股份印度尼西亚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印度尼西亚雅加达

  法定代表人:张俊铭

  实收资本:268万美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9月

  经营范围:矿山开发及矿山建设工程承包,与工程承包相关的采购和运输,设计服务,EPC合同管理,施工中的技术服务等。

  中色印尼产权关系结构图:

  中色印尼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被担保人中色印尼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 保函的主要内容

  1. 受益人:PT Amman Mineral Nusa Tenggara

  2. 担保金额:累计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33%,即14,15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102,741万元)。

  3. 担保事项:中色印尼在铜选厂扩建项目项下的合同履约。

  4. 担保期间:项目质保期期满之日止。

  5.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 反担保:中色印尼另一方股东PT FOCON ANGGUN KARYA已将其持有的中色印尼33%股权全部质押给公司。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铜选厂扩建项目开具公司保函有利于铜选厂扩建项目顺利推进。被担保人中色印尼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和偿还债务能力,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能够对其进行有效监督与管理,公司为中色印尼开具公司保函是中色印尼执行合同项下正常的责任和义务,中色印尼另一方股东PT FOCON ANGGUN KARYA已将其持有的中色印尼33%股权全部质押给公司,公司本次开具保函的风险在公司控制范围之内。

  公司本次开具保函不存在违规或失当担保,不会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的决策、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没有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余额约人民币5.3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11%。如考虑本次新增保函担保额度,公司审批通过的总担保额度约人民币35.6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7.93%。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以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六、备查文件

  1. 第九届董事会第74次会议决议。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证券代码:000758        公告编号:2024-046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7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由于公司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变更。同时,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1. 公司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合计向216名激励对象授予2,387.065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股本总额由1,969,378,424股增加至1,993,249,074股,公司注册资本由1,969,378,424元增加至1,993,249,074元。

  2.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组织安排调动不在公司任职,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对前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0.771万股予以回购注销。公司股本总额由1,993,249,074股减少至1,992,841,364股,公司注册资本由1,993,249,074元减少至1,992,841,364元。

  上述股票的授予登记手续及回购注销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二、《公司章程》修订对照情况

  

  注:(1)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已对原条款编号进行调整;

  (2)上述“......”为本次不涉及修订而省略的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工商部门的具体审核要求进行调整,按照工商部门的最终核准意见,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全部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备查文件

  1. 第九届董事会第74次会议决议签字盖章件。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7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7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4年8月2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74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9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三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9日(星期一)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9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的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10号中国有色大厦南楼6层61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会议提案如下:

  

  2. 议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74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开具保函的公告》《关于子公司与十五冶建筑工程(印尼)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3. 上述议案2涉及关联交易,在表决上述议案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上述议案3应以特别决议通过,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4.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 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于2024年9月12日(上午9:00—下午16:00)到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10号中国有色大厦南楼一层办理登记手续。

  2. 股东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信函以邮戳为准)。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3. 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10号中国有色大厦南楼

  邮    编:100029

  联 系 人:张莎

  电子邮箱:zhangsha@nfc-china.com

  联系电话:010-84427052

  传    真:010-84427222

  4.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投票方式详见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备查文件

  1. 中色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74次会议决议。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58”,投票简称为“中色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4年9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深圳证券账户卡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盖章):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5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子公司与十五冶建筑工程(印尼)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 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近日,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色股份印度尼西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色印尼”)对印尼阿曼铜选矿厂扩建项目工程施工第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十五冶建筑工程(印尼)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五冶印尼”)中标。中色印尼拟与十五冶印尼签署《印尼阿曼铜选矿厂扩建项目施工承包合同(标段二)》,由十五冶印尼负责印尼阿曼铜选矿厂扩建项目第二标段的土建施工,钢结构、设备和材料安装及单体试车等工作,不包括桩基。合同金额为189,907,413.44美元(不含税价),若十五冶印尼提前于业主合同约定工期完成工作内容,业主将根据完工节点通过中色印尼向其支付累计不超过310万美元的奖金。

  2. 交易方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十五冶印尼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子公司与十五冶印尼属于受同一法人控制的关联关系,公司子公司与十五冶印尼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8月2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74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与十五冶建筑工程(印尼)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方董事刘宇、秦军满、高顺清、马引代4人回避表决)。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色印尼与十五冶印尼签订《印尼阿曼铜选矿厂扩建项目施工承包合同(标段二)》,由十五冶印尼负责印尼阿曼铜选矿厂扩建项目第二标段的工程施工,合同金额为189,907,413.44美元(不含税价),若十五冶印尼提前于业主合同约定工期完成工作内容,业主将根据完工节点通过中色印尼向其支付累计不超过310万美元的奖金,总金额不超过193,007,413.44美元(不含税价)。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一致同意的审查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1. 十五冶印尼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十五冶建筑工程(印尼)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雅加达北黄金海岸埃菲尔大楼18楼

  法定代表人:姜剑

  注册资本:100万美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合资)

  经营范围:民用电气建筑施工、工业建筑施工、机械安装、采矿。

  2. 十五冶印尼财务数据

  单位:元

  

  3.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具体关联关系如下图所示:

  4. 经查询,十五冶印尼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项关联交易标的为印尼阿曼铜选矿厂扩建项目第二标段施工承包合同。

  2. 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此次交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人和中标价格。中标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公司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在公允公平、自愿平等的原则下进行。交易的任何一方未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他方利益。

  3.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服务名称:印尼阿曼铜选矿厂扩建项目第二标段施工承包合同

  (2)服务地点:印尼松巴哇岛Benete Bay和South Benete

  (3)服务内容:本项目工作范围为工程建设(包含土建施工,钢结构、设备和材料安装及单体试车但不包括桩基):磨矿、顽石破碎及筛分、粗浮选、再研磨及精浮选、工艺用水、铜选矿厂基础设施、精矿压滤和装载等。

  (4)合同金额:189,907,413.44美元(不含税价),若十五冶印尼提前于业主合同约定工期完成工作内容,业主将根据完工节点通过中色印尼向其支付累计不超过310万美元的奖金。

  (5)支付方式:按里程碑节点付款,10%预付款,90%进度款。

  (6)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双方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经双方权力机构批准后正式生效。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十五冶印尼拥有与印尼阿曼铜选矿厂扩建项目高度契合的工艺技术、丰富的生产经验以及优秀的人力资源,是公司合格的供应商。

  公司子公司与十五冶印尼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的关联交易,为保证项目建设有序开展,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人(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64,171.89万元人民币。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与十五冶建筑工程(印尼)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十五冶印尼具有当地建筑施工最高资质,主要从事电厂、矿山工程、冶炼工程、石油化工等土建和机电安装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在印尼承建多个重大项目,是公司合格的供应商。

  公司子公司与十五冶印尼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的关联交易,为加快印尼阿曼铜选矿厂扩建项目进度,经中色印尼公开招标,选用十五冶印尼为印尼阿曼铜选矿厂扩建项目施工承包第二标段分包商,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市场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关于子公司与十五冶建筑工程(印尼)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 第九届董事会第74次会议决议;

  2. 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3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转让中色南方稀土41.56%股权

  2023年6月19日,公司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正式公开挂牌转让所持中色南方稀土41.56%股权,挂牌底价为175,722,355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挂牌转让中色南方稀土(新丰)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2023年11月2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6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所持中色南方稀土(新丰)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挂牌价格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公司所持中色南方稀土41.56%股权的公开挂牌转让底价调整为168,262,930元人民币,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国有资产交易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监管规则要求,后续根据市场情况办理挂牌价格调整等事宜,受让方和公司正式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须经公司权力机构批准后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挂牌转让中色南方稀土(新丰)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

  公开挂牌期间,公司征得一个意向受让方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3月4日,双方就转让中色南方稀土41.56%股权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交易价格为168,262,930元人民币。2024年3月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68次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挂牌转让中色南方稀土(新丰)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2024年3月2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中色南方稀土股东会同意其名称变更为中稀南方稀土(新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稀新丰”),2024年7月4日,中稀新丰取得了新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完成。公司持有中稀新丰23.81%的股权,中稀新丰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挂牌转让中色南方稀土(新丰)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2.拟出售盛达资源股票

  公司持有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达资源”)股票15,926,096股,占盛达资源总股本的2.31%,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运营效率,2024年4月1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7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持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议案》,同意授权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证券市场情况择机出售公司所持盛达资源的全部股票,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出售时机、交易方式、交易数量、交易价格、签署相关协议等,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此期间内,若盛达资源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出售数量将相应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出售盛达资源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