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公告 2024-08-27

  证券代码:000586          证券简称:汇源通信     公告编号:2024-04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9月12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2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9月12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的其中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6日(星期五)

  8、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9月6日,当天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有关人员。

  9、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28号茂业中心C座2605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二)披露情况:

  提案1至提案3、提案5、提案7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4、提案6至提案7已经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提示:

  提案至1提案4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以上议案5至议案7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提案的表决结果需要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凡出席会议的股东请在公告时间内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其中:

  (1)自然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由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授权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由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

  2、登记时间:2024年9月10日、9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28号茂业中心C座2605号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轩

  联系电话:(028)85516608

  传真:(028)85516606

  邮政编码:610095

  5、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现场参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6、会议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28号茂业中心C座2605号

  7、会议地点:茂业中心C座2605号会议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86;投票简称:汇源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9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24年9月12日召开的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上按照以下投票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该表决委托人予以承认。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请在表决意见的“同意”、“反对”、“弃权”项下,用“√”标明表决意见,没有

  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日期:

  

  证券代码:000586                证券简称:汇源通信                公告编号:2024-033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R适用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关于股东的有限合伙人之劣后方资产被冻结的事项

  2018年6月15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18)京03民初464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的有限合伙人之劣后方资产被冻结的公告》。

  2018年7月6日,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18)粤04财裁定保7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的有限合伙人之劣后方资产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2018年10月18日,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出具了《民事裁定书》[(2018)粤0303执保2461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的有限合伙人之劣后方资产再次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以上事项尚未收到相关进展情况。

  (二)关于股东股份被冻结及拍卖的事项

  2018年10月10日,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18)川0191财保56号),法院裁定对蕙富骐骥、明君集团科技有限公司所有的财产在价值86,557,000.00元范围内予以查封、冻结。

  2018年11月20日,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18]川0191财保69号),法院裁定对蕙富骐骥持有的公司2,960万股股份予以查封、冻结。

  2018年12月4日,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18)川0191财保74号],裁定对蕙富骐骥名下4,000万上市公司股票予以查封、冻结(轮候冻结)。2021年12月20日,公司收到蕙富骐骥发来的《成都仲裁委员会裁决书》[(2018)成仲案字第1340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裁决书》全文。

  2021年9月14日,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分别出具《民事裁定书》([2018]川0191财保69号之一)、《民事裁定书》([2018]川0191财保56号之一),裁定对蕙富骐骥持有的公司4,000万股股份予以继续查封、冻结。

  2023年5月11日,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23)川0191财保294号],裁定对对蕙富骐骥名下的财产在380,000,000元的范围内予以查封、扣押、冻结。经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获悉股东蕙富骐骥所持本公司2960万股股份于2023年5月16日被轮候冻结。

  2023年5月18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2022)川01执6580号之十二],裁定冻结蕙富骐骥持有公司的4,000万股股份,冻结期限自转为实际冻结之日起三年,分批生效的分别计算到期日。

  2023年6月14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2022)川01执6580号之十三],裁定对《执行裁定书》[(2022)川01执6580号之十二]裁定冻结的4,000万股中的1,040万股公司股份所设定的冻结予以解除。上述股权经司法拍卖程序并于2023年6月30日完成过户登记。

  2023年12月25日14时至2023年12月26日14时止(因竞价自动延时除外)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即阿里拍卖平台)上拍卖了公司股东蕙富骐骥持有的300万股公司股份,最终由公司董事刘中一先生以最高应价竞得。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获悉,蕙富骐骥被司法拍卖的300万股公司股份于2024年1月24日全部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该300万股公司股份已过户登记至刘中一先生名下,上述股份涉及的司法冻结相应解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司法拍卖完成过户暨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提示性公告》。

  (三)关于股东有限合伙人所代表的资管计划清算的事项

  2018年9月20日,蕙富骐骥有限合伙人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代表的资管计划已于2018年9月19日提前终止并进入清算期。

  2022年3月4日,蕙富骐骥称:在未来资管计划清算期内,将高度关注资管计划清算进程以及清算方案的实施。目前,资管计划的清算方案尚未确定。若涉及应披露的事项,蕙富骐骥将及时告知以充分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

  (四)关于股东与明君集团科技有限公司、刘中一签署的《协议书》诉讼事项

  2021年3月1日,公司收到转发的《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粤民终804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判决书》。

  2022年10月30日,公司收到转发的《成都仲裁委员会裁决书》[(2018)成仲案字第1153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裁决书》。

  2023年3月30日,公司收到转发的《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3)川01民特85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裁定书》。

  2023年4月18日,公司收到转发的《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川01执异141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裁定书》。

  2023年4月19日公司收到转发的《成都仲裁委员会裁决书》[(2018)成仲案字第1410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裁决书》。

  2023年5月24日公司收到股东蕙富骐骥转发的《关于收到成都仲裁委〈答辩通知书〉的函》,函中告知成都仲裁委已经受理刘中一申请仲裁与蕙富骐骥之间的证券交易合同纠纷一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提示性公告》。

  (五)关于要约收购事项

  2018年2月27日、3月1日,要约方安徽鸿旭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乐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分别披露了《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和《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修订稿)》。2018年3月9日,委托公司披露了延长发布《要约收购报告书》的说明。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时,尚未收到双方的《要约收购报告书》及后续进展等情况。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红星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586          证券简称:汇源通信     公告编号:2024-031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08月26日上午10: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08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李红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讨论,本次会议以现场加通讯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3票同意全票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33);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34)。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车载电子产品事业部及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公司基于战略发展的需要,拟设立车载电子产品事业部。依托公司现有业务及技术发展机会,从公司战略角度整合公司资源,最大限度发挥公司组织管理及人才优势,推进公司现有业务和技术创新能力,拓展车载照明、线束、连接器、传感器、控制器等产品,提升公司在车载领域的技术应用水平和市场规模,实现可持续发展,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及抗风险能力。

  公司新设立车载电子产品事业部主要职能:车载照明、线束、连接器、传感器、控制器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市场推广及销售;车载电子产品代理。

  公司设立车载电子事业部后,相应对组织架构进行调整,车载电子产品事业部受总经理直接领导,其他部门主要职责及总经理、副总经理分工安排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修订对比表》。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3票同意全票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3票同意全票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4年09月12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1)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4年8月)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