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66 证券简称:宇通客车 编号:临2024-03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本次捐赠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对外捐赠情况概述
为促进河南省科学教育文化事业发展,支持科学技术领域、教育领域的重大项目建设,培养前沿科学研究和高技术领域的高层次人才,公司受邀成为河南嵩山科学教育基金会理事单位。为切实践行“造福社会”的企业承诺,彰显企业担当,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河南嵩山科学教育基金会捐赠人民币1亿元(最终以实际捐赠金额为准)。
本次捐赠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捐赠对象的基本情况
社会组织名称:河南嵩山科学教育基金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3410000MJ0A95159E
社会组织类型:基金会
业务主管单位: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登记管理机关:河南省民政厅
成立日期:2023-12-18
业务范围:支持河南高等教育重大项目建设、教育教学改革、科学研究、文化传承、教育信息化和国际交流与合作及奖教助学活动。支持科学技术领域重大项目建设和技术研发、资助科学教育、科技交流、科学普及、人才培养等活动,组织评奖活动、承接政府部门委托事项。推动科学普及、开展合作交流、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支持文化重大项目建设、文化发展、人才培养、资助公益文化项目;其他有利于教育、科技发展的公益项目。
住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嵩山南路198-19号东方大厦B座27楼2701室
三、本次捐赠协议的主要内容
捐赠人(甲方):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受赠人(乙方):河南嵩山科学教育基金会
《捐赠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1、甲方的捐赠是:人民币1亿元。经甲方有权决策机构审核通过后,甲方分笔向乙方支付该捐赠款项,并随时有权根据捐赠财产用途决定是否继续支付剩余捐赠款项。
2、甲方的捐赠是甲方拥有完全所有权和处置权的合法资金,捐赠应当是自愿和无偿的。
3、甲方的捐赠用于支持河南省科学、教育等相关事业发展。
4、甲方有权向乙方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乙方违反捐赠协议使用捐赠财产的,甲方有权要求基金会遵守捐赠协议,或者通过司法途径申请撤销捐赠行为或解除捐赠协议。
5、乙方按规定程序及时接受甲方捐赠,依法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捐赠协议书》具体内容以实际签订为准。
四、本次捐赠对公司的影响
教育是发展科学技术和培养人才的基础,科技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要推动力量,高素质人才则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第一要素。本次捐赠是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坚持做优秀企业公民的重要体现,是公司持续开展公益活动的重要实践,用实际行动支持国家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形象,扩大品牌影响力,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066 证券简称:宇通客车 编号:临2024-038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8月14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2024年8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后,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上半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我们保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宇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066 证券简称:宇通客车 编号:临2024-040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4日(星期三)13:00-14: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4年8月28日(星期三)至9月3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yutong.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披露2024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9月4日13:00-14:00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同时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通过网络互动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上半年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4日13:00-14:00
2、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3、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三、参会人员
公司总经理、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其他管理人员(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于2024年9月4日13:00-14: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2、投资者可于8月28日(星期三)至9月3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yutong.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会议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张天瑞、李亚真、徐二林
联系电话:0371-66718281
联系邮箱:ir@yutong.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066 证券简称:宇通客车 编号:临2024-037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8月14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2024年8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上半年主要经营情况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2、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3、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宇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本议案所涉及关联董事汤玉祥先生、李盼盼先生、王文韬先生、董晓坤先生、张同秋先生回避表决,经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郑州宇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4、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对外捐赠的公告》。
特此公告。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公司代码:600066 公司简称:宇通客车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无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