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8-24

  证券代码:000960           证券简称:锡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4

  债券代码:148721           债券简称:24锡KY01

  债券代码:148747           债券简称:24锡KY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锡业股份”或“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董事会同意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基本信息

  (1)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5)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6)人员信息: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7)业务信息:信永中和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64家,审计收费总额4.56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3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0次。4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1次。

  4、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分支机构相关信息:本公司审计业务主要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昆明分所(以下简称“昆明分所”)具体承办。昆明分所于2012年成立,负责人为张为,注册地址为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人民西路315号云投财富商业广场B2幢19层。昆明分所成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为先生,1998年4月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4家、挂牌公司超过5家。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夏安雄先生,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2家、挂牌公司超过5家。

  (3)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郭勇先生,2007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担任质量控制复核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信永中和及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主要系信永中和根据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等确定。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16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40万,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2024年相关审计费用按照2023年执行。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备案,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同时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2023年的审计服务中,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真实完整地审核了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状况,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及所有者权益情况,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持审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决定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资质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信永中和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资质和能力,具有投资者保护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审计。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委员签字并加盖审计委员会印章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3、信永中和营业执照、执业证书,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