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查意见 2024-08-24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我们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和分析,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秉承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我们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本着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的,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更好地保障和推动公司经营发展。利率参照公司银行贷款利率水平,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该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我们同意本次持股5%以上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刘国宏、温江涛、房玲

  2024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ST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4-063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0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3日(星期五)在公司六楼8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刘肇怀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通过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英飞拓: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详见2024年8月24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联董事刘肇怀先生和张衍锋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详见2024年8月24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4年9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英飞拓: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66)详见2024年8月24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ST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4-064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或“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0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3日(星期五)在公司六楼8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曙凌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华元柳先生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英飞拓: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详见2024年8月24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ST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4-065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满足资金需要,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刘肇怀先生申请新增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借款额度,借款期限为自本事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可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分批申请借款,借款利率参考公司银行贷款利率,每季度确定一次。具体条款以双方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

  2.刘肇怀先生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现任公司董事长、联席总经理(负责海外业务),系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肇怀先生、张衍锋先生(与刘肇怀先生为姻亲关系)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刘肇怀,男,1957年出生,美籍华人,1995年取得美国国籍。现任公司董事长、联席总经理(负责海外业务)。

  刘肇怀先生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刘肇怀先生系公司的关联方。

  三、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借款利息定价遵循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借款利率参照公司银行贷款利率水平,经双方协商确定,符合市场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可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分批申请借款。

  2.借款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日常生产运营、项目交付、债务偿还等。

  3.借款期限:自本事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经双方协商可提前还款,提前还款部分按实际使用时间支付利息。

  4.借款利率:参考公司银行贷款利率,每季度确定一次。当季的利率使用上季度最后一个工作日公司所有银行贷款以贷款余额加权的平均利率,于每季度初10天内付清上季度的利息。

  具体条款以双方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对公司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利率参照公司银行贷款利率水平,经双方协商确定,遵循了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刘肇怀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JHL INFINITE LLC已提供给公司及子公司的借款金额为美金6,016,910美元(经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人民币2,000万元(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因终止转让新普互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事项,公司原路退还给刘肇怀先生其已向之文(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借款方式代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2,110万元,除前述交易及本次交易外,公司与刘肇怀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的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是本着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的,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更好地保障和推动公司经营发展。利率参照公司银行贷款利率水平,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该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同意本次持股5%以上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ST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4-066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9月9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人员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2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9月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英飞拓厂房一楼多功能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上述提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参与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时间:2024年9月3日的9:00~17:00;

  6.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深圳市龙华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英飞拓厂房一楼多功能厅)。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登记手续中列明文件的原件到场,以便验证入场。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会议联系人:华元柳、王玲

  电话:0755-86096000、0755-86095586

  传真:0755-86098166

  邮箱:invrel@infinova.com.cn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英飞拓厂房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518110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28。

  2.投票简称:英飞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一、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二、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 否( )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上签字(委托人为单位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如授权委托书为两页以上,请在每页上签字盖章。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附件三:

  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致: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到2024年9月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本公司(或本人)持有英飞拓(股票代码:002528)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

  日期:        年       月       日